【案例】
李某的丈夫三年前南下打工,此后杳无音信,李某和家人多方查找都没有找到,警方协助寻找也始终没有结果。李某于是想要离婚另组家庭,可由于丈夫一直找不到,她不知该怎么离婚。丈夫下落不明,妻子能否离婚呢?
【法律解析】
夫妻一方如果离家杳无音信满两年,另一方想要离婚,可以按照宣告失踪程序宣告其失踪后,再向人民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杳无音信满四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照宣告死亡程序宣告死亡后,两人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本案中,李某的丈夫外出打工,三年时间里杳无音信,下落不明,李某可以依法宣告丈夫失踪,再向人民起诉离婚,人民应准予离婚。
【法条链接】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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