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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防艾知识讲座
2025-09-26 06:57:06 责编:小OO
文档
禁毒防艾知识讲座

    西定乡中心小学    李进仙

第一章  认识毒品

第一节  什么是毒品

一、毒品的概念

(一)毒品一词的由来

    毒品一词是现代社会用语,据说最早出现在欧洲,是人们在了解了鸦片等物的危害之后才开始使用的。因此,作为一个社会用语,至今不过有两三百年的历史。

    在中国,一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开始使用“毒品”一词,到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才流行起来。清代中期以来,尤其鸦片战争期间,当时只说“禁烟”,鸦片烟与毒的字面联系仅限于“流毒天下,为害巨甚”(林则徐语)及“毒害之烈”层面上,尚未出现“烟毒”连用的情况。当时的烟,即今日所说的毒品,在法律条文中,无论是《大清刑律》,还是《新刑律》,也只规定“鸦片罪”,未见“毒”的罪名。将鸦片称为毒的,最早是1904年在福建发起成立的“去毒社”。初期,已有“烟毒”连用见诸报端。1924年,以“拒毒会”为名的组织出现,并出版《拒毒月刊》。这时的“毒”或“烟毒”是鸦片的同义语。

    新中国成立后,“毒品”一词已在社会上广泛使用,但初期的有关法律文件称“鸦片烟毒”,或将“禁烟禁毒”并提,很少单独用“禁毒”。这里的烟毒专指鸦片类毒品,而没有其它毒品的含义。虽然我国1979年《刑法》规定了“毒品犯罪”的几种罪名,并且在1982年的解释中已将杜冷丁、咖啡因、安钠咖等包括在内,但正式使用时仍然以“禁绝鸦片烟毒”作为概括词,可见“毒”仍指鸦片类毒品,而未对“毒品”作出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直到1990年12月28日全国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中才出现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定义。

   (二)对“毒品“的不同理解

    与其他社会用语一样,毒品一词的内容和含义,是随着时代、国度、民族、文化及所有者的角度不同而不断变化。

    在一般人眼里,毒品是一种可使人身体伤害、精神颓废、病痛死亡以及引发犯罪的毒物。对于种植者来说,毒品是他们赖于生存的农作物,可用来换取金钱和食物。在贩毒者看来,毒品就是金钱和利润。

    在中国19世纪40年代,毒品就是指鸦片烟,而20世纪50年代之后,海洛因、可卡因逐渐成为毒品概念外延的主要内容;20世纪80年代以来,甲基苯丙胺()成为毒品家族中的重要成员;90年代后,“”、K粉(),迷幼剂等新型毒品开始流行。

    在国际社会中,第一个禁毒公约即1912年的《海牙鸦片公约》仅将鸦片视为毒品,1936年的《禁止非法买卖麻醉品公约》才将毒品的范围扩大到其他鸦片制剂;1961年联合国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把非法种植罂粟、古柯和大麻列为禁止和惩治的行为。直到《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又将非法精神药物包括在内;1988年制订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可见“毒品”一词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

    从不同的角度可对毒品作出不同的理解。化学家认为毒品是一种由其化学特性而改变现存生物体结构或功能的物质,所强调的是其中的化学成分对人的肉体和精神的影响。医学家认为毒品是指对所有者产生依赖的品和精神药物,吸毒是一种药物滥用行为。法学家认为毒品的实质不在药品,而在于其非法性,是一种违禁品,只有经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使用的药品,才属于毒品。可见,“毒品”一词具有科学性和法律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精神药品。这一定义具有法律效力,是区分毒品与非毒品的法律依据。

    毒品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依赖性、危害性和违法性。

    1、依赖性。分为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两个方面。生理依赖性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地使用某种药物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表现为一种周期性或慢性中毒状态,需要继续使用该药方能维持机体的基本生理活动,否则会产生一系列机能紊乱和损害反应(称为戒断症状或撤药反应)。生理依赖性的产生及其严重程度除了与吸毒者个体的生理、心理特点有关外,还与所滥用药物的种类、用药时间、频度和剂量等有关。

