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测量
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项 目 管 理 部
1.编制依据
(1)施工监理规范;
(2)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标准范本;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2.施工测量的监理工作
(1)在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对业主提供的测量成果全面熟悉、复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单位联系,要求给予核实,修正或补充。
(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承建单位进场后7天内,邀请业主给工程承建单位进行现场交桩,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同时要求和监督工程承建单位对这些测量标桩进行保护。
(3)在测量工作开始前,必须完成对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测量工作大纲”的审查。若发现工程承建单位在测量技术力量、仪器配备及施测进度安排等方面不能满足测量质量和进度要求时,应通知承建单位采取补充措施,待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测量作业。
(4)对于在合同项目范围内布设的控制网点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测量等,监理机构可采取“旁站监理”方式,或由监理机构的测量工程师对测量成果进行抽查复测。若发现任一测点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则应责成工程承建单位进行检查校核或复测。监理机构并进行复核检查。
(5)对工程承建单位提交的原始断面测量成果,要进行100%的内业核查,并应在现场进行抽查复测。复测的点数不少于总测点数的5%。还要把所有的断面与1/500地形图进行对照检查,若有矛盾,则应会同工程承建单位测量人员实地核查,若地形图有问题时,应对经核实的断面测量成果予以认可,并将核实成果报告业主单位。
(6)对工程承建单位的收方测量,可采取100%的“旁站监理”,也可采用部分旁站监理和抽查复测相结合的方法。复测点数不应少于测点总数的30%。对于每月工程量的计算,要进行100%的内业复核,并核算累计完成工程量和剩余工程量。
(7)监理机构应会同或指示工程承建单位,配合地质人员对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有较大变化的部位和地质缺陷部位进行测绘,并将测绘成果及时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检查、复测核实后,报业主单位备案。
(8)监理机构要在7天内对工程承建单位报来的和监理机构自行检测的各种测量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对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核查开挖体形和超欠挖率,以便及时指示工程承建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9)监理机构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对工程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地形图、工程量计算成果等测量资料进行审核。
(10)监理机构要向工程承建单位提出测量资料归档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由工程承建单位对测量资料进行整编,并编写“工程测量工作总结”一并交监理机构审查,然后将这些测量资料全部向业主移交归档。
(11)测量监理流程图
3.对工程承建单位测量工作的主要要求
3.1工程承建单位在开工前15天应将测量工作大纲按合同规定份数报送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在7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批准后施行。测量工作大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测项目概述;
(2)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
(3)测量仪器和设备配置(含仪器设备检验证书及说明仪器精度的其它资料);
(4)测量人员及技术状况;
(5)施测进度计划;
(6)测点设置及保护措施等。
3.2施工区范围内有关的首级控制点及基准数据,由业主单位通过监理机构向工程承建单位提供,并在现场对各控制点进行交桩。工程承建单位要对上述控制点和基准数据进行复核验算,如对数据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报请业主进行核实,核实后的数据由监理机构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工程承建单位。
3.3工程承建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测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测量控制网点。发现移动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监理机构,并采取补救措施,按同等精度补设或移置。
3.4工程承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实测进度日程安排计划。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见表1),将测量成果资料报送监理机构审核。
