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人事考核业务,根据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能力、积极性、工作实绩给予真实客观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公正的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注册员工的试用期转正和正式员工的晋升(晋级)的人事考核。
定义
转正——是指试用期员工经所在部门主管和行政人事部主管综合考察、评估,一致认为能满足所在岗位要求,给以结束“试用期员工”身份,转为“正式员工”,给以正式员工的待遇和要求的过程,称为“转正”。
晋升(晋级)——是指正式员工向一个比前一个工作岗位所需承担责任更大以及享有职权更多的工作岗位升迁的过程,而且这个岗位是有等级之分的。
内容
一、员工在试用期间、试用期满前或试用期满时,所在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应对其工作业绩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评估,以决定是否继续试用、提前转正或终止试用。
1.新进员工试工期7天,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人员经部门主管批准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正为正式员工。
2.试用不合格者可终止试用或延长试用期,人事部门需要与试用者沟通并保留书面记录。
二、正式员工在同一职务的履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可以提出晋升(晋级)申请。
三、正式员工品行优良、业绩突出、技能超群的,经本部门、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副)联合考核、认定给以晋升(晋级)的,不受履职时间。
四、晋升(晋级)的种类:
1.职务、薪资等级同时升迁;
2.职务不变、薪资等级上升;
3.职务上升、薪资等级不变;
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五、处理流程图
转正/晋升(晋级)
六、人事考核范围包括“职务技能、积极性、工作实绩、发展潜质”等方面。
七、考核分为“事务人员”和“现场人员”两类
1.事务人员——管理职务2等以下、行政职务4等以上;
2.现场人员——行政职务5等和所有事务职务。
3.事务人员以自我评价为参考资料,直接主管考核、更高一级主管批准。重点是“积极性、工作实绩、发展潜质”。
4.现场人员没有自我评价,经部门主管进行综合考核后再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决定,上报总经理。重点是“职务技能、积极性、工作实绩”。
八、转正事宜,当月考核、当月生效。
九、晋升事宜,当月考核、次月生效。
一十、公司分别在每年的4月、10月组织2次晋升考核,考核合格的给以晋升。
一十一、考核内容
1.职务技能——指满足职务工作要求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熟练程度;
2.积极性——指员工个人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协作精神、集体精神等。
3.工作实绩——指员工个人发挥自身的能力完成业务目标、任务等实际情况。
评定参考员工工作计划与实绩表。
4.发展潜能——指个人经长期工作积累起来的完成任务的潜在能力。
评价内容:学习能力和态度,思维、理解能力,沟通、表现能力,思维、分析能力等。
十二、考核人在考核时应遵循的原则
1.考核人必须参加提高考核能力的教育,提高对考核的认识,诚实地进行评价。
2.考核人要在平时对被考核者进行观察,掌握被考核者的第一手资料
3.禁止在考核中出现过松、过严、悬殊过大等现象,公正客观地对员工进行评价。
程序及结果
十三、考核程序
由人事部分发《员工自我评议表》、《部门员工考核评分表》。
收集汇总两种考核表。
事务人员根据《员工自我评议表》讨论确定晋级对象。现场人员根据《部门员工考核评分表》逐一讨论确定晋级对象。
工作成绩突出,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为公司争得荣誉为公司作出很大贡献。考核时可以加分。
工作期间一贯积极努力,考核时可以加分。
加分最高为10分。
减分:
在考核期间损害了公司的荣誉或工作积极性不高,减15分。
迟到满三次以上每次扣5分;事假、病假满三天每天扣10分。
附件:
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正式职员岗位晋升考核表
本制度解释权在管理部人事科,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本制度自1998年8月10日起执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