    2、危害性。毒品的泛滥不仅对吸毒者本人,而且对其家庭、社会都产生极大的危害。

    3、非法性(违法性)。我国法律规定,吸食毒品、制造毒品必须受到法律处罚,对走私、贩卖、运输、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强迫他人吸毒等行为是作为犯罪而予以严惩的。

    二、毒品的分类

    现在国际上对毒品的分类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这是因为毒品与药品之间没有一个严格的界限、药物滥用因人而异,并且与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同时毒品的种类在不断增加,新品种不断出现。各国立法、司法机构、或医学界,对毒品的依赖性、危害性和非法性持不同的认识和标准,在分类上无法做到完全统一。

    我国1990年的《关于禁毒的规定》和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将毒品分为麻醉品和精神药物两类,与国际公约的分类一致。我国的法律未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酒精、烟草及某些挥发性溶剂认定为毒品。

    (一)按法律管制分类

    1、品

    国际《1967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管制的有128种,我国1996年颁布的《品品种目录》中规定的有118种。常见的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类。

    2、精神药物

    国际《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管制的有99种,我国1996年颁布的《精神药物品种目录》中规定的有119种。常见的有苯丙胺类、镇静催眼类药物、迷幻剂等。

    (二)按来源分类

    1、天然类毒品

    主要有鸦片、大麻、古柯等。

2、人工合成类毒品

如苯丙胺类、镇静催眼类药物等。

3、半人工合成类毒品

主要指经天然品直接加工成毒品,如经鸦片提炼出吗啡,吗啡经与醋酸酐反应制得海洛因。古柯叶经化学处理后得到可卡因、麻黄碱经化学加工成苯丙胺。

(三)按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生理作用分类

    1、兴奋剂

    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兴奋作用的药物,如可卡因,苯丙胺等。

2、抑制剂

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作用的药物,如巴比妥、安定类药。

3、迷幻剂

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产生迷幻作用的药物,如苯环已哌啶(PCP),麦角酰二乙胺(LSD),麦司卡林(仙人球中的一种成分)。

三、我国毒品问题的历史与现状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毒品问题始于葡萄牙及英国殖民主义向中国贩卖鸦片之时,期间经历了不断蔓延和加剧的过程,中华民族经历了极大的苦难和屈辱。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仅用三年的时间彻底铲除了在中国蔓延了200余年的烟毒瘟疫。中国“无毒国”的称号保持了30年。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在国际毒潮的侵袭下,尤其是金三角贩毒集团实施毒品北上,建立“中国通道”后毒品问题再度在中国出现。

(一)我国毒品问题的历史

1、清朝时期毒情概况

在很早以前,人类就发现了罂粟及其制成品鸦片具有药用价值,但都没有认识到它的毒性。在盛唐时期,含有鸦片的制剂“福寿膏”被作为贡品传入中国,但由于其价格非常昂贵,故鲜为人知。

1578年,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中,把“阿芙蓉”(即鸦片)作为一种新的药物收入,并说明它是“罂粟花之津液”。1517年,葡萄牙开始与中国通商。在葡萄牙商人输入中国的商品中,最大宗的就是鸦片。

英国商人很快就仿效葡萄牙商人,把鸦片走私作为掠夺中国财富,筹集原始资金的最佳手段。1727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首次把从马德拉斯购入的鸦片运到广州销售,获得丰厚利润,从此一发不可收,全面向中国推销鸦片,从开初的每年数百箱增加到后来每年1000箱,取代了葡萄牙商人,成为向中国走私鸦片最多的贩毒者。

据统计,从1800~1839年的40年间,输入中国的走私鸦片就有63万多箱,使中国流失6亿银元。大量鸦片的输入毒害了人民的健康,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期间,中国吸食鸦片者在200万人以上,官吏吸食鸦片疏于政务,士兵吸食则使失去战斗力。

鸦片战争以后,大约从1842~1905年,伴随着《南京条约》、《天津条约》等一系列丧权辱国条约的签订,鸦片贸易成了合法化,其结果是国外鸦片进口量继续增长,并刺激了国产鸦片的迅速增长,到19世纪90年代末,全国的自产鸦片量已达60万担,是同期进口鸦片的10倍,全国吸食鸦片人数达到2000万人,遍及社会各个阶层。中华民族也因此蒙上了“东亚病夫”的耻辱称号。

