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
达到混凝土养护保准化,确保规范要求混凝土养护达标
依 据
1、施工设计图纸、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各总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
细 则
4、人员准备:
4.1各家总包单位所承包范围内的栋号安排专人养护,责任到人.
4.2总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养护情况是否真实。
4.3监理单位根据所负责的栋号情况进行检查养护情况。
4.4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每周对各栋号的养护情况进行汇总并书面上报上级领导。
5、材料准备:
5.1、栋号设置上水系统,分楼层留置水口。
5.2各栋号准备的软管进行混凝土的养护使用,不得两栋及两栋以上的栋号使用同一根养护水管。
6、标准:
6.1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6.1.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6.1.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6.1.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面布内有凝结水;
6.1.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²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6.2混凝土掩护注意事项:
6.2.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时,不得浇水;
6.2.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6.2.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6.2.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6.3混凝土养护责任人及分工
6.3.1各参建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现场工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按照6.2条内容执行养护责任、检查责任等
6.3.2混浇筑完成,墙柱模板拆除完成后,各家总包单位根据本细则附件《混凝土养护监控栏》的内容在各栋号楼梯安全通道口、各楼层显著位置用水笔进行表格的绘制(形式1:用水笔、直尺绘画表格,用透明胶带进行打印字体封贴;形式2:制作定性模具进行喷绘)。《混凝土养护监控栏》总体尺寸不得小于A3纸大小。
6.3.2根据养护制度、《混凝土养护监控栏》内容各自分工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6.3.2.1养护人:为各栋号劳务班组安排的专人养护人员,根据混凝土表面湿润程度进行洒水养护,不限洒水次数,但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养护完成后进行签字确认。要求签字时间不得晚于每天下午16:00.
6.3.2.2责任人:为各总包单位设置的专人,可以是技术员、施工员或者质检员,但不得是劳务班组人员。每天不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情况并签字。要求签字时间不得晚于每天下午17:00。
6.3.2.3检查人:为监理公司各栋号的负责的监理工程师。每天不定期对混凝土的养护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查看总包单位所养护的混凝土是否湿润,并根据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签字时间可随机,但必须每天签字。
6.3.2.4现场工程师:为负责各标段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每个部位只进行首次养护时间、末次养护时间进行跟踪,并不定期进行跟踪见擦,在末次养护结束日期是进行签字。
6.4养护制度执行
6.4.1本制度设计的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各自责任,以保证混凝土得到很好的养护,使混凝土强度能够稳步上升,为尽早拆除模板,提高模板周转率,减少资金投入等起到作用。
6.4.2对于养护过程中,各责任人为能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混凝土的养护,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如下:
6.4.2.1养护人:未尽到专人养护、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对于养护人或养护班组进行50元/次的处罚,发现3次/部位时,要求总包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养护,不得在使用该班组人员参与混凝土的养护事宜。
6.4.2.2责任人:对班组及专人养护人员未尽到监督指导责任,进行50元/次的处罚,发现3次/部位,要求总包单位进行责任人更换,且原责任人不得在本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6.4.2.3检查人:对总包单位的养护情况跟踪检查不到位、督导不到位,致使混凝土养护不及时,进行警告,警告达到3次/栋,则要求监理单位对该检查人进行清场换人的处理。
6.5.2.4现场工程师:对整个的养护过程进行跟踪,并督促个相关责任人进行落实各自的职责。
山东荣盛富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锦绣外滩项目部
2011年9月28日
附件一:
混凝土养护人员名单
工程名称:
| 栋号 | 养护人 | 责任人 | 责任人职务 |
项目经理(签字):
附件二:
混 凝 土 养 护 监 控 栏
| 混 凝 土 浇 筑 完 成 时 间 | 年 月 日 | |||
| 混 凝 土 首 次 养 护 时 间 | 年 月 日 | |||
| 混 凝 土 末 次 养 护 时 间 | 年 月 日 | |||
| 时 间 | 养 护 人 | 责 任 人 | 检 查 人 | 现场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