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群塔作业简述
本工程为大型群体工程,共由40余幢单体建筑组成,其中高层部分29幢。本工程塔吊的配置不仅考虑先期施工的8幢楼,而是要整体考虑,以防止后续立塔时塔身与塔身之间的水平安全距离以及塔吊与塔吊大臂间的垂直安全距离。
本工程整体共考虑配置22台塔吊,塔吊的配置图详后附件二:施工现场塔吊平面布置图。
2 群塔运行控制措施
2.1塔机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运行原则
2.1.1同向作业原则:合理安排作业流水段,在两塔机及多吊臂交叉区域内尽量避免两台塔机吊臂相交作业。
2.1.2低塔让高塔:低塔机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2.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2.1.4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的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让静塔机。
2.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2.1.6客塔让主塔:以各劳务分包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2.1.7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顺序执行。
2.2塔机停止施工时的停靠原则
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方向停靠或参照先行停塔的大臂方向平行停置。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必须确保24h有塔机司值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交时,要认真做好交记录。
3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初期定位安装、中期使用(顶升)以及后期拆除都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碰撞事故,为避免塔吊间发生碰撞事故,保证塔吊正常、安全地使用,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尤为重要。
3.1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考虑到现场周围环境的,并结合施工的需要,确定塔吊在现场的布置,在塔吊定位时已经把各塔之间的距离均大于相关的塔吊臂长加5米以上。这样就保证了安全规程中:“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处于高位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3.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3.2.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3.2.2高位塔吊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最高部件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回转面有交叉区域,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由各塔吊初装吊钩高度可知各塔吊钩高度差均大于6米,这样就保证了安全规程中:“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架设高差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较高位置的部件(塔顶,拉杆等)与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部件(已升至最高的吊钩、配重等)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3.3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现场周围现有建筑物,塔吊设计定位时尽量避开这些建筑。无法避开的要加强与邻近居民的沟通,取得居民的谅解,并为其房屋及道路搭设防护棚。在实际施工中,还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塔吊初次顶升要超过临近低层建筑物的高度,还要注意周边情况尤其是现场工人和车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破坏。
3.4塔吊与场内高压线及古树防碰撞措施
现场的北侧及东侧各有一路高压线,立塔前必需按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高压线防护方案对其进行防护。邀请当地的专业的园林公司对现场零星分布的7颗古树进行防护。在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塔吊作业人员安全交底工作,塔吊运行时必须保证吊钩及吊物与高压线防护及古树防护之间的安全距离。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塔吊的施工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只有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并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施工环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塔吊的顶升,才能实现安全、有序施工,提高施工效率,为该项目高效优质的完成施工工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层次塔吊间相互的垂直距离详见附件(三)
4 群塔作业要求
4.1群塔作业一般要求
4.1.1塔机司机、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对塔司、信号工安全交底中规定的各种条款。塔司、信号工掌握本工地施工现场状况,作好吊装配合,确保吊装安全。
4.1.2塔机根据以上制定的高、低差方案,符合建设部规定的2米群塔作业垂直距离要求,保证塔机可以180度回转。
4.1.3塔机要发生交叉作业,塔司、信号工除执行国标及塔司、信号工安全交底中的各项条款外还必须对塔司、指挥、信号提出具体要求并制订交叉作业管理制度。
4.1.4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负责人:赵学成,机械设备负责人应对塔吊司机做技术交底,塔吊司机作业时必须遵守技术 交底,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4.1.5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4.1.6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4.1.7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1.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4.1.9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 输电导线电压(KV) | 1以下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 沿垂直方向(M)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 沿水平方向(M)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①各塔在警示区内作业,塔司要提前观察,确认区内无其它塔机作业后,方可操作。如已有其它塔机作业,须停机等候。
②起重工作要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③起重工作在作业前、作业中、时,必须对钢丝绳及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和挂钩严禁使用,必须向项目部报告并立即更换。
④塔机在吊物过程中,机操工和信号工必须同时注意吊物不能碰撞到施工脚手架或施工作业面的操作平台,避免由于突然震动和惊吓出现安全事故。
⑤在施工现场的北侧和东侧有架空高压线,所以此处的塔机应特别加强过程管理。通过劳务公司、设备租赁单位共同商议,选派责任心强、工作作风优良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对他们再进行更为详细的书面交底。在吊装前,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同时,在高压线下方坚决不准堆放施工材料。
4.2群塔作业对塔司机的要求
4.2.1要求塔司必须高度集中精力操作,不但完成自身吊装任务,还要照顾到交叉作业的塔机绝对不能发生碰撞。
4.2.2要求塔司吊装作业时,必须互相鸣笛,提示对方当班司机及时观察邻塔运转情况,相互照应,绝对不发生碰撞。
4.2.3任一台塔的臂架、绳索、吊物都不能与另一台塔的塔身、塔顶相撞。并至少有2米的安全距离,有风的情况下不小于6米。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4.2.4运行中要做到:要求塔司空吊让重吊,短臂让长臂,动臂让静臂,低臂让塔身,提前回收变幅小车,就位时再变幅。
4.2.5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重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4.3群塔作业对信号工的要求
