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YSA070103:某企业运输成本核算表实例.
2025-09-25 03:03:35 责编:小OO
文档
第1步:确定道路运输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单位和成本计算期

    (1)道路运输成本核算对象。由于道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车型比较复杂,为了考核同类车型成本和大、中、小型车辆的经济效益,可以按照大型板车、集装箱车、零担车、冷藏车、罐车等作为单独的成本计算对象。挂车运输不单独计算成本,其所发生的费用,随主车计入各分类运输成本。

    (2)道路运输成本计算单位。成本计算单位一般为元/千吨千米。大型车组的成本计算单位可以为元/千吨位小时,集装箱车辆的成本计算单位为元/千标准箱千米。集装箱以20英尺为标准箱,小于20英尺的,每箱按1标准箱计算,40英尺箱或其他大于20英尺的集装箱,每箱按1.5标准箱计算。

    其他特种车辆,如零担车、冷藏车、油罐车等运输业务,其运输工作量仍以“千吨千米”为成本计算单位。

    (3)道路运输成本计算期。一般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计算从年初至各月末止的累计成本。营运车辆在经营跨月运输业务时,一般以行车路单签发日期所归属的月份计算其运输成本。

    第2步:确定道路运输成本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运输生产耗费的实际情况,运输成本项目在会计核算时可划分为车辆直接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两个部分。

(1)车辆直接费用

    1)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给营运车辆司机和助手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按规定计算的各种奖金等。

    2)职工福利费。指按照规定的工资总额和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指营运车辆运行过程所耗用的各种燃料,如汽油、柴油等。自卸车时及装有空调的车辆使用空调时所耗用的燃料,也在本项目核算。

    4)轮胎。指营运车辆耗用的外胎、内胎、垫带、轮胎翻新和修补充气费。

    5)修理费。指营运车辆进行各级维护和修理所发生的工料费用、修复旧件费用和行车用机油费用。采用总成互换修理作业的企业,维修部门领用周转总成价值和卸下总成的修理费用,也在本项目内核算。

    6)折旧。指营运车辆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7)养路费。指营运车辆按规定缴纳的养路费。

    8)运输管理费。指按规定向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缴纳的运输管理费。

    9)车辆保险费。指向保险公司缴纳的营运车辆保险费用。

    10)事故损失。指营运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因行车事故所发生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事故费用。

    11)税金。指营运车辆按规定缴纳的车船使用税。

    12)其他。指营运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行车杂费等,如过桥费、过路费、过渡费、过隧道费、司机途中宿费、车辆清洗费及营运司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篷布、工具、保温套等)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2)营运间接费用

运输企业以下的基层分公司、车队、车站发生的营运管理费用,但不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

    第3步:编制各种费用汇总表

    由运输生产部门根据费用支出和生产消耗的原始凭证,按照成本计算对象、费用类别和部门对营运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并编制各种费用汇总表,包括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分配表,燃料、材料及轮胎消耗汇总表,以及低值易耗品摊销表、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费用提存计算表、轮胎摊销分配表等。

    根据各种费用汇总表或原始凭证,登记“辅助营运费用”“营运间接费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以及“运输支出”“装卸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的明细分类账;并将辅助营运费用、营运间接费用按成本计算对象分配和结转计入“运输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账户,确定各项业务应负担的费用,开始计算各种业务成本。

    第4步:计算各种业务成本

    (1)道路运输完全成本的计算

1)工资及职工福利费

参与运输活动的直接人工的工资,每月根据工资结算表进行汇总与分配。对于有固定车辆的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及津贴,直接计入各自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对于没有固定车辆的后备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及津贴,应按营运车吨位或营运车日,分配计人有关车辆的分类运输成本。其分配计算公式为:

        每营运车吨日工资分配额(元/车吨日)=应分配的司机工资总额/总营运车吨日

        某车型应分摊司机工资额(元)=该车型实际总营运车吨日×每营运车吨日工资分配额

2)燃料

营运车辆消耗的燃料,应根据行车路单或其他有关燃料消耗报告所列实际消耗量计算计入成本。燃料消耗计算的范围与期间,应与车辆运行情况相一致,以保证燃料实际消耗量与当月车辆行驶总车千米和所完成的运输周转量相对应。

    实行满油箱制的运输企业,在月初、月末油箱加满的前提下,车辆当月加油的累计数,即为当月燃料实际消耗数。企业根据行车路单领油记录核实的燃料消耗统计表,即可计算当月燃料实耗数。

