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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装修公司-怀纳装饰室内装修装饰劳务分包合同(定稿)
2025-09-26 04:28:10 责编:小OO
文档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    福州怀纳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于乙方,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考察,确认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职施工队。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仅具有本条件所赋予的含义。

1.1“客户”是指与甲方签订了合法有效家庭装修施工合同中的单位或个人。

1.2“家庭装修施工合同”是指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家庭装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1.3“施工地点”是指施工合同中,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施工场所。

1.4“施工日期”是指施工合同中,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施工日期。

1.5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完成相关施工内容前应对“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予以充分理解。

二、施工内容

2.1甲方将施工合同中施工内容委托给乙方施工前,应将施工内容(包括设计图、预算表等)明白无误的告知乙方。

2.2乙方同意甲方委托后,即意味着:

2.2.1乙方无条件的接受施工合同中与施工内容有关的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所有条款。

2.2.2乙方必须完成上述施工内容中所有项目。

2.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断或修改施工合同中的所有内容。

三、工期

3.1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在3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表,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表施工,甲方工程部的施工监察人员有权督促;

3.2如乙方有严格按下料程序下料,但公司配送的材料商出现拖延送货时间的或公司其它方面原因而引起停工延误工期,乙方需在停工当天填写延期说明单送交工程部,否则工程竣工后再提及,公司可不予采纳,所造成的后果及违约金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3因以下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认真填写延期证明单并严格签证,因未做签证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

(2)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

(3)因客户原因引起的:如主材未及时提供到位,主材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

3.4若因甲方或客户恶意拖延进度款时,由公司工程部出具停工通知单予乙方,乙方必须按公司要求配合暂停施工,在此期间延误日期与乙方无关。

3.5工程部施工监理有权督促乙方按施工进度表各工序如期进行,中间工序一旦出现延期,施工监理会提出或开具调整通知书,乙方如拒绝执行或不听劝告,最终引起工期延误,除负延期责任外,另行一次罚款50元。

3.6工程竣工出现延误工期(指竣工工期扣除有效延期签证天数较合同工期仍延迟的),且业主又按合同给予扣款,其所扣的款额及因此而引起的其他连带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7工程竣工出现延误工期,但业主予以谅解的且未按合同扣款的,公司将对乙方酌情处其每1天10—30元的处罚,以示警戒。

3.8因公司其它原因,包括设计部方面的问期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做好延期说明则无责任,除此外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四、材料管理

材料的购买

4.1材料购买范围划分:甲乙双方购买材料范围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1约定。

4.2材料购买责任:

(1)甲方统一配送范围的材料购买:①甲方负责材料下料单的复核、传真下料单通知材料商发货并配合乙方确定送料时间,②乙方需提前三日对材料下料及提出到料时间要求、材料挑选、催促、接收、验收、使用和保管,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下料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自行购买范围内的材料购买:①甲方负责对乙方购买的材料品牌、质量的复核。②乙方负责购买及使用。

材料的下料、验收、使用和保管

4.3材料计划:乙方应当在开工前按照施工内容制作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日期安排好材料分批进场并制作计划清单,并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4材料下料:乙方应负责开具材料下料单,并对下料材料名称、规格、品牌、数量负责,甲方有权复核并修正下料单。

4.5 材料到货催促及接收:乙方应负责材料的到货催促及接收。

4.6材料验收:材料到达施工现场,乙方应及时通知客户及监理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未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7 材料的使用和保管:乙方负责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材料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8材料的补料:材料配送允许补货,如乙方开具材料配送超过两次(不含两次)。超出部分的材料搬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从随后拨付工程款总额中扣除,如遇施工项目临时变更而出现的材料补充,由甲方负责安排。

4.9材料的更改:甲方采购提供乙方材料必须符合市场批发价要求.如发现在同等材料同等质量同等服务的材料商对比下偏离市场批发时价,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乙方必需保证施工的工程不受任何影响,如受到影响,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10客户提供材料的计划、接收、验收、使用、保管:由客户购买的主材乙方要提前七日配合甲方的设计师开出清单交于客户。负责协同客户接收、验收,并对材料的保管负有责任。

五、施工管理

5.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时刻保证现场的清洁卫生。

5.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5.3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任何施工人员,特殊情况应申报甲方批准后方可留宿。

5.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尊重客户的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5.5未经客户允许,乙方不得私拿、私用客户的材料、设备(包括拆旧材料)等一切归属于客户的财产。若有违反引起客户投诉,将由乙方承担一切连带损失。

