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根据南安市人事局《关于重新核定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的通知》(南教综[2006]4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聘任基本原则及对象
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遵循“公开,程序民主,公开竞争,公正评价,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
本办法所指的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受职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办法只适用于在编教师,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二、聘任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①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③学校必须有相应的空余职;④受聘对象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外单位调入前获得的资格者须办理相关确认手续);⑤受聘对象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⑥受聘者上一聘期各学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含称职)。
以上条件其中一项不符合,不能参加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其它条件:①具备相应的教育能力、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②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③有一定的工作实绩;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更新文化知识。
三、职数核定、聘任的组织与程序
(一)职数核定
每年聘任的职数在上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核定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聘任的总数,并根据各学科、各部门现有岗位聘任情况进行分解。每学科、每部门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比例遵循上级文件规定的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可聘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一定的增加。
因学校编制增加而出现空余职数时。由所有符合条要求者平等竞争聘。
(二)学校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职聘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聘任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具体实施。
(三)聘任程序:
1、学校于每学年初公布现有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情况及本年度可聘任的各专业技术职务各学科的空缺职数和岗位任职条件、考评标准。
2、在核定的编制和相应职数之内,本人根据岗位需要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的考评材料,做出自评。
3、学校“职聘小组”对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人员进行考评,按考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被考评人对考评结果签署意见,并张榜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人员填写相应的聘任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未聘、聘期和续聘
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但不能受聘为相应职务者为未聘。未聘者无条件以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已聘者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已聘任者任职期间的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经“职聘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五、附则
一、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已聘任者降级聘任。
1、根据学校贯彻《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职业道德考核等次不合格者。
2、申报上一级教师职务前二年内未能开设一堂校级公开课。
3、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
二、计算办法
每位专任教师每学年评估一次(自2008~2009学年起),至聘任之年时其总得分除以任现职年限(2008~2009学年起)的得分为分值,按分值高低排列顺序依次聘任。已经聘任为中高级教师者,每年考评的分数不足120分者,予以解聘。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本办法由职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与上级文件如有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南安蓝园高级中学职称评聘评估指标体系
学年 教师姓名
| 项 目 | 评 估 要 素 | 分 值 | 自评 | 他评 | 备 注 | |
| 1 | 学历 | 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毕业证书 | 5 | 大专2分,本科3分,研究生5分 | ||
| 2 | 职称 | 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证书 | 5 | 初级2分,中级 3分,高级5分 | ||
| 3 | 教龄 | 参加工作的年限 | 5 | 16年以上得5分,大于8年少于16年得3分,少于8年得2分 | ||
| 4 | 出勤 | 准时上下课、准时参加教师大会 | 5 | 旷课(会)每节(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次)扣0.5分 | ||
| 5 | 工作量 | 参照省市颁发工作量标准、学校安排工作量 | 5 | 因工作能力不能完成正常工作量扣2分 | ||
| 6 | 培训 | ①积极参加新课程及各种岗位技能培训、校本培训、有记录 ②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完成自学学时、有学习笔记 | 5 | 每缺勤1次扣1分,无记录或学习笔记不得分 | ||
| 7 | 教案 | 根据教案数量与质量评估,见说明 | 6 | 大于5课时无教案不得分, 一等得6分,二等得4分, 三等得3分 | ||
| 8 | 集体 备课 | 根据学校安排参加集体备课,有记录 | 6 | 缺席1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2次扣0.5分 | ||
| 9 | 听课 | 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有记录,有评课意见 | 6 | 连续四周无听课扣1分,每学期听课累计少于规定节数,每少1节扣0.5分 | ||
| 10 | 作业 | 作业量适中,按时批改,及时讲评,见说明 | 6 | 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3分,无作业不得分 | ||
