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主要任务清单》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重点问题清单》,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除小学一二年级外)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的要求,每学期组织开展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初四学年在总复习阶段,根据需要适当组织1—2次模拟考试。
二、规范命题,确保试题质量。
期中、期末考试试题的命制要坚持高标准,确保严密性。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题型要符合“黑龙江省龙东地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题型标准,试题内容与难度不超出现行教材和国家课程标准。
三、重视过程体验,推行等级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不断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期中、期末考试,学生的成绩均以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科考试等级评价标准划分如下:
| 等级 | 120分 | 100分 | 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 8 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A等, 80%以下至60%(含)之间为B等, 60%以下至30%(含)之间为C等, 不足30%为D等为E)以80%以下至60%(含)之间为C等,(含)以上(含)上(含) |
| A+ | 108-120 | 90-100 | |
| A | 96-107 | 80- | |
| B | 72-95 | 60-79 | |
| C | 36-71 | 30-59 | |
| D | 36分以下 | 30分以下 |
学校要通过例会、教研、备课和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师生、家长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考试管理的目的意义。同时,学校设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务处,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校、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
XXXXXX 中学
2021年11月16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