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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2025-09-25 03:11:43 责编:小OO
文档
幕墙工程

幕墙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唐先锋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承包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亿鸿大厦 

2、工程地点:城南路

3、项目简介(包括项目施工内容、工程量、重点及特色等):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为      亿鸿大厦            包括幕墙加工、卸制作、安装及相关联部位的收边收口等内容(含测量放线、埋件安装、材料装/运输、检测的人工配合、材料的加工、制作、安装、注胶、成品保护保养、维修等所必须的各项工作),若因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材料计划的下达时间等不能满足施工总进度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且乙方必须在经甲方允许时间内达到甲方节点进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的工程量,若连续两次未达到甲方节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

2、乙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即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包现场管理费、包现场材料卸车及转运费(包括现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的一、二、三次或因工作需要的其它多次转运)、包甲方采购材料到施工现场领料后的保管、包现场仓库的搭设、包配合甲方幕墙各种试验、检验人工费、班抢工加班费、包春节或其它法定假日加班费、包高温费、防寒费、劳保费、社保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等按国家规定应由劳务人员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施工机具、设备及用于施工作业的工具类消耗性材料(如切割片、钻花、抹布、甲苯等)、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和费用。

3、乙方的承包范围还包括成品码放、现场局部脚手架架板的固定与转移、施工过程中影响安装的局部主体剔凿及处理、甲方要求的与其他第三方的交叉收口作业、电焊作业的成品保护与火灾防范等;

4、乙方清包工范围内的工作量以固定单价包干(具体单价详见本合同第六条)。该包干单价不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物料的涨价、汇率的变动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出任何调整。甲方在该包干单价外不再向乙方及乙方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其它费用。

三、工期要求

1、本工程开工日期  2011年     月      日   ;

竣工日期: 2011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的具体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

2、非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工期不得顺延。因不可抗力影响的工期,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增加费用(含因顺延造成的窝工费用和其他损失)。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 6 级以上地震、社会(不包括阻工)、大于二十年一遇的洪水。

3、乙方应在工期延误事实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权力。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要求质量目标为 南湖杯 工程标准。幕墙工程所有性能均应满足国家规范及设计图纸与合同要求。

2、如甲方、监理、质检站或业主提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则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每道工序完成进入下道施工工序前须书面报请甲方验收,若乙方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前未对上道工序书面报请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200~1000元/次处罚,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认为工程质量已超过合同约定标准且取得优良工程等级以上,工程验收完成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质管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评定,经评定情况属实者视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量大小给予2000~10000元不等奖励。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管理,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对设计变更进行签证。

2、有权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CI策划等工程管理工作,对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犯错误视不同情况给予乙方经济上的处罚,乙方进场14日内,甲方项目部须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与乙方签订有关工期、质量、安全、材料、文明施工等项目管理责任书,标准参照甲方相关文件,以上责任书都将作为甲方对乙方管理过程中的实施标准。

4、协调总包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构件及机具的临时堆放场地及围护设施,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由接驳点到工作面的电缆线及电箱的配置由乙方负责),现场所需的所有配电箱、电线等用电设备均全部由乙方提供。

5、甲方协调总包方的施工用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但总包方收取的使用费除配合费以外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如总包方拆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后,乙方须及时配合甲方向业主签证,乙方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负责协助乙方在施工中与业主、监理、总包及其他交叉施工队伍的关系。

7、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统一工作服,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施工工期内提供的劳务人员名单直接代乙方发放人工工资,并在本合同价款中扣除。劳务工人在领取工资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名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句,并印上手印。

10、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组织乙方所完工程的交工验收。

11、若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成后,总包、监理、业主因种种原因未及时验收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进度不满足要求等,导致业主拖延向甲方付款,则甲方向乙方付款亦相应拖延;乙方不得停工、怠工,如有停工、怠工,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扣除其应付款项。

12、施工过程中或保修期间,发生玻璃自爆情况或未发现损坏责任人,乙方均负有免费进行玻璃的重复安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进行安装,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

13、若乙方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与项目部的配合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已完成工程量按完工价款的80%进行结算,并扣除风险担保金。

14、乙方须参加公司2014年度劳务分包方的评比,对评比在前三位的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对评比在后三位的需分别向甲方支付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违约金,处罚款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15、乙方(含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人力资源调配。乙方拒不服从甲方的调配,视具体情况处向甲方支付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现场可行性强的安装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计划的上报和施工,不得更改设计方案,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2、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施工,不得私自更改施工方案及施工流程。服从业主、总包方、甲方、监理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的统一协调。

3、对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施工内容,配合甲方向业主签证。

4、作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每日上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早会。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和劳务纠纷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配合甲方项目部对材料的损耗要求提出辅助材料计划,无条件做好材料和加工半成品的卸货、搬运、签收、保管(包含春节、或其它节日的材料的保管工作)、标识工作,乙方负责把加工半成品从甲方车间运输到安装位置,即乙方负责甲方车间到工地的运输以及工地到楼层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

