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下落不明能起诉离婚。对于配偶下落不明提出离婚的,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出庭的,人民可依法缺席判决。
一、被告不到庭的情况
离婚案件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对第一种情况,用公告送达加缺席审理可以解决问题。一方起诉离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便可依法缺席审理。对第二种情况,被告既不愿意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可以用缺席判决的方式解决。
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如果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如果无法证明感情破裂,对方又没有到场表达愿意离婚的态度,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满,即便被告不出庭,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三、妻子失去联系如何办理离婚
妻子失去联系办理离婚的方法:
1、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出庭的,人民可依法缺席判决;
2、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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