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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025-09-25 03:08:38 责编:小OO
文档
XX中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按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医院实际拟定各级别人员的结构比例,总量控制,留有余地。

(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以临床医师队伍为主体,向医、药、护、技、检人员适度倾斜。

(三)注重业绩,强调贡献,兼顾年资。稳定和激励骨干力量,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医、教、研各方面平衡发展。

二、岗位设置控制

(一)岗位设置分类

岗位分为一类岗位和二类岗位。

一类岗位:临床医、药、护、技,设二级至十三级岗位。

二类岗位:除上述以外的行政、后勤等部门非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不设二级、五级岗位。

(二)职称结构比例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总体结构比例为1.1︰1.9︰4.3︰2.7。

(三)级别结构比例

正高级:二、三、四级之间的比例按0.8:3:6.2掌握;

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按2:4:4掌握;

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按3:4:3掌握;

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按5:5掌握。

三、聘用范围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以前在册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2006年12月31日至今已批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新晋升人员的首次聘任需要在本等级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才允许申报上一级岗位。

劳保、提前离岗等人员虚聘到本等级的最低岗位。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二级岗位

1、基本条件:

(1)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9年,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每周不少于两个半天门诊,对医院贡献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医德医风好,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单选条件:

在符合各项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含973计划、863计划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含子课题)。

(2)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第三、四、五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第二、三名);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或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核心库收录杂志论文,影响因子在5.0以上1篇;或3.0以上2篇;或不计影响因子发表3篇以上;或中医、中西医结合学科CSCD核心库收录杂志论文6篇及以上。

(4)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或省管优秀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省自然基金项目、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科研经费在15万元以上的。

(二)三级岗位

1、基本条件: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6年,其它基本条件同二级岗位。

2、单选条件:

在符合各项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含973计划、863计划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含子课题)。

(2)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前三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前三名);或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

(3)发表CSCD核心库收录杂志论文4篇及以上。

(4)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或省管优秀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医疗特色技术突出,患者评价很好,对医院贡献在大,经济效益显著,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执行医保好。

(三)四级岗位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坚持正常业务工作,对医院贡献大,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有差错和纠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四)五级岗位

1、基本条件:

(1)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6年。

(2)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医德医风好,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单选条件:

在符合各项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前三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前三名);或省自然科学三等奖(前三名)。

(2)发表CSCD核心库收录杂志论文3篇及以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3)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省自然基金项目、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有成果证书第一主持人)。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和纠纷。

(五)六级岗位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坚持正常业务工作,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有差错和纠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工作业绩突出;指导2名以上的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的临床工作;或指导3名以上专科医师的进修学习;曾发表CSCD核心库收录杂志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有成果证书第一主持人)。

(六)七级岗位

具有卫生类副高级任职资格,坚持正常业务工作,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有差错和纠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七)八级岗位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1年,坚持正常业务工作,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有差错和纠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工作业绩突出;能够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和开展教学及科研工作,在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主持厅局级级科研项目。

(八)九级岗位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7年,坚持正常业务工作,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有差错和纠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发表学术论文1篇。

(九)十级岗位: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期内无重大医疗有差错和纠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熟悉本职工作的操作流程、特点及各种医疗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十)十一级岗位

取得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由于指标所限而没有聘为十级岗位者;担任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满10年,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任职期内无重大失误或差错,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十一)十二级岗位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任职期内无重大失误或差错,积极承担医院分配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临时性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和聘用条件。

(二)个人申请。竞聘人员提交《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主要工作业绩和成果材料等复印件。各科室主任负责原件的审查,汇总后报人事处。

(三)组织考评。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委员会依据考核标准和聘用条件,通过量化打分、集体讨论等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研究确定聘用结果。

(四)公示。公示各级岗位拟聘人选。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具体要求及规定

(一)首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医院每年开展一次岗位聘用申报工作,在岗位有空额的情况下,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二)各级岗位所列申报条件,首次岗位聘用申报时可以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以后年度正常申报时必须是任现职后近五年内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高等级岗位竞聘落选人员,自动进入下一等级岗位的竞聘,考核分值也可直接用于下一岗位的竞聘依据。

(四) 各科室和岗位设置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对应聘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如果出现问题,由资格审核有关人员和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于协助、纵容、包庇应聘者不如实填报或谎报工作业绩,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撤消其所聘用的岗位级别,且三年内不得应聘高一级岗位。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未按规定填报应聘材料;

2、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

3、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

4、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

5、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

6、诬陷、中伤其他应聘人员或者聘用组织成员以及有关人员的;

7、有其他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六、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关规定,领导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委员会,具体审核和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人选和等级,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医院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经省职改办核准,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为: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18个、四级岗位36个、五级岗位20个、六级岗位39个、七级岗位39个、八级岗位67个、九级岗位90个、十级岗位67个、十一级岗位66个、十二级岗位66个。其中,二级、三级、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为初级岗位。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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