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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2024-06-14 23:08:58 责编:小OO
文档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量刑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处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根据最高解释,非法储存军用支、火药发射弹、军用子弹、手榴弹、爆炸装置等数量标准,或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都可定罪处罚。具体量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分析

一、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弹药的有关储存和管理,是需要由国家规定的部门来进行处理的,一般是可以由来进行管理的,但涉及到犯罪分子非法储存弹药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储存弹药的类型,以及数量大小来进行量刑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结语

非法储存弹药罪的量刑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的解释,根据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其他恶劣情节来确定罪名和刑罚。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丢失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2015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支管理,适用本法。

对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和民兵装备支的管理,、军事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2020修订):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持有、使用人民武装专用标志、警械装备、证件、印章的,由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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