    实行实地盘存制的企业,应在月底实地测量车辆油箱存油数,并根据行车路单加油记录,计算各车当月实际耗用的燃料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月实耗数=月初车存数+本月领用数—月末车存数

    营运车辆在本企业以外的油库加油,其领发数量不作为购入和发出处理的企业,应在发生时按照分类成本领用的数量和金额,直接计入各分类运输成本。

3)轮胎

营运车辆领用的内胎、垫胎以及轮胎零星修补费用和轮胎翻新费用,按实际领用数和发生数计入各分类运输成本。外胎可以按领用轮胎实际成本计入当月运输成本,但在一次领用轮胎较多时,可以在一年内分月摊入各月运输成本。

大型汽车运输企业,一般按每胎公里摊销额和月度内实际行驶胎千米数计算列入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千胎公里摊提额(元/千胎千米)=(外胎计划价格一计划残值)/(新胎到报废行驶里程定额/1000)。

    外胎的轮胎摊提费用,应按月计人运输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某车型外胎应计摊提费用(元)=千胎公里摊提额×该车型外胎实际使用胎千米/1000。

    报废的外胎,应按照新胎到报废的里程定额计算其超亏里程,并按月分车型计算其超亏里程差异,调整运输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某车型外胎超亏里程应调整成本差异(元)=千胎公里摊提费×该车型报废外胎超亏胎公里/1000

4)修理费

营运车辆因维护和修理而领用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直接计入各分类成本的修理费项目;预提的车辆大修理费用,可根据“预提大修理费用计算表”计入本项目。

营运车辆的大修理费用,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预提,特种车、大型车可按使用年限计算预提。其计算公式为:

按使用年限计提:

        某车型营运车月大修理费用提存率(%)=(预计大修理次数×每次大修理费用)/(该车型平均原值×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按实际行驶里程计提:

        某车型营运车千车千米大修理费用预提额(元/千车千米)=预计大修理次数×每次大修理费用/该车型新至报废行驶里程定额/1000

        某车型营运车月大修理费用提存额(元)=该车型营运车千车千米大修费用预提额(元/千车千米)×该车型营运车当月实际行驶里程(车千米)/1000

    实际大修间隔里程与大修间隔里程定额比较,所发生的超亏里程造成的多提或少提费用差异,以及大修后,实际大修费用与预提每次大修理费用的差额,应调增或调减本项目。

5)车辆折旧

营运车辆的折旧,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特种车、大型车按年限法计算列入本项目。不采取预提大修费的企业,可不分大修和小修,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本项目。

    按使用年限法计提折旧的计算:

        某车型营运车月折旧率(%)=(1-残值率)/该车型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某车型营运车月折旧费用(元)=该营运车月初原值×该车型营运车月折旧率

    营运车辆按行驶车千米计提折旧的计算:

        某车型营运车千车千米折旧额(元/千车千米)=(车辆原值一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车型折旧里程定额/1000。

        某车型营运车折旧费用(元)=该车型营运车当月实际行驶里程(车千米)×该车型营运车千车千米折旧额(元/千车千米)

    月终,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将提取的营运车辆折旧额计入各分类运输成本的本项目内。

6)养路费及运输管理费

按运输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的企业,应按不同车型分别计算应缴纳的养路费和运输管理费,计入各分类成本;按车辆吨位于月初或季初预先缴纳养路费或运输管理费的企业,应根据实际缴纳数分摊计入各分类运输成本的本项目内。

7)车辆保险费

按实际支付的投保费用和投保期,并按月份分车型分摊计入各分类成本的本项目内。

8)事故费

营运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碰撞、翻车、碾压、落水、失火、机械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人员死亡、牲畜死伤、车辆损失、物资毁损等行车事故所发生的修理费、救援费和赔偿费,以及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医药费、丧葬费、抚恤费、生活补助费等事故损失,在扣除向保险公司收回的赔偿收入,以及事故对方或过失人的赔偿金额后,计入有关分类成本的本项目内。在事故发生时,可预估事故损失。在预估事故费用时,通过预提费用账户进行核算当年结案事故的实际损失与预提数的差额,调整本年度有关业务成本。因车站责任发生货损、货差等事故损失,应计入“营运间接费用”账户,不列入本项目。

9)营运间接费用

企业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但不包括企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营运间接费用可通过编制“营运间接费用分配表”,计入各分类运输成本的本项目内。