| 11 | 辅导 | 能利用课余时间、晚自修给学生答疑解惑 | 6 | 晚自修缺席1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2次视为缺席一次,扣1分 | ||
| 12 | 课堂 教学 | ①带教案上课,能恰当使用教具、多媒体教学 ②教师有激情,学生有热情,课堂氛围好 ③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率高④见说明 | 20 | 学生测评,满意率65%以上为一等得15分,满意率为35%以上为二等得10分,满意率为35%以下为三等得5分 年段领导组测评,一等得5分,二等得3分,三等得2分 | ||
| 13 | 考试 成绩 | 根据学校安排的考试和高考、会考成绩评定。 | 40 | 每学期一等20分,二等15分,三等10分,两学期分数累加 | ||
| 14 | 班主任 | 履行职责,班风学风好。 | 10 | 在先进班级评比中,年段前3名得10分,4-6名得8分,6名及以后得6分 | ||
| 15 | 管理 | 责任落实,工作完成好 | 20 | 校级20分,中层15分,年段长、教研组长(含相当于教研组长)5分,备课组长或体、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或工会委员、团委委员3分 | ||
| 16 | 信息技术水平 | ①合理利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 ②制作课件,每学年2个以上。 | 5 | 完成要求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17 | 综合实践能力 | ①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选修课、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指导工作②有一个课题,有指导纲要,有活动记录,有鉴定评语 | 6 | 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得6分,材料齐全得6分,材料基本齐全得4分,材料不齐全得2分,无参加者不得分 | ||
| 18 | 技能 比赛 | 参加各种教学技能比赛获奖 | 6 | 福建省级得6分,泉州市级得5分,南安市级得3分,校级得2分,无参加不得分 | ||
| 19 |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 | ①学科竞赛获奖②创新大赛获奖 | 5 | 泉州市一等奖5分;泉州市二、三等奖,南安市一等奖3分;南安市二、三等奖2分 | ||
| 20 | 指导培养年青教师 | ①同伴结对互助、成效显著②有指导方案、培养措施③有过程性记录和总结 | 5 | 效果好得5分;一般得2~3分;无材料记录不得分 | ||
| 21 | 课题 研究 | 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 | 7 | 福建省级得7分,泉州市级得5分,南安市级得3分,校级得2分 | ||
| 22 | 论文 | 按论文发表等级 | 6 | CN刊物或省级得6分,泉州市级得3分,南安市级得2分,无论文不得分 | ||
| 23 | 表彰 | 各类先进 | 5 | 省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泉州市级、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得4分;县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得3分;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级评选各类先进得2分 | ||
| 24 | 材料 缴交 | 学校要求提交的材料(含理化生教师实验教学考核) | 5 | 及时缴交得5分,未按时缴交不得分;按要求完成实验教学得5分,不按要求完成不得分 | ||
| 小计 | 200 | |||||
1、学历(5分):大专2分,本科3分,研究生5分
2、职称(5分):初级2分,中级 3分,高级5分
3、教龄(5分):参加工作的年限16年以上得5分,大于8年少于16年得3分,少于8年得2分
4、出勤(5分):旷课(会)每节(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次)扣0.5分
5、工作量(5分):参照省市颁发工作量标准、学校安排工作量,因工作能力不能完成正常工作量扣2分
6、培训(5分):①积极参加新课程及各种岗位技能培训、校本培训、有记录;②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完成自学学时、有学习笔记。每缺勤1次扣1分,无记录或学习笔记不得分
7、教案(6分):大于5课时无教案不得分,一等得6分,二等得4分,三等得3分
8、集体备课(6分):缺席1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2次扣0.5分
9、听课(6分):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有记录,有评课意见。连续四周无听课扣1分,每学期听课累计少于规定节数,每少1节扣0.5分
10、作业(6分):作业量适中,按时批改,及时讲评。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3分,无作业不得分
11、辅导(6分):晚自修缺席1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2次视为缺席一次,扣1分
12、课堂教学(20分):学生测评,满意率65%以上为一等得15分,满意率为35%以上为二等得10分,满意率为35%以下为三等得5分;年段领导组测评,一等得5分,二等得3分,三等得2分
13、考试成绩(40分):每学期一等20分,二等15分,三等10分,两学期分数累加
14、班主任(10分):在先进班级评比中,年段前3名得10分,4-6名得8分,6名及以后得6分
15、管理(20分):校级20分,中层15分,年段长、教研组长(含相当于教研组长)5分,备课组长或体、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或工会委员、团委委员3分
16、信息技术水平(5分):①合理利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②制作课件,每学年2个以上。完成要求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17、综合实践能力(6分):①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选修课、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指导工作②有一个课题,有指导纲要,有活动记录,有鉴定评语。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得6分,材料齐全得6分,材料基本齐全得4分,材料不齐全得2分,无参加者不得分
18、技能比赛(6分):参加各种教学技能比赛获奖,福建省级得6分,泉州市级得5分,南安市级得3分,校级得2分,无参加不得分
19、指导学生参加竞赛(5分):①学科竞赛获奖②创新大赛获奖。泉州市一等奖5分;泉州市二、三等奖,南安市一等奖3分;南安市二、三等奖2分
20、指导培养年青教师(5分):①同伴结对互助、成效显著②有指导方案、培养措施③有过程性记录和总结。效果好得5分;一般得2~3分;无材料记录不得分
21、课题研究(7分):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福建省级得7分,泉州市级得5分,南安市级得3分,校级得2分
22、论文(6分):CN刊物或省级得6分,泉州市级得3分,南安市级得2分,无论文不得分
23、表彰(5分):省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泉州市级、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得4分;县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得3分;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级评选各类先进得2分
24、材料缴交(5分):学校要求提交的材料(含理化生教师实验教学考核),及时缴交得5分,未按时缴交不得分;按要求完成实验教学得5分,不按要求完成不得分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