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试点县遴选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0〕29号)要求,我省今年将遴选一批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县市区。
一、试点县优惠
1.省级重点支持试点县整校推进教师培训新体系建设。
2. 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市级培训团队重点支持试点县的业务工作。
3.省级下拨相应的国培资金50万元到试点县,用于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各试点县再配套相关经费完成试点任务。
二、试点县工作任务
1. 县级培训团队培训。组建县级培训团队,服务整校推进工作。围绕深入理解教育信息化和能力提升工程2.0与规划、指导学校信息化规划方案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教学指导、校本应用考核等开展培训。
2. 学校管理团队培训。试点县的学校校长和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每校3人),组建试点县信息化管理团队,并对管理团队进行培训。培训重点是提升管理团队整校推进规划方案制订、分解年度计划、确定校本研修主题、研制校本应用考核方案等方面的能力。
3. 全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整校推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采取“以校为本,区域统筹”的培训模式,组建“骨干引领、学科联动、团队互助、整体提升”的研修共同体,大力推行线上线下融合研修,以教师工作坊为研修载体,开展信息技术应用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专题研修活动,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将网络研修与区域研修、校本研修有机整合,推进教师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4. 组织教师参加能力提升工程2.0考核。参加线上线下融合研修培训且成绩合格、总计修满不少于30学分的教师,参加由省教师信息能力提升办组织的能力提升工程2.0考核。考核通过计25学分。
三、申报条件
县市区申报试点县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县域内乡村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超过50%。
2. 领导高度重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成立了本级能力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统筹推进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的机构和管理团队,能力提升工程2.0规划方案完善、操作性强,具备全面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的人财物保障能力。
3. 教育信息化基础较好,信息化发展规划科学合理,中小学校在线教育普及率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
4. 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形成了可供借鉴的区域特色推进模式。
5. 参与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工作意愿强,积极推动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激励措施得力。
四、指标分配
每个市州从本辖区内推荐1个县(市、区)作为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县。
五、遴选程序
1.县市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填写申报书,提交相关参评材料,并报送市州教育(体)局。
2.市州初审。市州教育(体)局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推荐指标数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候选单位。
3.专家评审。省教育厅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团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对候选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或在线答辩。
4.公布结果。专家评审结束后,报经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公布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县名单。
附:试点县项目表
| 子项目名称 | 培训对象 | 培训方式 | 培训时长 | 培训人数 | 经费标准 | 培训经费 (万元) |
| 1.试点区县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力提升培训 | 各试点县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团队成员(全学科、全学段) | 混合研修 | 线下集中4天,在线培训50学时 | 试点区县全体教师 | 国培经费50万元/县,各试点区县再配套相关经费用于该试点项目 | 700 |
| 2.试点区县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 | 每个学校由校长或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中层骨干以及信息技术骨干教师3人组成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 | 混合研修 | 线下集中3天,在线培训50学时 | |||
| 3.试点区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 (必须包含该区县所有的小规模学校教师) | 混合研修 | 区域教研、校本 研修、线上学习和线下实践应用50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