鸦片烟毒的严重泛滥及其造成的巨大危害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破坏了国家的经济基础,而且动摇了执政的统治,为挽救清王朝消亡的命运,1901年1月29日,光绪皇帝下诏变法,开始了晚清最后的“十年禁烟”计划,至1911年,国产鸦片减种70%,全国约有上百万吸食鸦片者戒除毒瘾,上万家烟馆被关闭。

2、中华时期毒情概况

从1911~1917年,无论是孙中山的南京临时时期,还是袁世凯的北洋时期,在禁烟方面都基本上秉承了清末第二次严禁时期的有关措施。1917年,经中英会勘后,双方联合宣布了中国境内已全部实现罂粟禁种的消息,并依照条约终结了英国向中国输入鸦片的历史。

但由于军阀割据混战,失去控制全国局势的能力。以致出现了“以毒养军、以军护毒”成为各地普遍现象,导致初年几近控制的鸦片烟毒又再度泛滥。

在南京国民执政的初期,重拾前人敛财之道,以烟税为财源,重新实行“寓禁于征”的,从而致使鸦片烟毒在中国历史上泛滥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据有关文献显示:1929~1933年,中国罂粟种植总面积约为8000万亩,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6.1%;中国鸦片年产量达6000万公斤,约占全球鸦片总量的5/6。与此同时,日本等外国帝国主义大肆向中国走私吗啡、海洛因、红丸(主要成份为海洛因、吗啡等)毒品。中国吸食鸦片及其他毒品的人口约为8000万人,约占当时总人口的16.8%。这一时期成为中国烟祸肆虐的巅峰。

3、建国初期禁毒概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了规模空前的禁毒运动。1950年初,政务院向各行政区及直辖市、各省市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通令》历数了鸦片烟毒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规定了严禁鸦片烟毒及其他毒品的办法:各级“应做广泛的禁烟禁毒宣传”:在烟毒较盛的一些地区,当地“应定出限期禁绝办法”;“得设禁烟禁毒委员会”;“禁绝种烟”;在全国范围内禁止“贩运制造及售卖烟土毒品”犯者“从严治罪“。经两年的努力,至1952年春,从全国范围看,鸦片种植基本禁绝、贩卖与吸食烟毒的现象大大减少,烟毒泛滥不止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一些地区毒品贩卖与吸食的活动还十分严重。为彻底清除毒品,1952年初,发布《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禁毒进一步掀起高潮。1952年以后的一两年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消除了吸毒现象。通过努力,仅仅3年时间,一举扫除了贻害中国200年的烟毒。在这场禁毒运动中,查实以种植、贩运、销售毒品为业人员369705名,其中51627名被依法处理,800名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缴获鸦片类毒品339万两,制毒机械5716套,用于武装贩毒的支882件。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遏制了罂粟种植,并通过自行戒除和强制戒除的办法,帮助上千万烟民戒除了烟瘾,肃清了200多年来泛滥成灾、屡禁不止的鸦片烟毒。此后30年,毒品在中国大地基本绝迹,中国被公认为“无毒国”而享誉世界。

(二)我国毒品问题的现状

    1、境外毒品多头渗透的局面尚未改变。尽管从2005年4月开始的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我国危害最大的“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也大幅下降,但西南境外,缅北地区作为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的状况短期内仍难改变,片剂向我国渗透大幅增多。西北境外、阿富汗毒品持续泛滥,东北和东南境外毒品对我国的走私渗透也不断加剧。

2、境内制贩毒活动屡禁不止,呈现区域扩大、种类增多,小型分散的特点。外籍人员在华涉毒案件明显增多。

3、海洛因滥用问题仍是禁毒工作的难点。海洛因成瘾人员复吸率高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排查了海洛因成瘾人员74.9万名,还有相当数量的瘾性吸毒人员。新吸毒人员在滋生,特别是农民工等流动人员成为易染毒高危人群。

4、国内新型毒品问题日益突出。滥用新型毒品人数快速增多,其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较大比例。