5.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指定的代表的管理。

5.7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有关施工管理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乃至追究进一步的违约责任。

5.8甲乙双方现场施工管理责任其他约定在本合同补充协议2、3中约定。

六、质量与安全

质量要求

6.1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家庭装修质量标准或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标准对施工质量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质量验收要求进行验收。

6.2乙方按照施工内容,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6.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规定,应进行整改,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规定的装修质量标准的部分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施工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6.4甲乙双方施工质量要求及其他约定在本合同补充协议2、3中约定。

质量验收

6.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

6.6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客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8乙方未经甲方和客户验收而自行将隐蔽工程封闭的,甲方和客户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地方进行验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甲乙双方质量验收要求其他约定在本合同补充协议1中约定。

施工安全

6.10乙方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6.1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乙方若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的,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12施工现场乙方自行施工所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保证其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相关标准,或乙方未正确、规范使用这些施工机械、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6.13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煤气、水、电、火应注意安全,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

6.14工程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均系乙方雇员,仅与乙方存在相关劳动或雇用关系,其所有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建设工程意外保险及其它相关法定雇主之义务均由乙方一并承担,工程施工人员就其施工内容向乙方负责,乙方就施工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6.1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培训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6.16甲乙双方施工安全要求其他约定在本合同补充协议2中约定。

七、承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承包合同价款

7.1 本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价款的方式。

7.2 结算总价计算方法:

结算总价=(工程承包价+签证项目造价)-(现场实际发生人工费用、材料费用);

7.3工程承包价=工程直接价+杂项费(施工合同)×  0.68折  ;

7.4签证项目造价=现场业主确认签证工程量×客户合同单价表中的单价×0.68折  ;

人工费支付 

7.6支付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直接支付乙方人工费用,支付时间及额度在本合同补充协议1(流程)中约定,甲方对人工费的支付仅对乙方负责,由乙方对其下属工人负责,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工人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7乙方在申请人工费用时,必须同时附上相关工程验收单及签证单,一并交与财务部,具体事宜详见本合同:补充协议1(流程);

7.8由于乙方或施工队员的不良行为,致使施工项目发生罚款或减少结算款项,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材料费代付

7.9甲方统一配送范围的材料付款:

(1)甲方统一配送材料由甲方负责付款。

(2)特殊原因,需由乙方采购,由乙方支付。甲方在人工费进度款同期支付给乙方。

7.10乙方自行购买范围内的材料付款:

(1)乙方自行购买范围内的材料付款由乙方支付。

(2)如遇特殊材料或价格较高及数量较大的材料可申报公司协调购买。

7.11 材料搬运费用的代付:

(1)甲方配送的材料,如材料商有提供运输和搬运,则费用由甲方代付给材料商;

(2)甲方配送的材料,如材料商无提供运输和搬运,则费用由乙方付给材料商;

(3)乙方自行购买的材料,则费用由乙方支付给材料商;

八、工程变更

8.1 变更方式

(1)项目变更:分为合同内项目变更和合同外增加项目变更。乙方根据设计师提出的设计变更意见或设计变更单进行更改。

(2)材料变更:乙方依据甲方提出的材料变更单进行变更。

8.2 变更责任确定

(1)项目变更:

合同内项目变更价款确定:

1由客户签字确认,设计无误,乙方现场施工错误造成更改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客户签字确认,设计无误,施工过程中客户提出设计变更意向,并通过设计师进行设计变更,乙方进行现场签证手续办理,乙方按客户认可的现场签证单数量进行合同价款增减。未办理签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有误,乙方未向设计师或甲方提出变更要求并已施工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设计有误,乙方向设计师提出变更书面要求,设计师未采纳并要求按原设计施工的项目,乙方不承担责任。

合同外增加项目变更责任确定:

1业主提出设计变更意向,并通过设计师进行设计变更,乙方进行现场签证手续办理,乙方按业主认可的现场签证单数量进行合同价款增减。未办理签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业主提出设计变更意向,乙方进行现场签证手续办理,业主拒绝确认签证项目,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2)材料变更:乙方依据甲方提出的材料变更单进行材料变更价差确定。

8.3 其他现场无甲方认可的变更资料,均视为乙方自行变更,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4乙方必须严格按预算项目和图纸施工,有变更需认真做好签证手续,未经业主签证的任何口头的增项变更可拒绝施工,否则因此引起的返工和款项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8.5严禁乙方私自与业主变更增减项、私自收取施工费用,一经公司发现,从重处罚,直至开除并没收保证金。

