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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制度
2025-09-26 04:10:17 责编:小OO
文档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经济普查工作管理,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普查指导员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经普办主任负责召集;会议主要听取一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布置下一周具体工作,研究涉及辖区经普工作的重点、难点工作;如遇重大、紧急问题,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一般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经普办主任负责召集;会议主要研究辖区经普工作中的具体工作,细化、落实经普办主任的安排部署。

(三)会议原则。坚持“精简会议、狠抓落实”的原则,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的问题,一般不上会研究;确需上会研究的,需报经普办主任同意。

(四)会务工作。由经普办负责组织。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逐级上报、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二)报告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按规定需向经普办报告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等。

(三)报告的方式。采取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以口头报告为主;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经普办书面报告;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要立即以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向经普办领导报告。

三、日常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团结协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恪尽职守、尽心尽责,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坚决追究泄密责任。

四、工作人员守则

1、遵守、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在思想、行动上同党保持一致;

2、树立经普办一盘棋思想,工作协同配合,不推诿、不扯皮;依照法律、法规和执行任务;

3、严格执行经普办的各项决议、决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令行禁止;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5、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

6、公正廉洁,克已奉公,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

7、团结同志,谦虚诚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互相互爱,共同进步;

8、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办事认真。

9、按照区经普办要求的时间进度开展工作。

五、考勤、请假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早9:00—晚17:00),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加班时间按经普办统一安排。

2、病假原则上须青羊区医保指定医院病明及住院证明或病历等相关手续。病假原则一次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十天即退回原单位。

3、事假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半天以内的事假由各组组长审批,一天以内的事假由经普办副主任审批,二天以上的事假由经普办主任批准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原则一次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十天即退回原单位。

4、不具备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累计超过三天即退回原单位或解聘。

5、迟到、早退一次者,在当月考勤补贴中扣发20元;迟到、早退当月累计5次者,扣发当月补贴。

6、普查员外出,须事先告知各组负责人;经普办工作人员外出须事先告知经普办主任,并告知本组留守同志。

7、安排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考勤,考勤表及假条经经普办主任审核签注意见后,每月4日前进行汇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经普工作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1、工作管理经费要确保经普工作的需要,要集中资金,合理使用;要本着量入为出的资金使用原则,合理安排和调度使用资金;重大资金使用采取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

2、经普办财务支出,由内勤人员具体负责。

3、坚决执行先请示、后开支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不经请示,不得擅自开支,否则不予审批报销。

4、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经办人报销时填写费用报销单,在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名。 

七、资产管理制度

1、凡经普办的资产:如电脑、打字机、办公桌椅、沙发、各类文件柜等由经普办统一管理。

2、经普办建立资产管理台帐,明确领取、使用部门或人员,以及使用后归还情况等,确保经普办资产无损坏、流失。

3、需个人领取、使用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同意后,统一到经普办相关负责人员处登记领取,除耗材或一次性用品外,到期归还。

4、个人造成资产损坏、流失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并赔偿。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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