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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补贴是不是粮补?
2024-06-16 20:34:30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其中粮食直补对象为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水稻补贴标准大部分地区提升250元/亩,玉米补贴标准各个地区不一,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亩。

法律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一)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二)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以2016年的规模为基数,每年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预算安排情况同比例调整,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鼓励各地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对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可以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要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积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探索将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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