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志 | |
化学品中文名称:松香水 | |
化学品英文名称:Sin-na 分子式:C7H14O2 | |
企业名称:XXXXXXXXXX有限公司 | |
地址:XXXXXXXXXX | |
技术说明书编码:1291 | |
企业应急电话(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XXXXXXXXXX | |
传真号码(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XXXXXXXXXX |
成分:辛烷、壬烷、本乙烷、二甲苯、三甲苯所调配而成的有机溶剂。 |
第三部分:危险品概述 |
危险性类别: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疼、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有可能有躁动,抽搐、昏迷。 |
环境危害: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用水喷洒冷却火焰触及的表面,并保护人员安全。切断“燃料”源。灭火剂:泡沫、干粉化合物或水。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如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渠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容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不要接近明火,热源或点火源的地方操作。该产品会积累静电,可能造成电火花(点火源)。须采取适当的接地措施。不要对容器进行加压、切割、加热或焊接。空容器可能含有产品残渣,未经专业清洗或重整前不要再使用该空容器。 |
储存注意事项:常温常压贮存,贮存在荫凉通风处,并远离不相容的物质。确保容器密闭,小心轻放。贮存地方不要接近明火,热源或点火源。须采用合适的接地措施。 贮存容器材料:须是碳钢、不锈钢,涂料:聚乙烯、聚丙烯、聚酯、聚四氟乙烯,不能选用的材料和涂料:天然橡胶、丁基橡胶、EPDM、聚苯乙烯。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治 |
最高容许浓度: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³)100{皮} |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或局部排风,保持作业环境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低于接触限值。 |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时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沐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
第九部分:理化特征 | |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的液体。 | |
相对密度(水=1): 0.770-0.795 | 沸点(℃): 165-200℃ |
相对密度(空气=1): 3.08 | |
溶解性:能与酚醛树脂混溶。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稳定 |
聚合危害:- |
避免接触的条件:高热明火 |
禁配物:强氧化剂 |
分解产物:燃烧时会有烟雾并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LD50): 5000mg/kg(大鼠径口)、12124mg/kg(兔径皮)、2003mg/m³8IHJF(小鼠吸入) |
刺激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性。 |
致敏性:经常或长期接触会使皮肤脱脂而干燥,造成不适和皮肤炎。 |
致突变性:- |
致畸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性:- |
生物降解性:迅速发生生物降解,根据OECD指标定为“易”生物降解物质。 |
非生物降解性:在空气中会迅速降解。极易挥发,若排入水中会迅速蒸发至空气中。 |
其它有害作用:不会对水生生物体产生长期负面影响。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理 |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弃物 |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32198 |
UN编号:- |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
包装类别:Ⅲ |
包装方法:钢桶钢制提桶。 |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发布)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 |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
填表时间:2016年1月 |
填表部门:技术部 |
数据审核单位:技术部 |
修改说明: |
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