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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包的管理制度
2025-09-25 03:00:20 责编:小OO
文档
总分包管理制度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一是作为主承建承包商角色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建造工作,确保实现土建工程的各项建造目标。二是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发包人平行发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的施工作业予以配合和管理,承担总承包管理的责任,确保本工程各项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原则

施工总承包将以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平衡协调管理、制度管理的方法进行分包管理。具体内容见下表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法

管理方法名称内                   容

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一种主动的管理方式,也是一种追求成果的管理方式,本公司在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将对分包商提出总目标和阶段目标,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对各分包商进行管理。
过程管理本公司在进行目标管理的同时,采取跟踪管理手段,以保证目标在完成过程中,达到相应要求。在过程中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督促整改,及时进行复验,使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平衡协调管理实施平衡管理,关键是要抓住重点,使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有重点、有条理。平衡管理是整个工程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因素,因此将充分利用本公司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性,预见工程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主要矛盾,并采取相应措施。

实施协调管理主要是与各分包单位通过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以合同及协议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的依据,以施工总承包的总体工期网络计划为基准,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时间,组织工序穿插,并及时解决各专业分包单位存在的技术、进度、质量问题;通过每日的工程协调会和每周的工程例会解决总分包间及各分包间的各种矛盾,以使整个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实现各项目标。

制度管理根据多年的总承包管理经验,建立符合现场实际的总承包管理制度,包括如下内容:

总承包配合服务工作协议;

分包进退场管理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进度管理制度;

现场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总平面管理制度;

分包成品保护制度;

后期保修服务制度等。

二、施工总承包对分包队伍管理机构设置的要求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施工总承包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配齐与施工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分包项目经理、分包技术人员、分包资料员、分包安全员、分包质量监督员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该工程以外的项目或地方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施工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

三、施工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分包单位满足业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3、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4、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施工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5、进场的劳务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期内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四、 对分包的进度管理要求

总承包单位有义务要求各分包单位提交分包工程的各类进度计划,统筹审核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编制总进度并报监理单位审批。总承包单位有义务通过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分包工程、不同工序交叉作业的配合施工问题,确保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能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

分包单位有义务接受总承包单位对进度计划调整的意见,并按照调整意见落实现场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等的供应配合情况。

本公司将对所负责总承包施工及总承包管理的项目工期进行管理,并重点对关键节点工期进行控制。

作为总承包企业,本公司将审核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有义务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调整各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配合,确保主体工程及各分包工程关键节点工期按计划完成,并按业主规定的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办理工程验收。

本公司将对各分包工程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分包工程能按经审定的进度计划执行。同时有义务对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主体工程与分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间能协调推进。

五、对分包商施工技术的管理措施

技术管理工作由施工总承包技术负责人负责,主要是制定日常生产程序,合理安排布置劳动生产力。明确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充分发挥设备潜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

施工总承包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的管理;

2  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3  图纸中有遗漏、错误需要更改的确认工作;

4  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重点解决设计中各专业“碰撞”和“打架”问题;

5  相关项目或专业的深化设计;测量试验的管理工作;

6  现场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新技术的推广利用;

7  协调、指导各专业分包商的技术管理工作;

8  做好有关技术方面的三个协调工作:

① 外部协调:设计、业主、监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

② 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有关技术方面的协调:工程、合约、财务、材料、水电、机具等方面的协调;

③ 参加各专业分包商技术指导、有关技术方面的横向沟通和协调。

技术管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六、对分包商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

本公司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感观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确保每道工序受控,建造业主满意工程。

1  质量预控

(1) 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

(2) 各分包方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

(3) 分包方进场后,及时向施工总承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

(4) 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机具、材料安排,设备、半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分包方的技术交底确实要起到作业指导书的作用,交底中应明确机具、材料、质量要求、注意事项、交叉配合等。

2  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1) 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向分包商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2) 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将对分包的隐、预检及各项施工试验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合格将责令其整改,合格后,分包才可通过施工总承包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3) 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或现场实际与资料不符,将责令有关分包方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七、对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是施工总承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施工总承包作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承担着从始至终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是施工总承包管理的重要内容。

