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妻子要离婚而丈夫不同意的情况下,起诉离婚是一种必要的法律程序。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结婚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并拍照上传至各省高级人民诉讼服务平台,然后交纳诉讼费。如果人民决定审理离婚案件并通知开庭、调解,被告不到庭或下落不明,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可以适用调解程序。但如果调解无效,则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分析
一、妻子要离婚丈夫不同意怎么办
在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时候,想要离婚的一方,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起诉,要求人民判决准许离婚才行。起诉,其实很简单,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准备好,直接从各省高级人民诉讼服务平台填写起诉的材料,并将有关证件、证据拍照上传,然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就可以了。
然后等通知开庭、调解、判决。人民是否判决离婚,自然不是我们能左右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以使人民的法官们认为我们实在是没有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理由了,两个人之间实在是不能过了,才有最大可能的判决准许离婚。
二、起诉离婚调解不去会怎样
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的,《民法典》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民法典》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人民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适用条件就是一方单方面想离婚,或者加快离婚进度,不再和对方无休止的协商下去,耗下去,而要求处理的一种方式,对比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私下自行协商谈判,不需要出面,只有协商一致才到办理离婚手续。
结语
起诉离婚调解不去会怎样?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如果想要离婚,最好尽快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判决前取得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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