10)其他营运费用

随车工具、篷布绳索、防滑链及司机的劳动保护用品等,应根据“低值易耗品发出汇总表”和“材料发出汇总表”,将按各分类成本对象归集的费用数额,计入分类运输成本的本项目内。一次领用量较大时,也可以通过“待摊费用”账户分期摊销。企业发生的行车杂支、车辆牌照费、检验费和过渡费等,可根据付款凭证计入各分类成本项目。

(2)辅助营运费用的计算

运输企业的辅助营运费用,主要是指为企业车辆和装卸机构进行维修作业而设置的保养场或车间的生产业务,包括小量零配件制造,以及供应水电、气等生产业务。

    辅助营运费用的计算,应按照费用计算对象和费用类别进行归集,并按受益部门和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

    企业应分别设置“辅助营运费用”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帐,按规定的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核算。辅助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能直接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采取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分类明细账。

    各级维护和小修作业、自制设备和配件、轮胎修补、旧件修复以及对外修理等直接耗用的各种材料,月终根据材料库转来的领料单,按成本计算对象编制“材料耗用汇总分配表”,据以登记各成本计算对象的分类明细账。其他直接费用可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登记各有关分类明细账。

    辅助生产人员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和车间经费等,不能按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间接费用,应根据实际支付的工资及费用,按照实际总工时计算单位工时分配额,再按各成本计算对象所耗费的实际工时进行分配。其分配计算式为:

        单位工时工资(费用)分配额(元/工时)=辅助生产人员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或车间经费)/辅助生产实际总工时。

        某类维修作业或产品应分摊工资或费用额(元)=该类维修作业或产品实际耗用工时×单位工时工资(费用)分配额。

    (3)营运间接费用的计算

汽车运输企业的营运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

    1)车队管理费的分配。车队管理费应分配计入本车队各类车型的运输成本。通常先按车队发生的营运车辆的车辆费用和其他业务的直接费用比例,由运输业务和其他业务分摊,然后,再按各类车辆的直接费用比例或营运车日比例,由各类运输成本分摊。

    车队管理费初次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车队费用分配率(%)=当月车队费用总额/(运输业务直接费用+其他业务直接费用)×100%。

    运输业务应分摊车队费用(元)=当月运输业务直接费用总额×车队费用分配率。

    车队管理费按各种车辆的直接费用比例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车队费用按车型分摊的分配率(%)=运输业务应分摊的车队费用/该车队各车型营运车的直接费用×100%。

        某车型的营运车应分摊的车队费用(元)=当月该车型营运车直接费用总额×车队费用按车型分摊的分配率(%)。

2)车站经费的分配

车站经费应在车站各种业务之间分配,通常按运输直接费用、其他业务直接费用比例分摊。由运输业务负担的车站费用,应按车型类别的直接费用比例分摊。

第5步:编制企业成本计算表,进行运输成本分析

运输企业的运输成本,是通过运输支出、辅助营运费用、营运间接费用等会计处理进行归集和分配的,从而计算出运输总成本、单位成本、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这些再按费用项目,设置多栏式明细帐。

(1)总成本的计算

总成本是成本计算期内,各运输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总额之和。

(2)单位成本的计算

单位成本是指成本计算期内,按成本计算对象完成单位运输周转量(千吨千米)的成本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运输成本计算对象的单位成本(元/千吨千米)=该成本计算对象当月运输成本总额/该计算对象当月运输周转量(千吨千米)

对于不按吨千米计算其生产成果的大型平板车、集装箱专用车等,应按照各自计算生产成果的“千吨位小时”“千标准箱千米”计算其运输单位成本。

(3)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

成本降低额是考核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主要指标,是以上年度实际单位成本与本期周转量计算的总成本减本期实际总成本的差额。成本降低额是按成本计算对象计算的。其计算公式为:

成本降低额(元)=上年度实际单位成本×本年实际周转量-本年实际成本

    当计算结果为负值时,表示成本超支额。

    成本降低率是考核成本降低幅度计划完成程度的主要指标,是成本降低额与按上年度实际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的比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成本降低率(%)=成本降低额/(上年实际单位成本×本期实际周转量)×100%。

    不按照吨千米计算其生产成果的大型平板车和集装箱专用车,其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的计算方法,可将上式中的周转量改为其相应的工作量。

对于分类计算运输成本的营运车辆,除了分别计算各类运输成本的降低额和降低率外,还要考核全部运输车辆综合的成本降低幅度。其计算公式为: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