1 施工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2 企业的法人代表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定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 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施工总承包经理与各专业分包商经理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指标。

4 施工总承包及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与各专业部门的业务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人员与作业班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要分别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从经理到生产班组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使全体职工增强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5 各级人员的安全协议签定后,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监督、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6各级安全管理协议,特别是各专业分包商的安全协议必须在各专业分包商进场前签订。

八、对分包单位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工作由施工总承包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各专业分包商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  进场前必须按花名册,每人交一张1寸彩照统一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胸卡。无胸卡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  专业分包的管理人员一律佩戴白色安全帽,施工工人一律配戴黄色安全帽,其它颜色的安全帽一律不准带入现场。

3  分包搭建办公用房或材料库房必须报施工总承包综合办批准。

4  所有施工现场及办公室的标牌由施工总承包统一制作,未经允许不得悬挂任何标语或标记,如确需悬挂必报综合管理办公室,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报业主批准。

5  在进行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工地设群众来访接待站。

6  防止人为活动的噪声,特别要杜绝人为的敲打、叫嚷、现场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7  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整齐、无积水,车辆进出现场不得遗撒或者夹带泥沙。 

8  分包商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加工场地应保持清洁,生活垃圾由分包商自行负责清运出施工现场。分包商施工必须做到随时工完场清,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其责任区内须保持垃圾分类堆放,施工总承包随时对分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  办公室、宿舍、伙房、饮水站、吸烟室、垃圾站、厕所等设统一制作的标牌。

10  伙房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合格证者上岗。

九、 对分包商工程材料的管理措施

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地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分包商进场的材料执行以下规定:

1  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工程师牵头监督管理。物资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2  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商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报验的材料不得进场。

3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向施工总承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报验单,由分包商的施工员、材料员及施工总承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并按施工总承包要求做退场处理。

4  材料堆放管理:施工总承包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商的材料堆放区域。

5  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在施工总承包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进随用。

6  所堆放的材料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事先征得施工总承包的同意。

7  材料、设备、机具每次进场须持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商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8  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到物资设备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未进场,一律不得运出场外。

十、对分包单位现场用水、用电的管理措施

施工总承包商对现场内所有水电实行统一管理,为达到合理调度、节约使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

1  临时用水管理

(1) 施工总承包将按业主合同的规定将水电接至指定位置。

(2) 各专业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水电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承包专业工程师,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按指定线路接水。

(3) 水电使用申请应包括使用地点、使用期限、使用量;对用电申请还须注明使用的机械、功率及安全措施。

(4) 接水、接电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否则,由施工总承包负责接水、接电,但此费用由分包商负责。

(5) 违章用水造成浪费或用水时跑冒滴漏损坏物品的,要负全部责任。

2  临时用电管理

(1) 各专业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用电申请,报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师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指定的配电箱接电。

(2) 现场总配电室设电工3人,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项;施工区设电工2人,对现场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进行维护管理。

(3) 现场电工持证上岗,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处理故障迅速果断。

(4) 值班电工作值班记录,交时作交接记录。

(5) 分包有责任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如因使用不当或私自拆改造成破坏,须承担经济赔偿。

(6) 分包方必须配备维修电工,维修电工应持有有关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临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维护,严禁非电工接、拆线路及操作开关,如因非电工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所在分包负责。

(7) 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按市及施工总承包的有关规定对在现场的各分包方的用电及用电设备、电动工具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可停工整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分包商自行负责。

十一、对分包单位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管理措施

施工总承包文件资料管理包括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及项目管理资料的管理。其中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

1  主要内容:

(1) 图纸(接收/下发);

(2) 业主指令、施工方的复函、图纸会审记录(土建、机电、装饰接收/下发);

(3) 工程变更;

(4) 重大技术方案的确认;

(5) 工程洽谈纪要;

(6) 会议纪要;

(7) 监理批准的方案审批表。

2  施工技术资料的归类

(1) 材质证明;

