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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2025-09-25 02:59:48 责编:小OO
文档
试验林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

实 施 方 案

森林抚育工作是调整中、幼龄林树种组成和密度,改善林分卫生环境状况,促进林木生长,科学培育森林资源,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使森林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森林抚育这项试点工作,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关于拨付2012年第一批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12]309号)和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2年度森林抚育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编制工作的通知》(甘林造函[2012]6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皋兰县试验林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1、地理位置

皋兰县位于甘肃省中部,兰州市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32′~104°14′,北纬36°05′~36°51′。东邻白银市白银区和兰州市榆中县,南接兰州市城关区和安宁区,西连永登县和西固区,北与白银市景泰县接壤。东西宽km,南北长88km。

2、地形地貌及特征

皋兰县处于黄土高原的西北部,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多为黄土梁峁沟谷和小川台地等类型,地貌大体可划分为黄土丘陵、山地和河谷、山间平地三个地貌单元。黄土丘陵的主要形态是黄土梁峁,而以峁为主,峁与峁之间为分水鞍连接。山地多为中低山,一般山势平缓,切割较微。地势为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呈西北向东南倾斜,山脉多为南北走向,海拔高度在1459.2米一2445.2米之间,相对高差达986米。境内共有0.5公里以上的大小砂、土沟4977条,全长6743.7公里,这是全县水土流失侵蚀沟的发源地,沟壑密度2.公里/平方公里。沟与沟所夹的山梁 、梁峁为旱作农业区 、放牧区和荒山荒坡,被黄土梁峁和石质山岭环峙的宽谷平川,是该县主要的农作物、农田防护林和商品经济林区。

3、土壤

皋兰县土壤多属风成黄土,垂直节理发育,土层深厚,一般达13~40m。呈偏碱性,碳酸盐含量高,PH值7.5~8.2之间。全县土壤以灰钙土为主,主要包括黄绵土、吃紧土、紫土、黄白土和灰白土五种占94.04%,其次是红粘土、灌淤土。全氮含量0.02%~0.088%,全磷含量0.042%~0.072%,全钾含量2.04%,碱解氮38~48mg/kg,速效磷(P2O5)13.8~16mg/kg,速效钾(K2O)177.5~195mg/kg,有机质含量0.73%~1.13%。其土质总的特点是土壤瘠薄,有机质含量低,团粒结构松散,持水、保肥性能差。

4、气候

皋兰县属中温带性季风气候,境内性气候显著,区域性差异较大,东南部为温暖干旱区,中部为半干旱区,北部为温凉半干旱区。总的气候特征是:四季分明,降水稀少,光照较强,蒸发量大,气候变化剧烈,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热多雨,秋季温凉阴湿,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气温7.1℃,≥0℃活动积温3340℃,≥10℃活动积温2798.3℃,年日照时数在2437~2793小时之间,平均为2768.7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129.78千卡/cm2,年平均无霜期144天,年平均降水量266mm,年平均蒸发量1807mm,是降水量的7倍。降水年际变化大,且分配不均,夏秋季雨量集中,冬季雨雪稀少,7~9月三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并多以局部暴雨出现,造成水土流失,引起山洪暴发,冲垮堤坝、道路,淹没农田,毁坏农作物,带来严重损失。

5、水文与植被自然情况

皋兰县属引黄灌区,黄河干流流经本县什川镇35.2km,—般流量1010m3/s,汛期流量5570m3/s,枯水期流量501m3/s。县域内地下水资源贫乏,在全县540多条沟道中,只有17条的下段和沟口有泉水流出,地下水年可开采量962万m3,因水质差、矿化度高,大部分地下水水质苦咸,不宜饮用和灌溉。

皋兰县植被分布属黄土高原西北部荒漠草原地带,受环境条件的制约,植被特征是种类较多但植被稀疏,植物群落简单,干旱和荒漠化特征明显。天然植被类型为旱生矮干草丛,以禾草、蒿类植物为主,加上有限的人工落叶乔、灌木林地,构成营养级较低的植物群落,维持着脆弱的生态环境。境内具体可划分为两个植被群带,即县城以北至黑石川乡为干旱、半干旱半荒漠化草原地带,主要代表性植被种类有枇杷柴、红砂、合头草、戈壁针茅等;县城以南至什川镇为干旱、半干旱草原地带,主要代表性植被种类为芨芨草、骆驼蓬、碱葱、蒿类、冰草、白刺等。 