6、乙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甲方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的现象,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7、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工地现场的材料及半成品,因乙方材料保管失误及安装所造成的材料损坏概由乙方负责,并每月及时向甲方按实上报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甲方规定的损耗范围内(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材料损耗由乙方在结算书中单独列项编报(若乙方未在结算书中对材料实际损耗情况进行详细计算数据,视为乙方结算关键项目未编报,不予办理结算),先由甲方项目部根据实际计划用量及现场领料单进行审核(要求项目部的计划、领料单必须详实、完整、准确),再由甲方合约部进行复审,最终审核结果以甲方合约部的为准;若材料损耗有所节余甲方将给予乙方一定奖励,若材料损耗超出约定值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并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项内扣除,甲方项目部的材料损耗参照责任状实施。

8、乙方须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制度,负责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负责缴纳当地或有关主管部门所要求乙方缴纳的一切税费。

10、负责提供幕墙加工制作尺寸,并对提供的尺寸负责,若尺寸提供有误造成一切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1、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有序,保持现场的整洁卫生;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照甲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甲方项目部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并设置相应标牌。施工完工后整理好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交工验收之前,做好一次全面清洁,并负责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12、乙方负责为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乙方进场未按时购买,则甲方可代其购买,相关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13、乙方负责在工程开工或施工队进场后两天内提供该承包项目的劳务人员名单、经验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右手大拇指指纹印及工资标准给甲方委派参与该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发放人工工资办法见附件《劳务人工工资发放规定》。

14、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劳务人员停工或向业主、有关部门投诉,一切后果都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此而遭受主管部门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并有权按照该罚款的金额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5、风口、空调口、配电箱、开关插座面板等孔洞乙方负责预留制作,过程中进行埋件、龙骨安装部分墙壁面的剔除及恢复由乙方负责。

16、乙方本人或乙方委派1名施工班组长需在现场办公,每天到项目部报到,做到随叫随到(半小时内),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工作安排,乙方管理人员按甲方制定的作息时间工作。未经项目经理同意擅自离开现场,每次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17、乙方必须绝对遵从甲方所有发出的工程指令,不得以指令所涉及的费用未确定为借口不执行或拖延执行。

18、除过程中的清洁外,乙方必须负责工程验收前统一一次外墙清洗。

七、合同价款

1、双方采取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

a、石材幕墙(含石材幕墙所有钢结构及造型)的安装承包单价145 元/m2,面积约 4000  m2,(其中分项单价:放线 3 元,埋件 5 元、现场制作 5  元,龙骨安装 50  元,面材安装 70 元,注胶 7  元,清洁卫生 3  元,现场管理费 2 元)。

2、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580000元   ,竣工后按石材展开面积结算。

3、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如下计价方式确定单价和结算价款:、如合同中有相同类型的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同类项目单价计价;、如合同中有类似项目,参照合同约定的类似项目单价定价;、如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参照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完工价款的80%结算。

八、付款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于每月23日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

3、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乙方本月已完工作量款项的 70  %。 

4、工程交验合格(甲方验收)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  %。

5、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并甲方与业主办理结算后,甲方付至合同价款的 95 %。

6、合同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 1 年保修期满后结算支付。

7、结算工程量待工程完工后30日内由乙方自行编制报甲方审核。

九、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1   年,从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由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答复并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以自行或另请第三方处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十、签证

1、下列情况下可以签证:、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返修的;、合同外增加工作量的单项签证超过500元以上的。甲方项目部所发出的指令单涉及到合同外的其它内容;

2、签证的程序:甲方项目部发出的指令单需项目经理确认,当指令单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返修的内容完成后1日内向甲方项目部报见证单,待甲方项目部成员与质安部代表对现场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后需甲方项目部成员与质安部代表共同签字确认,任意缺一部门未签认不予计入结算;签证单需以指令单、见证单作为依据,无指令单、见证单的签证不予办理;签证单需甲方项目部、质安部、合约部、生产部共同签认,任意缺一部门未签认不予计入结算,相关部门共同签认后报甲方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内容计入结算。

3、乙方提交的签证单应注明以下内容:

   、甲方工程指令签发时间及编号;

   、签证事实发生、完成及签证的日期;

   、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

   、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

   、涉及经济数量和详细的计算式;

   、甲方签发指令人员和验收人员、相关部门的签认

   上述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甲方有权拒收。

4、合同外有关签证的工作内容必须有甲方项目经理及相关主办人员的签认,且必须在每月未由乙方自行汇总当月甲方项目经理签认完成的现场签证单,送至甲方相关审核部门(外地可采用邮寄形式),否则,视为当月未发生合同外工作,工程完工结算时不予计量。

5、任何签证均应避免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如确需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则乙方签证单必须说明工人每日起止工作时间及人数和机械设备运转时间及数量,否则甲方不予签证。

6、签证点工按250元/工日计算,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与主办人员签认,每月未由乙方自行汇总送至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否则,视为当月未发生零点工,工程完工结算时不予计量。

7、所有签证需经甲方合约部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方为有效,单项签证在500元及以下的不予调整。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均属违约,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分包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天(100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如业主、监理因进度原因对甲方项目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4、乙方无法实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或无法实现一次性通过幕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或无法实现一次性通过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对乙方收取工程款总额的1%~10%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全部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十五、其它约定

1、甲方《劳务人工工资发放规定》、奖罚管理条例、材料损耗系数、设备管理作为主合同附件。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它事项,其它事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2011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1年   月    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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