5、易制毒化学品管控的源头作用日益突显。随着境内外制毒活动对化学品的需求不断加大,易制毒化学品流失的风险越来越大。国内个别企业擅自违规生产、经销,致使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第二节  毒品的危害

     一、对个人的危害

    (一)吸毒严重损害身体,毒品对人体带来全身性损害,诱发多种疾病。

    (二)共用注射器吸毒传播艾滋病,艾滋病的医学名称叫做“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一种十分严重的流行性传染病。艾滋病与毒品一同被视为是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的两大公害。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截至2008年,全球有3300万艾滋病感染者;同时,全球因艾滋病死亡人数为200万人。中国卫生部公布:截至2008年9月30日,中国艾滋病毒感染者约为70万人。19年,云南省滇西边境静脉吸毒人员中成批发现艾滋病感染者。随后,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已成为我国和云南省传播艾滋病毒的主要途径之一。2007年底,全国累计报告的223501例艾滋病毒感染者中,注射毒品传播占38.5%。其中2007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万人,在5万人新发感染者中,注射吸毒传播占42%。

    (三)吸毒导致死亡,吸毒不仅摧残人的身体,更为严重的是,吸毒能致人于死命。据报导:每年全球与吸毒有关的死亡人数已超过10万人。吸毒致死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吸毒过量造成的急性中毒死亡。2、吸毒并发症导致的死亡。3、吸毒自杀死亡。

    (四)吸毒严重摧残人的精神,吸毒使人普遍丧失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人格扭曲。人一旦吸毒,往往就走上堕落之旅,且随着毒瘾的加深,堕落的程度也在加深。

   二、对家庭的危害

    (一)对家庭成员的精神伤害,有调查表明:吸毒者及其发生的吸毒行为对家庭成员的最大伤害莫过于精神方面的伤害。

    (二)吸毒导致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吸毒需要大量的资金,一般家庭难于承受,即使是家产富裕的,用不了多久也会一贫如洗。

    (三)吸毒贻害后代,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思想和行为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如果一个家庭中有父亲或母亲吸毒,将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直接的伤害。

   三、对社会的危害

    毒品不仅是危害个人、家庭的问题,而且也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吸毒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消极因素。

    (一)吸毒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

    毒品与违法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毒品问题严重的地方,特别是吸毒问题严重的地方,犯罪问题肯定严重。

    1、使用毒品引发违法犯罪,一是法律规定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二是因毒品引发违法犯罪。

2、毒品作用引发违法犯罪,毒品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如苯丙胺和可卡因等毒品,能使人产生妄想和“神经过敏”。

3、围绕毒品引发违法犯罪。毒品不仅损害使用者的身体和精神,还直接引发社会性种植毒品、制造毒品、贩运毒品、销售毒品、走私毒品、持有毒品以及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一系列犯罪活动。由此引发的暴力、凶杀、收买、贿赂、“洗钱”等犯罪活动,已成为最具威胁的社会公害。

(二)影响国民素质。吸毒者在吸毒成瘾后,身体消瘦、体力和智力水平下降,不能进行有益于社会的活动,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成为社会的一大负担。

(三)吞噬社会巨额财富。毒品经济属于地下经济,是非法的活动,所以很难进行精确统计。据美国1991年6月发表的一份名为《美国吸毒者在非法毒品上的花费知多少》的报告讲,1990年美国人为可卡因花掉180亿美元,海洛因120亿美元,大麻90亿美元,另有20亿美元花费用于致幻剂、苯丙胺等毒品。根据拉美杂誌引用的材料,美国吸毒者为满足毒品的需要,1988年花掉1500亿美元(按街头价格计算)。

在我国吸毒同样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以每个吸毒者每天吸食0.3克海洛因计算,仅全国登记在册的114.04万人中近80万海洛因滥用者至少每年消耗300亿元人民币。