(二)社会经济情况

1、行政区划及人口

皋兰县属兰州市管辖,共辖2乡5镇,71个行政村,291个村民小组,1个国有林场。截止2011年底,全县总人口为18.08万人,农业人口15.07万人,占总人口的83%,农村劳动力8.3万人,而从事农林牧渔各业的劳动者5.3万人;非农业人口3.01万人,占总人口的17%。人口密度68人/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42.4万亩,农民人均占有耕地2.8亩。在耕地面积中水地和旱地约各占50%。

2、社会经济条件

近年来,皋兰县按照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构建兰白核心经济区、建设兰州新区的布局,以城乡一体化统揽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全力实施“对接两市、承建新区、拓展空间、跨越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皋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29亿元,同比增长16.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01亿元,同比增长5.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9.07亿元,同比增长20.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8.21亿元,同比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257元,同比增长14.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48元,同比增长15.1%。全县完成地区性财政收入3.88亿元,同比增长38.1%。

3、交通条件

县域内兰包铁路纵贯县域全境,有大小车站7个,专用站台2个。国道109线、312线、兰白高速公路、水秦快速通道、兰海高速公路、皋营公路纵横相连,乡村道路连接成网,村村相通。兰州至什川镇的黄河水道已开通,中川机场位于本县西岔镇中川村边境处,交通运输条件非常方便。县境内有22万伏、11万伏两个大型变电所和12个小型变电站,黄河小峡水电站已经全面建成发电,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全县所有乡(镇)村村开通了程控电话和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通讯便利。

4、皋兰县试验林场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皋兰县试验林场成立于1957年,隶属于皋兰县林业局,为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场下设5个管护站,现有职工39人,其中在职职工26人,退休职工13人,在职职工中有干部6人、工人20人,工人中有固定工 6 人,合同制工人12 人,长期临时工2人,林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000 元。场部位于县城西北,距县城中心2公里,地理坐标东经约103°54′01″—103°55′51″、北纬36°21′33″-36°20′00″。皋兰县试验林场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面积61.11万亩,其中:灌木林地20.31万亩,宜林地40.8万亩,主要包括了黑石、西岔、九合、忠和、水阜、石洞、什川7个乡镇,划分为37个林班。

(三)森林资源状况

1、土地总面积和森林覆盖率

根据2010年全县二类资源调查,全县土地面积247680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45654.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8.8%,非林地面积1020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全县的森林覆盖率15.17%,林木绿化率为15.35%。

2、各有关林地面积及结构

全县林地面积145654.5公顷,其中:有林地9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5%;灌木林地31088.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1.34%;未成林地291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无立木林地7371.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1%;苗圃地16.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01%;宜林地面积9765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7%。

林地面积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林地面积各类林地面积及其所占比例
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苗圃地宜林地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
145654.5914.531088.721.34291327371.25.116.80.019765767
3、林种、龄组构成及权属

按林种统计:公益林面积36278.9公顷,占有林地、灌木林地及未成林地面积40492.7公顷的.6%;特用林面积210.8公顷,占有林地,灌木林地及未成林地面积的0.05%,均为风景林;经济林面积4119.8公顷,占有林地,灌木林地及未成林地面积的10.2%,其中,果树林面积3851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93.5%,食用原料林面积0.1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0.002%,其它经济林面积7.2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0.17%。

林地按林种划分统计情况表

                                                   单位:公顷、%

有林地、灌木林地及未成林地面积各林种面积及所占有林地、灌木林地及未成林地比例
40492.7公益林特用林经济林
面积%面积%小计%果树林食用原料林其它经济林
36278.9.6210.80.054119.810.238510.17.2
按龄组分:全县有林地面积91公顷,其中:幼龄林面积2827.5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43.6%;中龄林面积477.2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7.4%;近熟林面积1287.9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9.8%;成熟林面积696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0.7%;过熟林面积1202.4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8.5%。

有林地面积按龄组划分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林地面积各龄组面积及其所占比例
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
912827.543.6477.27.41287.919.869610.71202.418.5
按权属(土地使用权)分:全县林地面积145654.5公顷,按权属分:国有32183.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2.1%;集体106054.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2.8%;个人7184.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9%;其它232.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2%。

林地面积按土地权属划分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林地面积林地权属面积及其所占比例

国有集体个人其它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
145654.532183.122.110602472.87184.44.9232.70.2
4、活立木蓄积及权属构成