4.3.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各相邻塔信号工要使用不同频率的对讲机,并使用旗语,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4.3.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岗时,采用当面交接制度并有书面记录。
4.3.3现场所用指挥语言尽量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尽量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3.4在塔臂可能发生交汇处,在塔机上设立红旗警告装置,当塔机进入警示区时,信号工要用对讲机提醒塔司,塔司则鸣铃,一是回复信号工,二是提醒相邻塔吊注意。
4.3.5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4.3.6指挥过程中,要求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必须:简短、明确、完整、清晰。
4.3.7信号工要认真负责,不随意离岗。严格按标准操作,两塔作业靠近时,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塔司严格听从信号工指挥。如厕时,塔机暂停使用。
4.3.8夜间施工时,必须保证塔机起吊和卸料处的照明度,信号工穿带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分别站在起吊和卸料地点,便于塔机操作人员清楚卸料地点。
4.3.9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4.4群塔作业对挂钩工的要求
4.4.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4.4.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4.4.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4.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4.4.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4.4.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栓挂方法。
4.5对吊索具的操作规定
4.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4.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4.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5.4吊索水平夹角应大于45°。
4.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4.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心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⑤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5 塔机顶升的管理
5.1成立以安全总监为首的塔机指挥中心,由安全总监任总指挥长,各区段负责人和各塔机机长任副指挥长,组员由各塔机操作人员组成,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此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作业的指挥与协调。
5.2与相邻施工部位无影响的塔机要根据本施工区域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同时必须书面上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部观察现场情况并研究后给予回复确定是否顶升。
5.3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各塔机必须按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5.4塔吊运行前,召开各塔司班长、信号工进行入场教育,介绍工地具体情况,宣讲多塔作业安全措施,并分别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5.5在日常施工中,生产部门、安全部门予以检查监督,发现违规作业的塔吊,要立即停止作业,对塔司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直至下岗,确保安全运行。
6 塔吊的锚固装置
6.1附着式塔吊在随施工进度向上顶升接高到限定的自由高度后,便需通过锚固装置与建筑物拉结,其功能是:
①使塔吊上部传来的水平力、不平衡力矩及扭矩,通过锚固装置传给建筑结构;
②减少塔身长细比,改善塔身结构受力情况。
6.2附着式塔机的锚固装置由锚固环和附着杆组成。锚固环由2个钢板组焊或型钢组焊的“U”形梁拼装而成,附着杆则可由型钢、无缝钢管制成,也可以是型钢组焊的桁架结构。
6.3附着式塔机的锚固层次与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高度、起重机塔身结构、塔身自由高度有关。一般情况下,第一道锚固装置在距塔吊基础表面30m~40m处,自第一道锚固装置向上,每隔12~20m设一道锚固装置。
7 塔机安全操作规定
7.1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禁止非司机开塔。
7.2塔司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情况不明应立即停止工作。因机件失灵、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塔司负完全责任。
7.3 杜绝超载作业,塔司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十不吊即:
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②信号不清;
③吊物下方有人;
④吊物上方站人;
⑤埋在地下物;
⑥斜拉斜牵物;
⑦散物捆绑不牢;
⑧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⑨零碎物无容器;
⑩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7.4禁止酒后开塔,发现酒后开塔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7.5不准私自由他人顶班,防止疲劳操作。发现此情况加重处罚。
7.6塔机机组必须按技术规定,定期对设备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持机械正常运转。若因塔司没有尽职尽责造成机械事故和伤亡事故,由塔机司机负完全责任。
7.7塔吊的“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有效,失灵的限位、保险应及时修复。
7.8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7.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过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7.10穿绳:确定吊物重心位置,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7.11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索紧吊绳。
7.12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后方可起吊。
7.13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7.14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提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用提头试吊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7.15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索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与吊物中心。
7.16 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7.17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7.18 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7.19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8 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8.1对全体塔司机进行入场消防安全教育;塔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2塔吊塔司机驾驶室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做好塔吊电气火灾预防;
8.3所以塔吊,必须安装好防雷设备,预防雷击引发火灾;
8.4塔司机领取油料为塔吊加油时,严禁吸烟,加油时应先停止运转;
8.5塔司机使用的油棉丝、油抹布等不准随处丢弃,应存在由盖的金属容器内,定期销毁;
8.6停止塔吊操作时,应断绝电源,闸箱加锁,并经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