(四)毒品影响国计民生。许多专家认为,毒品经济对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具有重大的影响。每年美国在因吸毒而引起的执行法律、提供医疗服务方面,要负担约4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在缅甸由于吸毒者甚众,全国每天就有300万美元的财富化为青烟。国家为缉毒、戒毒每年要支付大量费用。同时,国家每年还要拨出大笔经费用于侦办毒品案件,培训缉毒人员,购买缉毒设备,对毒品进行鉴定等。毒品犯罪的上升,以及为救助因毒品而产生的各种问题需要大量的经费,这给国家的财政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第三节  毒品违法与犯罪行为

    毒品违法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禁毒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毒品犯罪行为,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第二章   认识艾滋病

第一节  什么是艾滋病

   一、艾滋病的概念

艾滋病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名称缩写是AIDS。获得性:表示在病因方面是后天获得而不是天生具有的,是由艾滋病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免疫缺陷:表示在发病机理方面,主要是造成人体免疫系统的损伤而导致免疫系统防护功能的减低、丧失;综合症:表示在临床症状方面,由于免疫系统缺陷导致的各个系统的机会性感染,肿瘤而出现的复杂症状群。

   二、艾滋病发病机理

    艾滋病病毒是一种逆转录病毒,具有极强的变异能力,能借助人体大量复制繁殖并释放病毒,以攻击人体的免疫系统并以人类免疫功能的指挥者CD4为主要对象。随着人的免疫系统的破坏,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极容易侵袭身体,造成机会性感染或引发恶性肿瘤,最终导致全面衰竭死亡。艾滋病病死率极高,整个病程分为三个时期,即感染期、发病期和死亡期。感染期可持续4~8年,进入发展期后,3个月至半年内死亡。由于感染期长,无明显的外在症状,造成了艾滋病传染的隐蔽性,因而使艾滋病的传染源更加危险。

第二节  艾滋病的危害

    一、艾滋病对个人和家庭的危害

    艾滋病对家庭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家庭组成结构的破坏、家庭破裂,减少劳动生产能力,医疗支出增加,削弱家庭的赡养、抚养、教育能力,增加了家庭的贫困程度。

    据专家估计,我国一个艾滋病病人的医疗费用平均每年为5000~11000元,相当于我国家庭平均年收入的一半至一倍,其总费用是人均年收入的18.3~24.4倍。

    艾滋病在使个人遭受巨大痛苦和压力的同时,也给家庭带来了种种不幸。

第一,艾滋病病人或病毒感染者的家庭成员和他们一样,背上沉重的精神和心理负担,被周围的人群歧视和疏远。

第二,家庭经济支出增加。导致许多家庭一贫如洗。

第三,家庭直接收入减少。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力,20~45岁之间。

第四,家庭其他收入减少。指需照顾病人或感染者,不得不减少工作或学习时间,另外,来自社会的歧视,家庭纠纷等问题。

第五,艾滋病遗孤的问题。其结局一般都是留下孤儿无人抚养,或留下父母无人养老送终。

二、艾滋病对社会的危害

由于艾滋病目前无法治愈,因此,其对人们健康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超过了任何其他的疾病,给个人、家庭、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艾滋病对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艾滋病对社会资源的消耗,防治艾滋病需要增加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艾滋病流行还会导致社会问题的出现,并影响社会的稳定。

(一)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艾滋病毒和艾滋病会对感染率严重的国家造成灾难性的经济影响。

(二)劳动人口减少,人才损失严重

18~45岁年龄的人是艾滋病病毒的易感人群,这一人群是社会最强壮的劳动力。

(三)人均寿命大幅度下降

艾滋病的流行趋势直接关系到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关系到健康、福利和安全等众多的人口问题,也将直接关系到人口发展战略的取向。

(四)艾滋病使大批儿童成为孤儿

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提供的一份报告,乌干达因艾滋病失去单亲或双亲的儿童已达110万人,居非洲国家首位。

(五)造成并加剧社会歧视

在艾滋病发病初期,社会上流传着恐怖的故事,错误的报道,惊慌失措的反应和带有歧视的,这样,阻碍了人们以理性的态度对待艾滋病这种疾病。

(六)对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的危害,影响社会的安定

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和其家属的就业、入学、医疗、婚姻、生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被迫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时间,导致收入的减少,加剧了家庭的贫困,甚至使得不少家庭因此而解体。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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