全县活立木总蓄积32655m3,森林平均每公顷蓄积5.03立方米。

5、需要抚育的中幼林面积

皋兰县内的中幼林林分质量不高,蓄积量偏少,大量中幼林需要进行抚育。需要抚育的中幼林面积为3304.7公顷,占中幼林面积的100%。

二、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必要性

我县现有有林地面积91公顷,其中中龄林面积477.2公顷,占有林地总面积的7.4%%,幼龄林面积2827.5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43.6%。长期以来,由于对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缺乏力度,森林生长不良,质量低下,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仅为5.03立方米,病虫害频发,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森林功能的发挥,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林分质量不高,成林时间被延长;二是林地生产力下降,林分质量差、林木生长量低导致林地生产力下降;三是林分健康状况差,未及时抚育间伐的中幼林存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的隐患。

从近几年的实施造林的检查验收情况来看,如成活率、保存率和生长情况差等质量效果令人堪忧,分析原因,一方面幼林的抚育管护是林木生长好坏以及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的关键,另一方面,造林的管护关系到林木的生长质量,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及时进行合理的抚育工作是巩固造林成果、加速林木生长的保证。随着近年来自然环境的破坏,气候状况的恶化,森林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立足森林资源现状,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综合功能,是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为基础,以《森林法》、《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及《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为依据,以保护、利用和充分发挥森林三大效益为目标,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方向,以中幼林抚育间伐为手段,通过对中幼龄林采取科学合理的抚育措施,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的森林经营技术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我县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达到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构建良好的生态林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森林经营规划为基础,按照任务集中连片、交通便利、便于施工、稳步推进、促进就业的原则。

2、坚持森林抚育试点作业必须以林场职工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或合同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利于社会监督。

3、坚持分区实施、严格控制出材的原则,科学确定抚育林分和作业方式。

4、坚持科学有效、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保护好珍贵树种和幼苗幼树。

(三)建设布局

2012年下达抚育任务5000亩,主要有县试验林场负责实施,由林场职工、护林员及其家属等组成施工主体,不足人员从社会招聘。根据我县森林资源现状和抚育工作集中连片便于实施的原则,中幼林抚育工作主要安排在县试验林场及其下属管护站进行实施作业,其中东湾林班1126亩;中堡林班535亩;庄子坪林班100亩;蔡河林班300亩;彬草林班1100亩,涝池林班932亩全为人工林;中心林班440亩,金沙林班467亩为天然林。抚育对象以中、幼林为主,人工幼林植被总盖度80%以上,林木受到杂草丛生、争水争肥,影响成林成材的林地。

(四)主要技术措施及进度安排

1、抚育方式。抚育方式以修枝为主,并对一些林分实施除草、扩穴等抚育管理措施。

2、抚育强度。根据立地条件,主要采用修枝,水平台修整和松土除草等抚育措施。修枝一般采取平切法,重点针对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的病虫枝、枯枝、过密枝进行剪除,以改善林间通风与光照状况及林木生长条件,减少树冠火、雪压和风害的发生程度,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3。将修剪的枝丫等剩余物清理干净,整齐堆放,并用消毒剂或杀虫剂喷洒,以防林地内病虫害的发生;同时,为了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对本抚育区实施水平台修整、松土及割除杂草等措施。水平台修整规格:依据林地及林木情况,水平台修整宽度为1.2米,外沿培土修埂20-25厘米,确保蓄水及灌溉效果。

松土除草是幼林抚育的一项主要工作。结合水平台修整,对设计作业区抚育对象清除树穴及林木周围1.2米内的杂草。松土除草必须细致进行,不能损伤林木,做到二不伤,一净,一覆草。二不伤是:不伤根、不伤皮;一净是:杂草除净;一覆草是:把锄下的杂草覆盖在树穴内,以减少水分蒸发,增加土壤有机质和抑制杂草生长。

3、抚育项目进度安排。外业调查、施工方案、项目设计及审查报批于2013年1月底前完成,工程期预计5个月,2013年3月初至2013年7月底对人工林进行抚育。8月初由县林业局组织相关科室及技术人员自查,并于8月底报市林业局及上级林业部门核查验收,并进行试点成效评价、工作总结上报等。

