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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范本) (1)
2025-09-25 03:04:29 责编:小OO
文档
云南腾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项目地点:                                     

签订时间:                                      

  

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始终有良好的安全施工秩序,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协议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

2、双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双方施工现场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员,如果同时有多处施工点,每处应指定负责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3、双方负责协调施工作业时的工程调度,必须服从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腾陇高速公路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调度。

4、双方负责组织各自施工工序时,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交叉作业时,容易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设置安全警戒线,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施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传递交叉作业的作业信息。如果施工方未设置警戒线,由此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未设置警戒线的单位负责。已设置的警戒区域、隔离区域,因对方人员强行入内,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施工方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双方单位的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对方的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等安全设施。如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对方安全部门,并经对方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完毕后,拆除方必须按原样恢复,并通知对方安全部门验收。如擅自拆除安全设施,由此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拆除方单位负全部责任。

6、双方必须保持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

7、双方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箱吊运。并派人现场监护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8、双方进行大型机械交叉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监理批准。进行开工交底后才允许施工。

9、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10、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进行治安保卫工作。不得随意动用对方的待安装设备、施工机具、材料等,双方在施工时要做好双方的成品保护工作。

11、未经对方许可,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如进入对方区域施工,必须服从对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否则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承担。

12、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规定,造成对方正常施工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由违反《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的单位承担责任。

13、签约双方按该协议执行,对违反协议或给对方造成损失者按相关制度、纪要执行,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调解决。

14、具体事宜:

(1)双方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对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时清理边坡浮碴,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碴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石头滚落措施,如防护网、挡碴墙、滚石沟等)。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瞭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4)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的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因焊接火花酿成火灾。

(5)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项目部审批,且一般应在30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6)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15、该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报腾陇高速公路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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