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 名 | 潜伏期 | | | |
| 最长最短 | 常见 | 传 染 期 | 隔 离 期 | 接触者观察期 |
| 病毒性肝炎 | 甲型: 30天 | 15~50天 | 甲型:自潜伏期末至出现黄疸后2~3周或更长 | 自发病日起隔离3周 | 密切接触者检疫45日,每周检查一次ALT,以便早期发现 |
| 乙型:60~90天左右 | 45-160天 | 乙型:自潜伏期末开始有传染性,长者可达一年以上潜伏期末即有传染性,临床期传染性最大,慢性病人亦有传染性,最长达6年以上 |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仍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HBsAg携带者可作HBeAg、抗—HBcIgM及HBV—DNA检查,以确定是否有HBV复制,如属阳性应按慢性肝炎处理,不能献血。 |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日。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观察期间,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幼托和饮食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 |
| 5~12周 | 6~9周 | | 急性期隔离至病情稳定 | 同乙型肝炎 |
| | 4~20周 | | 急性感染后HDAg血症可持续25天,慢性感染者HDAg与抗-HD消失以前有传染性 | 同乙型肝炎 | 同乙型肝炎 |
| 2~9周 | 1-60天 | 自潜伏期末至病后2周 | 自发病日起隔离3周 | 同甲型肝炎 |
| 脊髓灰质炎 | 3~35天 | 7~14天 | 在潜伏期、全病程及病后一段时间内,均有传染性,但在发病后头10~14天中传染性较强 | 隔离期限不少于发病后40天,第一周为呼吸道及消化道隔离,第二周以后为消化道隔离。 | 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0天,观察期间可应用活疫苗进行快速免疫。 |
| 布鲁菌病 | 2天~2月 | 7~14天 | 发病后第2周可在尿中发现病原体,可保持2~3个月,但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 监床症状消失后可除隔离 | 不检疫 |
| 钩端螺旋体病 | 1~30天 | 7~14天 | 发病后第2周可在尿中发现病原体,可保持2~3个月,但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 病人隔离至监床痊愈为止 | 不检疫 |
| 病 名 | 潜伏期 | | | |
| 最长最短 | 常见 | 传 染 期 | 隔 离 期 | 接触者观察期 |
| 疟疾 | 间日疟:12~24天最长8~12个月恶性疟: | 14天 | 血中有配子母细胞的病人与病原携带者。疟疾发作次数愈多,血中配子母细胞也愈多。发病时间愈长,流行病学意义愈大 | 病人应予以治疗,不隔离,但要灭蚊 | 不检疫 |
| 10~15天三日疟:15~25天 | 12天 |
| 流行性乙型脑炎 | 4~21天 | 14天 | |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 | 不检疫 |
| 霍乱 | 数小时~7天 | 1~3天 | 潜伏期末即有传染性,症状期传染性最大,多数病人于恢复期2周内停止排菌,个别可超过3个月 | 监床症状恢复后,隔日连续3次粪便培养,结果阴性者即可解除隔离 | 接触人员隔离5天同时作医学观察与粪培养。进行交通及海港检疫 |
| 鼠疫 | 腺鼠疫:2~8天肺鼠疫:数小时~3天 | 3~6天 | 病情越重传染性越强 | 腺鼠疫应隔离至淋巴肿完全痊愈出院,肺鼠疫应在监床症状消失后,痰检查3次阴性出院 | 接触者检9天,进行预防接种或血清预防者应延至12天 |
| 1~3天 |
| 艾滋病 | 数月至5年 | 数月~2年 | 自血中检出HIV抗体起即有传染性 | 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至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治疗 | 严密观察,长期追踪,并在调查时第6个月及一年时采血检测 |
| 登革热 | 3至14天 | | 无人传人现象;一般在发病后3-5天有传染性(对蚊子) | 新发疫点的病人住院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6天 | 对病例接触者要进行15天的医学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