表1 阶段性测量成果报送时间表
| 测量项目 | 成果报送时间 |
| 控制测量成果 | 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 |
| 放样测量成果 | 放样测量后第2天报送 |
| 断面及收方测量成果 | 每月或工程完工后报送一次 |
(1)测量工作的质量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及设计要求,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的主要精度指标参见表2。
(2)枢纽工程采用的坐标及高程系统为坝轴坐标系、吴淞高程系。测量工作的依据是坝区1/500地形图和业主提供的首级控制网,以及相关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表2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 序号 | 项目 | 精度指标 | 说 明 | ||
| 内容 | 平面位置中误差/mm | 高程中误差/mm | |||
| 1 | 混凝土建筑物 | 轮廓点放样 | ±(20~30) | ±(20~30) |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
| 2 | 土石料建筑物 | 轮廓点放样 | ±(40~50) | ±30 |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
| 3 | 机械设备与金属结构安装 | 安装点 | ±(1~10) | ±(0.2~10) | 相对于建筑物安装轴线和相对水平度 |
| 4 | 土石方开挖 | 轮廓点放样 | ±(50~200) | ±(100~200) |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
| 5 | 局部地形测量 | 地物点 | ±0.75(图上)~±1.0 | - | 相对于邻近图根点 |
| 高程注记录 | - | 1/3基本等高距 | 相对于邻近图根点 | ||
| 6 | 施工期间外部变形观测 | 水平位移测点 | ±(3~5) | - | 相对于工作基点 |
| 垂直位移 | - | ±(3~10) | 相对于工作基点 | ||
| 7 | 隧洞贯通 | 贯通面 | 横向:±50 | ±29 | 横向纵向相对于隧洞轴线高程、相对于洞口高程控制点 |
| 纵向:±100 | |||||
| 工 程 部 位 | 点位中误差/mm | 备 注 | |
| 平 面 | 高 程 | ||
| 主体工程部位的基础轮廓点、预裂爆破孔定位点 | ±50~±100 | ±100 | ±50mm的误差仅指有密集钢筋网的部位,点位误差值均相对于邻控制点或测站点、轴线点而言 |
| 主体工程部位的坡顶点、中间点、非主体工程部位的基础轮廓点 | ±100 | ±100 | |
| 土、砂、石覆盖面开挖轮廓点 | ±200 | ±200 | |
5.1一般规定
(1)开挖工程施工测量的内容包括:开挖区原始地形图(由业主提供)和原始断面图测量;开挖轮廓点放样;开挖竣工大比例尺地形图,断面测量和工程量计算。
(2)开挖轮廓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开挖放样高程控制点, 不应低于五等水准测量的精度。一般情况下,均可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视线高距地面不小于1.5m,边长不大于300m最佳)。 5.2开挖工程细部放样
(1)开挖工程细部放样,需在实地放出控制开挖轮廓的坡顶点,转角点或坡脚点并用醒目的标志加以标定。所有细部放样点,均应进行校核,并将校核的结果记入放样手簿。
(2)在开挖过程中,应经常在预裂面或其他适当部位,以醒目标志标明桩号、高程或开挖轮廓线。
(3)开挖部位接近竣工时,应及时测设基础轮廓点及散点高程,并将欠挖部位及尺寸标于实地,必要时,在实地画出开挖轮廓线,以备验收。
5.3断面测量和工程量计算
(1)开挖工程动工前,必须实测开挖区的原始断面或地形图,开挖过程中,应每月定时测量收方断面,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
(2)断面间距可根据用途、工程部位和地形复杂程度,在5-20m范围内选择。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执行。
(3)断面图比例尺采用1:500,特殊部位可采用1:200。
(4)断面中心桩精度要求见表4,断面点相对于断面中心桩的精度要求见表5。
表4 断面中心桩测量的精度要求
| 断面类别 | 纵向误差(cm) | 横向误差(cm) |
| 原始、收方断面 | ±10 | ±10 |
| 竣工断面 | ±5 | ±5 |
| 断面类别 | 比 例 尺 | 断面点误差(mm) | |
| 平 面 | 高 程 | ||
| 原始、收方断面 | 1:1000、1:500 | ±1.0 | ±0.7 |
| 竣工断面 | 1:200 | ±0.75 | ±0.5 |
(6)开挖施工过程中,要求于每月25日前完成收方测量和工程量计算,并将收方断面图和测量成果、工程量计算成果于该月26日前,报送监理机构。
6.混凝土及填筑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控制
6.1一般规定
(1)立模和填筑放样应包括下列内容:测设各种建筑物的立模,填筑轮廓点;对已架立的模板、预制(埋)件进行形体和位置的检查;测算填筑工程量等。
(2)建筑物立模、填筑轮廓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立模、填筑轮廓点点位中误差及分配
建筑
| 材料 | 建筑物名称 | 点位中误差(mm) | 平面位置误差分配(mm) | ||
| 平 面 | 高 程 | 轴线点或 测 站 点 | 细部放样 | ||
| 混凝土 | 各种主要水工建筑物(坝、闸、厂房)、船闸及泄水建筑物、坝内正、倒垂孔等 | ±20 | ±20 | ±17 | ±10 |
