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预期效果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1 | 责任体系 |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车间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建立机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 1、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扣2分;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未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的,扣2分。 | 5 | ◆ 现场查证责任制文件及专项考核情况。 ◆ 企业需提供组织架构图辅核。 | |
2、未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扣5分;未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每缺少1人,扣1分。 | ||||||
3、未明确相关部门、分厂、车间、项目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每缺少1个,扣1分。 | ||||||
4、未制定2015年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扣2分;未开展责任制考核,无记录的,扣2分。 | ||||||
2 | 机构设置 |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 1、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4分。 | 5 | ◆ 现场查证部门成立文件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
2、上述规定外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3分。 | ||||||
3、上述规定外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2分。 | ||||||
4、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中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2分。注册安全工程师无证或资格过期的,扣1分 | ||||||
3 | 建章立制 |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从业人员安全作业。 | 1、未制定目标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会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外租厂房场所管理、外包外委作业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每缺少1个,扣1分。 | 5 | ◆ 现场查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汇编及应急救援预案。 | |
2、未根据生产、经营、施工、运营等作业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缺少1个,扣1分。 | ||||||
3、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预案内容与生产经营实际不符或应急通讯联络不畅通的,扣1-2分 | ||||||
4 | 基础管理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会议、隐患排查、应急救援、职业卫生、危险源监控等基础工作,强化痕迹管理。及时整改、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资金有效投入,巩固安全管理水平及成果。 | 1、未建立2015年安全会议台帐的,扣2分。 | 20 | ◆ 现场查证各考核项工作落实情况,对应核实相关台账、资料、报告及回执凭证。 ◆ 企业需提供相关名录、目录辅核。 | |
2、2015年,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例会,无会议记录的,每缺少1次,扣1分;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少于3次的,每缺少1次,扣1分。 | ||||||
3、未建立2015年安全检查台帐的,扣2分;台账内容无记录,或记录缺失、断档明显的,扣1-2分。 | ||||||
4、未建立2015年隐患整改台帐的,扣2分;台账内容未包括隐患整改时限、措施及整改效果的,扣1-2分。 | ||||||
5、未建立2015年安全教育培训台帐的,扣2分。 | ||||||
4 | 基础管理 | 6、2015年,未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无记录或影像资料的,扣2分;教育培训范围未包括劳务派遣、实习生及外包外委作业人员的,扣2分;未建立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实习生)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扣1-2分。 | ||||
7、未建立2015年安全费用使用、危险源点、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等工作台帐的,每缺少1个,扣1分;存在台帐内容虚假或记录中断、缺失的,每1个,扣1分。 | ||||||
8、安全费用未用于安全生产领域的,每1处,扣1分。 | ||||||
9、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无检测报告的,每1台,扣1分。 | ||||||
10、电工、焊工、叉车工、制冷工、煤气作业、起重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登高架设作业者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没缺少1人,扣1分。 | ||||||
11、2015年,未开展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无记录的,扣2分。 | ||||||
12、未建立2015年外租厂房场所、外包外委作业(相关方)管理台账的,扣2-4分;未与单位逐家签订专门安全协议的,每缺少1家,扣1分。 | ||||||
13、2015年,对外租厂房场所、外包外委作业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覆盖率不足100%的,每缺少1家,扣2分。 | ||||||
14、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无回执的,扣2分。 | ||||||
15、未开展重点时期、重点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无记录的,扣1-2分。 |
5 | 现场管理 | 以国家及行业标准为依据,以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为目标,不断完善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的安全管理。 | 1、随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如存在与台帐不符或未持证作业的,每1个人,扣1分。 | 5 | ◆ 现场检查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 |
2、随机抽查班组班前会、安全会等活动记录,无记录或内容缺失、断档明显的,扣1-2分。 | ||||||
3、随机抽查作业人员安全帽、防砸鞋、护目镜、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穿戴齐全,每1处,扣1分。 | ||||||
4、生产经营环境不整洁、通道不畅、照明不足、电闸箱开关箱无盖、电气线路混乱、积尘扬尘、通风不畅、安全警示标识不足,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的,每1处,扣1分。 | ||||||
5、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的安全隐患,每1项,扣2分。 | ||||||
小计 | 抽查企业考核单元 | 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