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失修普查和巷道维修管理规定
根据XX集团关于《井下巷道分片包保制度》和《巷道失修普查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巷道失修普查和维修管理,加大失修巷道管理力度,防范发生顶板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巷道失修普查和巷道维修要求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峰峰集团公司要求,矿井巷道失修率必须控制在7%以内,我矿井内控标准为4%;严重失修率必须控制在3%以内,我矿内控标准为2%。
2、矿井普查每月进行一次,时限为1—20号,全矿井巷道普查由生产矿长组织,分片包保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3、巷道失修普查程序如下:
①包保领导安排分工普查小组。
②普查必须携带巷道普查表,表如下:
巷道普查表
年 月 日
项目
巷道
| 名称 | 总长度 (m)  | 一般失修长度(m) | 严重失修长度(m) | 具体 位置  | 支护 形式  | 巷道 类别和用途  | 服务时限(年) | 
④升井后,填写巷道失修普查及维修联系单(表如下,一式四份)。联系单由主管矿长签署整改意见;技术科签署巷道支护设计和工艺造型意见;调度室签署整改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方案;安监科签署监管意见。
巷道失修普查及维修联系单
| 检查日期 | 组织负责人 | |||||
| 检查成员 | ||||||
| 包保范围 | ||||||
| 检查路线 | ||||||
| 包保领导 | 包保部室 | 包保单位 | ||||
| 巷道名称 | 巷道长度 | 失修巷 道长度  | ||||
| 严重失修 巷道长度  | 失修巷道 总长度  | 失修巷道 百分比  | ||||
| 巷道检查情况描述 | ||||||
| 主管矿长签署整改意见 | 签字: | |||||
| 调度室签署整改单位整改期限意见 | 签字: | |||||
| 技术科施工设计工艺意见 | 签字: | |||||
| 安监科整改 监管意见  | 签字: | |||||
⑥技术科根据巷道普查联系单和巷道普查表进行汇总,并建立总台账记录,算出矿井失修率和严重失修率,并在专用图纸上进行标注(失修巷道标注为黄色、严重失修巷道标注为红色、整改完成后的巷道在图上标注已整改和整改结束日期)。
二、巷道失修标准的分类和认定
1、巷道按照完好程度分类:
①完好巷道:指井巷规格(高度、宽度、坡度)全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有的井巷断面虽小于设计要求,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②一般失修巷道:指巷道净断面不够,小于原设计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巷。
③严重失修巷道:指井巷净断面很小,主要巷道的高、宽都小于原设计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巷。
2、巷道失修的认定标准:
①各种巷道断面收缩,净高、净宽均小于设计尺寸的0.2—0.5m为失修巷道;大于0.5m为严重失修巷道。
②工字钢棚牙口连续崩落,顶梁棚腿弯曲变形、折断连续5架为失修巷道;连续大于5架为严重失修巷道。
③U型刚支架劈裂,棚卡子崩断,棚腿向巷道内侧严重弯曲连续10架以下为失修巷道;连续10架以上为严重失修巷道。背帮、背顶材料残缺腐朽、折断等连续10m以下为失修巷道;连续10m以上为严重失修巷道。
④砌碹巷道碹顶变形,两帮墙体挤压歪斜变形,裂缝宽小于20mm,连续长度10m为失修巷道;裂缝宽大于20mm,连续长度大于10m为严重失修巷道。
⑤锚喷巷道脱皮冒落厚度在以下,连续脱落面积2m以下为失修巷道;冒落厚度超过100mm以上,连续脱落面积2m以上为严重失修巷道。
⑥巷道底鼓,影响运输的底鼓段巷道连续在30m以下为一般失修巷道;连续在30m以上为严重失修巷道。
⑦水沟严重淤塞,巷道积水淤泥100mm以下,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的巷道在30m以下为一般失修巷道;积水淤泥100mm以上,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的巷道在30m以上为严重失修巷道。
三、对巷道失修普查和巷道维修的责任追究
1、各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必须对管理区域内的巷道按规定周期进行普查并做好记录,凡没有按照规定对巷道进行巡查或无记录,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不按时上报巷道巡查记录的,每次罚包保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100元。
2、整改单位接收到巷道失修整改通知后,必须制定整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期整改落实到位,不能近期完成的,必须向矿说明未完成原因,否则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
3、对严重失修巷道整改前,主管领导要组织安、技、调及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对风险较大的施工作业,矿顶板管理小组和生产单位要进行两级管控,管理人员现场跟班监督。
4、技术、调度月度计划安排时,必须对失修巷道和严重失修巷道进行计划安排,保证人、材、物和机具到位。
5、月度巷道失修和巷道严重失修超过规定要求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及安、技、调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调度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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