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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安全工作通知
2025-09-25 03:17:54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业、镇有关办所:

2014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做好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中秋、国庆期间是旅游旺季,又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繁忙季节,同时也是事故的易发时期。各村(社区)、企业、镇有关办所要认真落实总关于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指示要求,切实把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保持高度警惕。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中秋、国庆“两节”到来前,各村(社区)、企业、镇有关办所要召开专题会议,周密组织安排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安全检查。“两节”之前和节日期间,各村(社区)、企业、镇有关办所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会议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要结合县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要生产场所、重要部位的日常监管、安全警示标志、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检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值班情况等。各村(社区)、企业、镇有关办所要迅速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受检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检查、督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按照检查、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时间,及时整改。要继续做好本行业、本辖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排查治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监管重点,落实防范措施。各村(社区)、企业、镇有关办所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加强监管。一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监管。镇安办要和消防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检查各饭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安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状况,检查电力应急备用系统、逃生指示及设备是否醒目、完好、有效;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二要加强道路交通监管。镇交管办要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监控,重点查处打击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速运营、驾驶员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有效监控。三要加强易爆物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四要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关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点;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五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六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镇安办要组织人员对全镇消防安全重点监控单位进行安全督导检查,督促企业整改治理隐患,特别是要加强红军城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七要加强煤炭矿山、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上级和安监、煤管等单位要求,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制度,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隐患。

四、加强安全宣传,严格值班制度。各村(社区)、企业、镇有关办所中秋、国庆“两节”节前及节日期间,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氛围。要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建立国庆、中秋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两节期间举办大型文体、商贸活动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地组织各项活动。各村(社区)、企业、镇有关办所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证通讯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镇辖各企业要将节日值班安排报镇安办)。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一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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