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2025-09-24 14:06:22 责编:小OO
文档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

责任制调研报告

几年来,县交通运输局及局属的各行政执法机构根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全县交通工作大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责任,理顺执法关系,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考核,提高执法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基本达到了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内容公开化,执法程序制度化和执法监督经常化的目标,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主要体现在:

      一是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执法机构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培训考核,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明显加强,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很大提高,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是执法案卷日趋规范,执法过程中重证据、讲程序已经形成了自觉行动。这不仅仅是观念上的更新,更重要的是为推进法治社会进程,促进社会政治文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二是依法行政的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促使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准确地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行为中严格按照行政程序进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随意执法等人治因素大为减少。尤其是通过学习培训、执法资格考试和责任挂钩考核等,依法行政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2006年以来,全县交通系统实现了无申诉、无复议、无诉讼案件。

     三是行政执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促使各行政执法部门强化执法的严肃性。我县根据省交通厅要求,先后出台了切实可行的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了全县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严格执行以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为主要内容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开发推广了一系列执法应用软件,从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    

     四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全县交通系统进一步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了执法岗位责任制。

      一、问题与成因

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县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交通行政执法有了很大改善,但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与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主要是:

     (一)执法环境尚待改善。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环境还不够理想,行政、权力干预等人治因素的干扰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难以到位问题还比较突出,行政处罚因人而异,有的出现同一性质案件不同处理结果现象。交通与交警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执法配合不够,由此造成不必要的部门争议而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由于依据不足、宣传不够或方法简单,造成正常执法而引发群访的事件也时有出现;因交通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导致执法机构领导压力太大,工作如履薄冰。

     (二)“一把手”负责制难以落实。我县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执法单位都按照县局要求,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地位已经确立,但真正落实起来难度较大。从领导到交通局主要领导“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一时难以改变,“一把手”往往因公路建设工作和参加各种会议牵涉主要精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目标有的地方只停留在会议布置上,有的规章制度也仅停留在文件上,领导真正去关心、去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时间并不太多。

     (三)执法监督力度不足。自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单位都建立了执法考核机制,每年都根据年初确定行政执法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如县局每年都有组织对所属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但执法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有的地方却难以与单位绩效进行全面挂钩。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执法监督也存在走过场,存在问题只整改了事,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四)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好的执法队伍离不开高素质的执法人才。应该说经过多年的加强学习培训,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全县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我们必须看到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执法岗位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个别执法案件还存在证据收集不充分、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五)法制机构不健全。交通局和行政执法部门对内部法制机构的设置和力量的配备,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交通主管部门未设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有的与其他科室合并在一起办公,人员不固定,力量配置不合理;即使有的交通部门配备了法制机构,但在人员配置上也是微乎其微。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既有交通执法上的原因,也有组织领导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影响了整体工作的进展。个别执法人员乃至个别部门负责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还不足,仅把它当作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被动应付。有的单位领导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对于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许多问题,如人员调配、执法装备、经费保障、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单位领导不亲自决策和协调,导致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行政执法机制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门类众多,但限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基层执法单位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在有限的人员编制内又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导致执法队伍老化严重。目前,整个交通行业由于不顺,执法门类太多,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着装标志不统一,亟待整合资源,实施综合执法改革。

     三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技能差。由于有的单位人员成份复杂,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在执法中语言简单不文明,行为粗暴蛮横,罚态度款、人情款;极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违法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法律法规滞后,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执法机构重叠,各行其是,管理职权交叉,部门与部门之间就同类性质问题重复检查。如交警的超载罚款,交通的超限罚款;交警的安全性能检测,交通的综合性能检测;交警的驾驶证检查,交通的营运证、上岗证检查。有的执法机构对法规理解出现偏差,加上受地方保护影响,对同一车辆一天内同一违章的罚款带有重复性,部门之间罚款互不认账,甚至出现跨越车籍地收费、罚款现象,给正常执法带来混乱。

     五是交通法制机构不健全,影响了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就必须依法界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而这些又离不开执法监督的交通法制机构。法制工作队伍的缺失必然弱化了执法监督力度,降低了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长此以往执法业务的指导工作就逐渐依赖于各业务处室,失去了法制工作机构监督、指导、整合法制资源的优势。

      二、对策与建议

      我县交通执法的实践证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执法现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结合交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提供保障这是指导性、基础性工作。从我县交通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来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起点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在此基础上分解职责,分解执法目标,制定履职的执法标准。制定规范行政执法责任的行政执法程序,用程序保障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要尽快制定执法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交通执法监督。

      交通执法单位法制工作机构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牵头部门,既是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部门又是执法监督部门,对交通系统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负有主要责任。 因此,健全和完善交通执法单位特别是县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增强专业法制队伍力量已迫在眉睫。要尽快改变目前交通法制工作机构未建立、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的状况。在大力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交通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力度。一是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做好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各交通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法制机构报送备案。三是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纠正和责任追究。

      (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

      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目前交通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作出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时还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相同情形作出不同处理,既影响了执法形象,也容易滋生。今后要严格落实省交通厅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减少人为因素,减少和防范执法。

      (四)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基层执法单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纷繁复杂的执法环境,执法工作非常辛苦、执法任务非常艰巨,其水平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到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关心和支持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切实为基层执法单位办实事、办好事。

要主动与地方沟通,着力帮助解决制约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基础建设的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在人员配备、管理经费、装备投入、站房建设方面,要主动向基层执法单位倾斜,要不断改善基层执法单位执法环境和执法待遇,真正做到组织上关心执法人员,精神上鼓励执法人员,工作上爱护执法人员,生活上体恤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充分调动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五)整合交通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改革。

面对交通众多执法门类,建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气尽快进行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将道路、水路交通执法各归属1个综合执法机构。通过创新执法方式,统一执法队伍名称、机构编制、执法标志等,整合、充实一线执法队伍,改进执法人员作风,把有限的执法力量进行综合利用,提高执法效率,树立执法形象。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