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宁德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2024-06-15 01:05:12 责编:小OO
文档


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同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拓展延伸

宁德地区四级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情况

宁德地区四级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情况是指根据宁德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的调整,对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进行了相应的变动。根据最新的调整情况,宁德地区针对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进行了适度的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工人的权益和福利。具体的调整细节包括对四级工伤的赔偿金额、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和增加。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宁德地区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人的保障水平,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将为受伤工人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工伤事故带来的困难和损失。

结语

根据宁德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的调整,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得到了适度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工人的权益和福利。调整包括赔偿金额、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方面的增加,旨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人的保障水平,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这一调整将为受伤工人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帮助他们应对工伤事故带来的困难和损失。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