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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业发展评价实施细则
2025-09-24 13:51:26 责编:小OO
文档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实施细则(草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结合《桐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指导性意见》,制定了《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实施细则》。本细则的制定旨在促进我校教师的专业发展与成长,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学校评价机制的改革,规范评价程序,确保学校评价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工作思路

依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精神,结合教师年终考核的需要,在涵盖教师工作德勤能绩等方面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教师工作特点,将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的内容分师德、工作业绩、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培训等几个方面。

师德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其中,遵纪守法主要考察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行为规范等情况;爱岗敬业主要考察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等情况;关爱学生主要考察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团结协作主要考察教师的大局意识、与同事及家长的沟通、合作等情况。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包括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两方面。其中德育工作主要考察教师履行全员育人职责、与家长学生的沟通、帮助学习或发展困难学生等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察教师履行教学常规、取得教学和科研成果等情况。

教师培训重在落实《桐乡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在每五年的培训周期内,通过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公布的项目与课程内容,基于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长远思考和现实需求,自主选课,积极参训,完成必须的培训课时指标,有效助推教师的专业提升与发展。

三、方法途径

(一)建立以教师自评,学校领导、同事、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

1.教师自评。

教师可通过评价量表、成长记录、他人评价等途径,多渠道获取信息,准确反思自己的专业发展现状,基于自评完善规划。

2.领导评价。

学校领导可通过日常观察、常规检查记录以及面谈、座谈会、评课或教师述职等交流方式进行评价。学校领导评价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意营造和谐、民主、宽松的氛围,关注教师个体差异和工作特点,体现人文关怀,注重发现教师闪光点和进步,帮助教师树立持续发展自信。

3.同事互评。

同事间可通过成长记录展示、交流、互评量表等途径,结合日常相互了解进行评价。互评应持真诚态度,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形成团结合作的氛围,促进共同成长。

4.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可通过发放问卷调查,个别征求意见等调查方式进行,也可以座谈会、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师生对话等交流方式安排。学校要设计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评价工具,并在评价前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程序、方法。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学生对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以大多数学生的意见为准。

(二)建立以校为本,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途径

1.建立以校为本的日常性评价途径,可以教研组、年级组研讨的形式进行评价,引导教师对自己或同事的参训学习提高和日常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反思。

2.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教学个案分析评价途径。学校要建立教师教学个案分析工作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

(三)建立与原有考评机制结合,评价结果等级呈现的评价体系。

教师专业评价以年度为周期,可结合年终各项考评进行。综合评定时应结合《桐乡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桐教〔2013〕95号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度发展性评价方案(试行)》(桐教〔2013〕1号)、《桐乡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桐教〔2011〕108号)及年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绩效考核、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学校原有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开展综合评定。评定应综合教师自评及学校领导、同事、学生评价结果确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种。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学校教师发展评价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教师专业发展的实施与管理,强化责任,明确任务,使每一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实施细则、编制教师专业评价手册、建立和管理教师专业成长记录,编制系列评价量表,认真实施评价,确定评价等级和结果,进行有效的反馈。

组  长:杨耀武

副组长:

组  员:

 (二)加强宣传,明确意义

评价指导性意见是国家对合格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教师、家长、社会对评价改革的认同和支持。

(三)加强研究、加强服务,努力提高评价水平

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评价要以《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基准,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内容和方法。局各行政处室应增强服务学校、服务教师的意识,积极参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活动。学校要加强对教育管理者、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掌握评价要领,开展评价研究。

(四)科学评价,充分体现评价的激励作用

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评价要科学、合理,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关注教师的发展过程,关注评价中的优点,关注教师的自我反思,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教师的优势与不足,帮助教师明确努力的方向和改进的措施,要充分利用评价的激励意义,以评促反思、以评促成长、以评促发展,不能只以某一次评价的结果给教师下终结性的结论,要使评价真正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五、结果运用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实施细则》旨在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旨在激励、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行为的改进。评价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人事考核、提职晋级、晋职聘任、评优评先、工资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1: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互评表

      学校: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              姓名:       

姓名师德师风25分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50分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25分

合计
高子钿
宋美文
姚少林
沈伟萍
朱慧芳
朱翠芬
夏新学
程伟清
张  瑛

陈丽英
张红云
高  明

钱美利
黄一平
沈亚香
蒋娟娟
王美娟
邵振杰
屠晓燕
张晨晓
于晓华
沈雅慧
钱小其
祝  琳

丁佳欢
李佳培
张闪丽
唐小燕
赵一琦
张敏
闵小冬
钟艳婷
附件2: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自评表

学校: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                       姓名:       

考核项目分值要素规定分得分合计
师德师风25政治态度5
师德表现6
教育思想6
事业责任心5
劳动纪律3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50履行全员育人5
和家长沟通5
结对、送教5
履行教学常规5
教学、科研成果5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25完成教师专业发展培训25
附件3: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汇总表

学校: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                       姓名:       

考核项目分值要素规定分得分合计
师德师风25政治态度5
师德表现6
教育思想6
事业责任心5
劳动纪律3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50履行全员育人5
和家长沟通5
结对、送教5
履行教学常规5
教学、科研成果5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25完成教师专业发展培训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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