九、竣工验收及结算

竣工验收及现场移交

9.1 验收方式:分为内部验收和业主验收两个阶段。

9.2 验收要求:

(1)资料要求:具备完整的材料验收资料、质量验收资料、设计变更文件、工程签证单。

(2)验收人员要求:内部验收要求设计师、工程监理、乙方到场;客户验收要求设计师、工程监理、乙方、客户到场。

9.3 验收过程:验收过程由监理主持,并由监理、设计师、客户提出整改要求,多方协商解决方案。

9.4 整改手续:监理根据验收记录,填写整改通知单,并明确整改时间,跟踪整改进度。乙方拒绝进行整改或拖延整改时间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9.5 竣工验收证书的签认:乙方整改完毕后,监理通知客户进行现场察看,进行竣工验收证书的签认,并办理移交现场手续。

竣工结算与资料移交

9.6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经客户认可并收回尾款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

所有完整资料,包括:

①竣工结算报告;

②各工序完成验收单(砌墙粉刷验收单、隐蔽工程强弱电验收单、隐蔽工程给排水验收单、隐蔽工程防水验收单、土作工程质量验收单、木作框架工程质量验收单、木作饰面工程质量验收单、油漆工程质量验收单、材料验收单);

 ③竣工验收单;

          ④增减项签证单;

          ⑤工程延期单;

⑥工程进度表;

9.7如乙方未按时交清以上结算资料,甲方可不予向乙方进行竣工结算,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9.8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7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承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十、保障、保险、保证金及质保金

保障

10.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承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以上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10.2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甲乙双方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以上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保险

10.3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0.4在每个新的工序开工,新工人进场前一日,乙方必须将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意外保险凭证及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工程部。

违约保证金

10.5乙方自愿在施工前交纳  20000元  给甲方,作为对乙方承包项目的违约保证金。乙方在2012-2-10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交付给甲方  3000元  ,其余   17000元    限定在乙方承接的项目内承包价的3%交纳,并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项目结算款中扣除。

10.6违约保证金只有在乙方完成最后一个施工合同的保修期结束后,方可申请退回。

10.7乙方在承接合同总价大于等于           万元的工程项目时,应另追加违约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届时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10.8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退款申请之日起30日内,扣除因质量保证金不足而超出部分的维修费用,将违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违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赔偿,并于15天内付清所有赔偿费用。

质量保证金

 10.9每个工程项目完工决算后,乙方应交纳承包总价的   3%   于甲方,作为对施工质量和维修的保障,此费用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项目决算款中扣除。

10.10质量保证金用于因乙方违反“维修”条款(见下页)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损失费用甲方将直接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超出部分从违约保证金内扣除。

10.11质量保证金在其工程项目达到合同保修期满后,扣除相关费用,剩余款额将在收到乙方退款申请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保修责任

10.11工程保修期限根据装修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要求执行。

10.12保修期内,所有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维修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认定维修范围并指定第三人承担维修工作。

10.13由甲方安排进行维修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并直接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从违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赔偿,并于15天内付清所有赔偿费用。

十一、申明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装修合同”和本合同中的条款予以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

十二、违约责任

12.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如有擅自中断施工内容中任何项目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完成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再支付本合同价款千

分之五的违约金。(此条约定与本合同中所有其他条款无关,为另行约定。)

12.3 乙方如发现材料质量不达标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负责人。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由甲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协助解决。

12.4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   5000元   的违约金。

12.5因乙方不能达到甲方和客户所需的质量、安全、文明等施工标准或者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通知书到达乙方时生效。

12.6乙方接到甲方中止施工项目的通知后,应在三天内办理离场手续。

12.7甲方中止本合同后,有权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施工内容,且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甲方的安排。

12.8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外来装修业务,若经甲方查实确有上述行为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拒付情况下,甲方将从乙方交纳给甲方的违约保证金中扣除。

12.9乙方擅自中断施工,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扣除乙方违约保证金。

12.10 乙方拒绝甲方工地派单,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

14.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规定均无任何异议。

14.2甲方将工程分包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聘请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均系乙方雇员,仅与乙方存在相关劳动或雇用关系,其所有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建设工程意外保险及其它相关法定雇主之义务均由乙方承担,工程施工人员就其施工内容向乙方负责,乙方就施工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14.3本合同所有附件包括:①补充协议书1(流程);②补充协议书2(工艺标准及安全文

明制度) ;③补充协议书3(项目经理考核制度);④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⑤合同价款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福州怀纳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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