4、抚育效益监测点设置。根据林班面积大小和林分情况,共设置3个监测点,其中县城东山1个、西山1个、中心1个,由县试验林场负总责,在抚育任务完成结束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监测抚育对象的高生长量变化、林木病虫害发生以及蓄积量消长等营林情况。

四、资金分配

(1)资金分解。此次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资金补贴48.5万元,直接费用47.5万元占90%,包括修枝、除草、剩余物清理费用、作业机械设备购置费用等;间接费用1万元占10%,包括作业设计费、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成效监测等费用,由县林业局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结算分配。

(2)资金拨付。直接费用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时间是在森林抚育试点实施方案经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批复后,即拨付直接费用补贴资金的40%;第二次拨付时间是在森林抚育任务全面完成后,通过县级自查、省级核查合格后,再拨付直接费用补贴资金的60%。

对抚育专项资金不准挪用、截留、串用,做到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由市局对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抚育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森林抚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森林抚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业任组长,分管副及县试验林场场长任副组长,天保办、退耕办、林技站、公益林管理站、资源、计财及试验林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由林技站负责组织实施中幼林抚育工作指导,并做好作业设计和操作规程指导,天保办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财务做好资金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保办,林场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和其他日常工作。

(二)抚育作业设计管理。

严格按标准设计,通过抚育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区内卫生情况,增强和发挥森林的综合功能,提高林木的质量和产能。

1、慎重选择试点林分。对辖区中幼林资源现状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按照《森林抚育规程》、《甘肃省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等技术规程的规定选择试点林分。开展中幼林抚育试点必须严格执行省林业厅下达的森林抚育计划,确定中幼林抚育作业地点后先进行初步踏查,将踏查结果汇总分析,经现地核实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

2、合理确定中幼林抚育方式。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对中幼林进行修枝抚育,及时清理抚育剩余物,以利于促进生长,优化林分结构。

3、科学编制试点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调查设计要做到区划合理、界限标志明显清晰、精度准确,设计成果内容详尽、图标完整、数字准确、资料规范。调查设计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实行谁设计谁负责制度,依法对设计进行管理。县试验林场要加大对抚育设计工作的重视和配合,保证设计的科学性、权威性和适用性。调查设计应根据地形、地势、立地条件、林相、树种、林龄、经营目的和要求,本着分类经营、便于作业和管理的原则,合理区划并确定相应的抚育措施。

4、设计要求。开展中幼林抚育设计,应由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单位,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规程》、《国有林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技术试行规程》等技术规程编制抚育作业设计,并报兰州市林业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质量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施工时间,严把施工质量。开展试点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中幼林抚育全部责任,负责建立规范的试点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试点工作的健康、规范和优先的进行。

2、加强施工培训,严禁工区用火,做到安全施工,跟踪技术指导,随时解决问题。由抚育试点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培训跟班人员,负责对抚育试点区内的抚育作业全程工作,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抚育技术要求施工,保护幼苗、幼树、灌木和野生动物,控制抚育施工过程中对林区生态系统的破坏,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发现不安设计作业,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对施工人员的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林区抚育工作施工经验,身强力壮,身体健康。同时每个工组需要配备一名懂修枝的操作手,以便提高工效。

4、签订施工合同,严格规程操作。试点林场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抚育合同,明确抚育任务、面积、地点、范围、质量标准、竣工日期、补助标准、工资费用标准、发放时间、有关抚育要求和安全规范等。

(四)抚育资金管理。

森林抚育补贴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甘财农2011[108]号)的规定,补贴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县林业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群众监督。

(五)抚育检查验收。

根据《甘肃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检查验收办法》以及实际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抚育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整理抚育相关档案资料,于8月初组织相关科室及技术人员进行自查, 8月底报市林业局及上级林业部门核查验收,在组织检查验收,监测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抚育试点的总结工作,同时进行试点成效评价、工作总结上报等。

(六)抚育成效监测。

要根据不同森林类型、抚育措施、区域分布等情况,选择确定森林抚育监测固定样地,开展成效监测与评估工作,定期监测森林生长、林分结构、森林健康、林下植被等相关因子变化情况,进行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由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共同完成监测,监测内容重点以生长量为主,监测负责人为试验林场场长,抚育验收后的第1年至第5年,每年进行1次调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分年度汇总整理,形成监测报告。为今后制定抚育管理办法、森林经营方案等提供科学依据。

附表:

1、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安排表

2、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分配表;

3、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抚育技术措施安排表;

4、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布局示意图;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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