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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度
2025-09-26 04:13:21 责编:小OO
文档
永德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度

工作方案

一、行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市和县委、县关于2010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有效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加强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建设和完善,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双保工程”2010年度工作行动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保红线为主要任务,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着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土地落实到位;实现有效监管,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的稳定,坚守耕地“红线”。

三、工作安排

永德县“双保工程”2010年行动共安排重点任务,分专项行动和基础支撑工作分别实施,其中:专项行动安排5项工作,基础支撑工作安排3工作。

(一)专项行动

1、土地保障专项工作

县局负责部门:规划股、耕保股、利用股、矿管股、资源监察股

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土地的作用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引导作用,促使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有保有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具体任务:

(1)加快推进县、乡两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严格落实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约束性指标,对规划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与“十二五”规划、产业集聚新平台建设规划、县、乡总体规划的衔接。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基本完成乡级规划修编报批和审批。

(2)继续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从“规划、计划、占补、报批、服务、矿产资源”六大保障措施入手,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加快审批,努力破解重点项目用地难点问题,着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3)积极保障“三农”及新农村建设用地。调查了解新农村建设服务需求,建立和落实新农村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向农村倾斜,应确保2010年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5%以上用于新农村建设。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各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所产生的收益,首先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主动做好设施农用地项目的报批、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农民建房用地报批服务。

(4)调整用地结构,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安排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加强计划台账管理,切实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5)加强对建设用地审批和利用情况的监管,根据《临沧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方案〉文件的通知》(临国土资〔2010〕322号)要求,于2010年8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防止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同时利用股将清理情况整理后,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利用科;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云南省关于探索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促进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合作协议》。

2、安居用地保障专项工作

县局负责部门:利用股

工作要求;坚决贯彻和省房地产,严格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确保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给,规范和整治房地产用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具体任务:

(1)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认真落实2010年全县土地利用计划中的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5%。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好“应保尽保”。

(2)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科学确定房地产用地出让底价。探索“综合评标”、“一次定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进一步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制度,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加强出让合同管理,在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要明确约定相关住房套数和套型面积,明确违约处罚条款,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竣工约定。加大对房地产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等信息通报、信息公开的力度。

(3)实行住房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从2010年8月起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者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我局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理由,我局应当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后,再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企业,要向社会公示,并其一年内在全县范围内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4)加强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我局从今年10月开始将建立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对招拍挂竟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向社会公示,计入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入网上传至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系统。

(5)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对1-3季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情况及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和供后使用情况。对涉及地方及有关部门原因等形成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3、节地示范专项工作

县局负责部门:利用股

工作要求:建立一批节约集约用地的示范点,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

具体任务:

(1)认真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积极构建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健康发展的要素平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2)建立健全土地供应机制。坚持“保、调、控”相结合,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做好计划指标分配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工作,提高转型升级企业用地占比。探索区域差别化供应。

(3)研究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认真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4、耕地建设性保护专项工作

县局负责部门:规划股、耕保股、整理中心

工作要求:有效发挥新一轮规划对耕地保护的管控作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维护农民权益。

具体任务:

(1)加快推进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和审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规划控制指标,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核查。

(2)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区定界工作。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市上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0年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工作,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实行永久保护。

(3)完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备案制度,创新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监管新机制。

(4)开展2009年乡镇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5)规范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着力改善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6)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土地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调研,促进增减挂钩工作由项目管理向制度设计转变。

5、监测预警和问责专项工作

县局负责部门:资源监察股

工作要求:密切关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两碰头,一忧虑”的形势,强化督查,促进整改,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反弹,实施土地违法问责。

具体任务:

(1)全面完成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专项清理和整改工作,按时将情况汇总。

(2)严肃认真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加强对全县各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建立违法用地约谈、预警、通报制度,对问题突出或整改不力的地区,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实施土地违法问责。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做好查事与查人相结合。

(3)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和省厅、市局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的相关制度,全方位、拉网式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确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4)及时制止和查处城镇化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防止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积极应对和解决违法用地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惩治非法占地、破坏耕地、侵占基本农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5)认真参与相关审批业务会审会签工作,对涉及举报或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抽查、巡查等方式监督项目是否按照批准范围、规模、时限用地。

(二)基础支撑工作

1、调整完善土地管理

县局负责部门:办公室、耕保股、利用股

工作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国土资源形式分析,统计等制度,提高土地参与宏观的能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土地管理和利用,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

具体任务:

(1)继续做好统计监测、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工作。加强对国土资源形势的分析和监测,进一步提高形势分析和统计监测水平,形成定期形势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

(2)推行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价办法。健全土地价格调节机制,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探索制订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3)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进一步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4)在全县范围内加快推进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缩小征地范围改革试点,为建立新的征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2、构建“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

县局负责部门:地籍测绘股、办公室、利用股

工作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等建立监管平台,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具体任务:

(1)深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地籍信息资料的应用,全面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县级“一张图”数据库建设。

(2)做好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工作,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定期更新机制。

(3)全面梳理已有数据和应用系统,探索建立基于“一张图”基础上的土地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土地的动态监管。

(4)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定期公布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供应和开发情况、土地价格等信息,做好土地市场变化态势分析。

3、切实加强地质资料服务保障

县局负责部门:矿管股、地质环境股

工作要求: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制度和措施,总结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任务:

(1)积极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积极为重大工程、民生项目等提供地质资料信息支持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保工程”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局党组、何太安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双保工程”年度行动和各项工作。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主动争取当地、的支持,建立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保”工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双保工程”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局将加强对“双保工程”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掌握各地工作进度,把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部门和乡镇实施重点督导。乡镇国土部门要主动推动工作,争取乡镇的领导,分解落实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临沧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国土资〔2010〕306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双保工程”的宣传报道,为“双保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每月向县局报送“双保工程”工作信息稿件,对“双保工程”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

(四)做好评估总结。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在“双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性成果。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研究加强监管的措施。在“双保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修订完善已经出台的各项措施,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

永德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度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太安   党组、

副组长:李银军   党组成员、副

        李兴文   党组成员、副

成  员:周先旺   办公室主任

        施永坚   资源监察股股长

        王学武   耕保股股长

        赵富军   规划股负责人

        罗忠华   地籍测绘股负责人

        高宏智   矿产资源管理股长

        杨天海   土地利用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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