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天经管委[2011]39号关于印发《天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5-09-25 04:59:41 责编:小OO
文档
天经管委[2011]39号

关于印发《天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区内各单位:

根据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天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天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意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   

为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贯彻落实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建设“千亿园区”、“和谐园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进一步夯实基层管理基础,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和好转。

二、考核目标

按照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要求以及天长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确保事故起数、事故伤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目标管理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开发区区内各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开发区安委会主任(成员单位的相关室、局、所、中心等部门各负其责)、区内各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级分管安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为具体责任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计划,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滁州市及我市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要求。

        3、开展形势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全员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生的事故及时调查、处理、结案。

        5、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事故防御能力。

        6、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本部门及所管辖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三、考核对象

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所有企业(单位)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每年初根据市下达我区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及指标,管委会与考核对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主要考核指标和内容进行明确,主要有安全生产各类指标控制情况、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上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日常监管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六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表。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年底企业自评和开发区安委会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1、考核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时间为次年的1月份。

        2、各企业(单位)于每年的7月5日前将上半年责任书中要求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向开发区安委会作一次书面报告,下半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于次年1月5日前报至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3、年度考核在企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开发区安委会组织,对各企业(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经开发区安委会评定后,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作出考核结论。

4、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有变更,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六、考核结果评定及奖惩措施

(一)奖励办法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1)考核总分在80分(含)以上为合格企业,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企业。在合格企业中,根据考核分数,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评出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先进企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对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企业,开发区将根据考核分数及安全工作实绩,对工作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优秀安全员”和“安全生产先进工者”称号。

(3)对获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届时开发区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2、安全生产专项奖

开发区安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抢险救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安全生产专项奖,安委会将给予专项奖励。

3、其它

安委会可根据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设立新的奖项并予以表彰。

凡荣获安全生产奖项的企业(单位)、驻区机构(单位)管委会给予通报表彰,同时将具有双重、多重管理的单位和有功人员的荣誉情况,函告其上级部门予以嘉奖。

(二)惩罚办法

1、对未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企业(单位),年度职能管理或属地范围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该企业(单位)年度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也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2、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未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求以及天长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试行)规定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单位),开发区安委会将对其单位以及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4、对当年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5、对年度考核后三名的企业(单位)及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单位),给予黄牌警告,通报全区,并给予相应处罚。黄牌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以上没有移交黄牌的企业(单位),将提交市安委会给予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七、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考核工作领导,确保考核办法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及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开发区安委办、辖区派出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公共事业办、工商所、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年对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天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

附件:

天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

内容标准分值考核评分方法自评分考评分
安全生产各类指标  控制情况

401、企业内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每重伤1人次扣10分;每轻伤1人扣3分;

2、发生一起死亡人数在1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事故的企业,此项不得分。

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10查阅责任书签订档案,园区与企业签订、企业与车间、班组签订,要分级签订,每缺少一项,扣2分。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抽查中每发现一项未完成的扣2分。

上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15查阅企业工作计划部署、落实和总结及有关记录资料。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的管理职责;认真布置落实园区下达的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落实。对未完成园区布置的各项任务的,酌情扣分,未参加相关会议的,每次扣0.5分。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10查阅资料和文件。加强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到企业管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企业未按各级有关规定建立或及时调整相应机构、配备人员的扣1—4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的,扣1—4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教育培训、安全会议记录等台帐不全的,扣1—4分。

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15查阅记录台帐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星期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1分;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扣3分;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未落实整改方案的,扣4分;由于整改方案未落实导致企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此项不得分;企业未组织安全培训的,扣2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特种设备未按时验检的,发现一起扣1分。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5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演练情况记录,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好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没有制订应急预案的扣4分;有预案但未演练的扣2分;预案制订后未及时修订的扣2分;发生事故后组织救援及善后处理不当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信息报送情况5查阅事故记录及信息报送资料。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如瞒报、漏报或者不报的,每次扣2分;上报事故不及时,不准确的扣2分;未做到“四不放过”的,扣2分;无正当理由拒报事故材料的,发生一次扣3分。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