(2) 材料试验报告;

(3) 施工记录;

(4) 预检、隐蔽检查记录;

(5) 基础、主体结构验收;

(6) 施工组织设计;

(7) 技术交底;

(8) 质量评定;

(9) 竣工验收资料。

3  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施工总承包设资料员,专职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管理及归档工作。

4  各分包商必须设专职资料员,专门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存档工作。按照市对文件技术资料存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5  各分包商必须按施工总承包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施工总承包均不负责。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1) 业主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由施工总承包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须经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审阅后下发各有关单位。

(2) 业主及监理直接交给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文件、资料,各专业分包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小时内必须到施工总承包资料室登记。

(3) 各专业分包商报送业主或监理的各类文件如变更、报告、洽商、申请、签证单等均需要由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师签字并经项目经理审阅后,由施工总承包资料员登记存档方可报送,否则总承包对此类文件不予承认。

6  业主、监理、设计院下发的函件,经施工总承包审阅后以工程通知单或施工总承包指令的形式转发给各分包商;分包商根据通知及函件之具体要求处理各项事务。

7  总承包对分包商上报资料的意见及会议通知、会议记要资料等,将以工程通知单形式下达给各分包,分包根据其要求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总承包汇报。

8  分包商上报文件资料,一式六份,施工总承包将依据实际需要转报业主、监理审阅及存档。

9  分包对图纸问题、进度、安全、质量等相关事宜,可以以“工作报告”形式上报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对该报告的意见将以通知单或施工总承包指令的形式下发分包。

10  分包商需上报的资料包括:承包合同、重要设备的订货合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依据市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

分包商上报的资料应按照市文件整理规定执行。

分包商自己收集整理有关工程竣工资料,施工总承包将不定期对资料进行抽查和考证、考评,不合格的资料分包商及时整改。在工程竣工前根据施工总承包要求上报,由施工总承包上交地方监督站及有关部门。

十二、对分包商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措施

保卫和消防管理原则上由施工总承包统一组织、统一按照市《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与各专业分包必须落实如下措实。

1  保卫工作方案,灭火预案。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胸卡,带好安全帽。携带物品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到施工总承包办理出入证,否则,携带的物品将被扣留。分包商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分包商来人在门卫处登记,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从进出人员专用门以外的地方(如围墙、进料门等)出入的人员将被视为非正当出入,其相应的分包商将受到处罚。

3  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过施工总承包门卫登记同意后才能放行,未经登记的车辆出工地时将被扣留。凡带料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施工总承包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车内物品将被扣留。

4  建立消防保卫机构。现场保卫员、警卫护场人员名单应填写负责人姓名、职务、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5  布建消防设备,配足灭火器材,按照有效半径25~50m的规定,设计布置临时消防栓和工程内消防竖管。工作面上100m2:1,重点部位于10m2:1配备轻便灭火器材,定期检修,保持灵敏有效。

6  各专业分包必须加强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训义务消防队员。落实各项制度,实施各项措施加强动态管理。

7  各专业分包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章作业。对于明火作业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一查是否有“焊工证”与“动火证”;二查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易燃易爆品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  把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关。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大量油漆、稀料、胶水类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进场时采用申报制度。申报采用表7.6.14的格式。分包应派专人看管,并按使用的时间和部位分次进场。

十三 对分包商合同与资金的管理措施

1、合同管理

(1)、本公司将与各分包商签订配合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2)、专业分包工程的价款支付方式:业主根据总承包商、工程监理单位对分包项目进度款支付申请的审核意见,依照业主与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专业分包项目工程支付方式支付。

2、资金管理

(1)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业主拨付给施工单位的所有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本工程资金用于非本工程的任何开支之中。

(2)分包单位每期工程进度款申请必须经总承包单位审核后再报工程监理单位与业主审定。

(3)分包单位在向总承包商上报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向总承包商上报分包工程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总承包商对分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合理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工程监理单位。

(4)  工程监理单位及业主对各承包商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支付。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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