| 各种导墙及井、洞衬砌,坝内其它孔洞 | ±25 | ±20 | ±23 | ±10 | |
| 其它(副坝、围堰心墙、护坦、护坡、挡墙等) | ±30 | ±30 | ±25 | ±17 | |
| 岩料 | 碾压式坝(堤)上、下游边线、心墙、面板堆石坝及各种观测孔位 | ±40 | ±30 | ±30 | ±25 |
| 各种坝(堤)内设施定位、填料分界线等 | ±50 | ±30 | ±30 | ±40 | |
表7 竖向测量偏差极限
| 工程项目 | 相邻两层对接中心线相对偏差 (mm) | 相对基础中心线的偏差(mm) | 累计偏差(mm) | 备 注 |
| 厂房、开关站等各种构架、立柱 | ±3 | H/2000 | ±20 | H-总高度 |
| 闸墩、栈桥墩、船闸厂房等侧墙 | ±3 | H/1000 | ±30 |
(5)用于立模、填筑放样的高程控制点,其相对于邻近高级高程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15mm。
6.2建筑物的细部放样
(1)混凝土建筑物立模细部轮廓点的放样位置,以距设计线0.2-0.5m为宜。土石体填筑点,可按设计位置测设。放样点间距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放样细部点间距要求
| 形 状 | 直 线 | 曲 线 | ||
| 材 料 | 混凝土 | 土石料 | 混凝土 | 土石料 |
| 相邻点最长距离(mm) | 5~8 | 10~15 | 4~6 | 5~10 |
(3)立模、填筑轮廓点,可直接由等级控制点测设,也可由测设的建筑物纵横轴线点(或测站点)测设。
(4)对于挡墙、护坦、大型临时混凝土建筑物的立模填筑细部放样,由于线路较长,转折点较多,宜布设经纬仪或光电测距仪附合导线连接各转折点,附合导线的最弱点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5)采用滑升模板浇筑混凝土的建筑物(如闸墩、导墙、栈桥墩等),放样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滑升模板放样点的点位中误差
| 项 目 | 点位中误差 | ||
| 平面(mm) | 高程(mm) | ||
| 轴线相对位移 | ±5 | ||
| 垂直度 | 本 层 | ±3 | - |
| 总高度 | |||
| 截面尺寸 | 墙、柱 | ±5 | -3 |
| 梁 | ±5 | ||
| 预留孔洞中心位移 | ±10 | ±20 | |
| 预埋件位置 | ±10 | ±10 | |
对于连续垂直上升的建筑物,除了有结构物的部位(如牛腿、廊道、门洞等)外,应防止粗差的发生。
对于溢流面、斜坡面以及形体特殊的部位,其高程放样的精度,一般应与平面位置放样的精度相一致。
对于混凝土抹面层,有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埋件的部位,其高程放样的精度,一般高于平面位置的放样精度,并注意检核。
(7)在厂房进出水口、排沙孔、泄水闸、冲水闸和各种廊道等部位,在混凝土底板即将完工时,应预埋各式测量标志,并及时利用原施工点,将其中心线的桩号、高程引测在标志上。以备日后竣工测量及机电设备安装之用。
(8)特殊部位的模板架设后,应利用测放的轮廓点进行检查,其偏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模板偏差极限
| 项 目 | 允许偏差限值(mm) | |
| 外露表面 | 隐蔽内部 | |
| 模板边线与放样轮廓点偏差 | ±10 | ±15 |
| 结构物水平截面内部尺寸 | ±20 | |
| 预留孔、洞尺寸及位置 | ±10~±20 | |
(1)混凝土浇筑和土石填筑工程量,必须从实测的断面(或平面)图上计算求得。收方断面图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填筑工程量收方断面技术要求
| 工程分类 | 断面间距 | 断面图比例尺 | 断面点点位中误差(mm) | |
| 平 面 | 高 程 | |||
| 混凝土工程量 | 与开挖竣工 断面图一致 | 1:50~1:200 | ≤0.5 | ≤0.5 |
| 土石料填筑工程量 | 1:200~1:500 | ≤0.5 | ≤0.5 | |
(3)土石料填筑量收方,应根据实测的各种填料分界线,分别计算各类填料方量。
(4)两次对同一工程量测算体积之较差,在小于该体积的3%时,可取中数作为最后值。
7.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控制
7.1一般规定
(1)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的安装测量工作,包括测设安装轴线与高程基点,进行安装点的放样和安装竣工测量等。
(2)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轴线和高程基点,应埋设稳定的金属标志,一经确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宜变动。
(3)安装测量的精度指标应符合表12的规定。
7.2安装点的细部放样
(1)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轴线测设的精度,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点位中误差应不大于±10mm。
(2)安装点的测设必须以安装轴线和高程基点为基准,组成相对严密的局部控制系统,安装点的误差,均相对于安装轴线和高程基点而言。
表12 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的精度指标
| 设备种类 | 细部项目 | 允许偏差(mm) | 备 注 | ||
| 平面 | 高程 | ||||
| 压力钢管安装 | 1、始装节管口中心位置 | ±5 | ±5 | 相对钢管安装轴线和高程基点 | |
| 2、与蜗壳、阀门伸缩节等有连接的管口中心 | ±6~10 | ±10 | |||
| 3、其它管口中心位置 | ±10 | ±15 | |||
