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保险报销介绍:基层医疗机构可报销一般诊疗费、挂号费和注射费。一次医嘱费用10元,医保基金负担8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为10元/次,医保支付8元;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为6元/次,医保支付5元。参保居民享受不同比例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不设起付线。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法律分析
门诊医疗保险怎么报销2014门诊医疗保险报销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皆为可报销单位
据悉,一般诊疗费在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开展医保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含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执行。
挂号费、注射费都是可报销项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独设立药事服务费,不再执行合并的原项目收费标准。而这些一般诊疗费,今后均可用市民的医保基金来支付。
一次医嘱费用10元,医保基金担负8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暂定为10元/次(指一次医嘱),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暂定6元/次。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8元,个人负担2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5元,个人负担1元。
参保居民足额缴费后,可享受多项门诊统筹待遇。具体来说:定点医疗机构类别不同,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同,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报60%,一类定点医疗机构报50%,二类定点医疗机构报40%;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结语
门诊医疗保险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报销方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可报销单位,包括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挂号费、注射费等项目都可报销。一般诊疗费已合并为一项费用,可用医保基金支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般诊疗费为10元,医保基金支付80%。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般诊疗费为6元,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居民缴费后可享受多项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类别不同而定。年度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无起付线。享受规定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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