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的主体只有国家,只有代表国家的法定相关部门才能依照法定的程序征收集体土地。除了国家能够征收土地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实行和省级两级审批制度。实践中,有些村集体组织以征地的名义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出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建房或者搭建其他建筑,然后获取一定的费用,这不是国家征地行为。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有权征用土地。
《》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土地征地流程有哪些
一、征地告知;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五、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六、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的程序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
(一)预征告知;
(二)现状调查及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五)征地的审核、报批;
(六)征地公告;
(七)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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