| 平面闸门安装 | 主反轨之间的间距和侧轨之间间距 | -1~+4 | - | 相对于门槽中心线 | |
| 弧形门、人字门安装 | - | ±2~3 | ±1~3 | 相对于安装轴线 | |
| 水轮发电机安装 | 1、座环安装中心及方位误差 | +2~5 | 高程±3 水平度0.5 | 相对机组中心线和高程基准点 | |
| 2、机坑里衬安装和蜗壳安装中心 | ±5~±10 | ±5~±10 | |||
| 天车、起重机轨道安装 | 轨 距 | ±5 | 同跨度两平行轨道相对高度差小于10 | 一条轨道相对于另一条轨道 | |
| 坡度不大于1/1500 | |||||
① 距离测量以钢带尺为主,丈量结果中应加倾斜、尺长、温度、拉力及悬链等改正。距离丈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安装点距离丈量的技术要求
| 丈量时拉力 | 温度读数℃ | 边长丈量次数 | 同测次串尺 | 边长丈量较差的相对误差 | |
| 读数次数 | 较差(mm) | ||||
| 与鉴定钢带尺寸时相同 | 1.0 | 2 | 2 | 1 | 1:10000 |
③ 安装点的高程放样,应采用水准测量法,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安装点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
| 序号 | 项目 | 使用仪器 | 使用标尺 | 测站限差要求 |
| 1 | 精密高程 精密水平度测量 | DS1 | 因瓦水准尺 钢板尺 | 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或另行规定操作要求 |
| 2 | 一般安装点高程测量 | DS3 | 红黑面水准尺 钢板尺 | 按三等水准测量要求 |
7.3安装测点检查
7.3.1对已测放的安装点,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检查工作应采用与测放时不同的方法。
(2)对构成一定几何图形的一组安装测点,应检核其非直接量测点之间的关系。
(3)对铅垂投影的一组点,必须检查各投影点间边长的几何关系。
(4)由一个高程基点测放的安装高程或高程线,应用另一高程基点进行检查,或用两次仪器高重复测定。
7.3.2所有平面与高程安装点的检测值与测放值的较差,不应大于放样点中误差的2 倍,以保证放样点之间严密的几何关系。
7.3.3安装构件的铅垂度检查测量,宜在距构件10-20cm的范围内用细钢丝悬挂重锤(重锤置于盛有溶液的桶中)。然后根据要求在需要检查的位置上,用小钢板尺量取构件与垂线之间的距离,并按一定比例尺绘制垂直剖面图。
8.竣工测量
8.1一般规定
8.1.1竣工测量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1)主要水工建筑物基础开挖建基面的1:200-1:500地形图(高程平面图)及纵、横断面图。
(2)建筑物过流部位或隐蔽部位形体测量。
(3)外部变形监测设备埋设安装竣工图。
(4)建筑物的各种重要孔、洞的形体测量(如电梯井,倒垂孔等)。
(5)视需要测绘施工区竣工平面图。
8.1.2竣工测量的精度指标参照各章节相应项目的测量中误差的规定执行。施测精度,一般不应低于放样的精度。
8.2开挖竣工测量
(1)施工区竣工平面图(比例尺1:500)和纵、横断面图,以及业主单位及设计单位要求测量的部位和项目。
(2)主体工程开挖至建基面时,应及时实测建基面地形图或高程平面图,比例尺一般为1:200,图上应标有建筑物开挖设计边线或分块线。
(3)对高边坡部位的锚索、锚杆等,视需要测绘立面图或平面图。
8.3混凝土及土石方填筑工程竣工测量
(1)单项填筑工程竣工时,应测绘建筑物的高程平面图,或纵、横断面,其比例尺不应小于施工详图。
(2)对于电梯井、倒锤孔等井孔的竣工测量,应随着施工的进展,逐层进行形体测量。其测量成果,随时整理成图或制表备用。
(3)土、石方填筑工程填筑过程中,每上料二层,须进行一次边线测量并绘成图表为竣工时备用。
8.4过流部位的形体竣工测量
(1)需要进行形体测量的部位有:溢洪道、泄水坝段的溢流面、机组的进水口、蜗壳锥管、扩散段;闸孔的门槽,闸墩尾部,护坦曲线段、斜坡段、闸室底板及闸墙等。
(2)过流部位的形体测量,其断面布设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 过流部位形体断面测量布设及测量精度
| 工 程 部 位 | 断面布设(m) | 测点中误差(mm) | |||
| 横断面间距 | 纵断面间距 | 平 面 | 高 程 | ||
| 闸、 孔 溢 流 段 | 护 坦 | - | 20 | ±20 | ±15 |
| 闸 墩 室 | 3~5 | (每孔1~3条) | ±15 | ±10 | |
| 消 力 坎 | - | 3 | |||
| 过流底坎 | 3~5 | 20 | |||
| 导 墙 | 5~10 | - | |||
| 胸 墙 | - | 3 | |||
| 厂 房 | 进 口 段 | 3~5 | (每孔1~3条) | ||
| 主 机 段 | 1~5 | - | |||
| 尾 水 段 | 3~5 | (每孔1~3条) | |||
| 隧洞 | 混凝土衬砌段 | 10 | - | ±20 | ±20 |
| 混凝土喷锚段 | 20 | - | ±40 | ±40 | |
(1)竣工图的编绘,应与设计平面布置图相对应,图表应按业主单位的统一图幅规格选用,分类装订成册,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2)竣工地形图应该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测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基本数据。对于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断面桩号、断面中心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位置示意图。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