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本所员工的晋升工作流程,在所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全体员工。
第二章 晋升原则
第三条 本所内部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本所内部员工。
第四条 本所内部员工晋升,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作到量才适用,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
第五条 本所员工的晋升必须建立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
第六条 本所对有违反职业道德、有重大评估失误或不遵守内部管理制度者取消其晋升资格。
第三章 晋升形式及时间
第七条 本所员工晋升形式分为薪酬、职级同时上升和薪酬上升、职级不变两种。晋升职级的员工必须达到《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描述》中规定的相应技能和工作经验、资历。
第 本所员工晋升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一)定期晋升:每年度考核后,根据员工考评结果和机构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二)不定期晋升: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在工作中对事务所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经审批随时可以晋升。
第四章 晋升程序
第九条 本所根据各个级别人员的能力标准、业绩状况、执业质量及道德风险管理等因素,每年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决定员工晋升的重要因素。
第十条 绩效考评结果与薪酬职级调整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 年度绩效得分 | 考评结果 | 其他条件 | 薪酬职级调整 |
| 得分>=85 | 优秀 | 满足晋级后的岗位胜任能力要求 | 晋级加薪 |
| 75<=得分<85 | 良好 | 加薪上线为此职级的薪酬上线 | 加薪 |
| 65<=得分<75 | 合格 | 薪酬职级保持不变 | |
| 45<=得分<65 | 待改进 | 降薪或降职 | |
| 得分<45 | 差 | 辞退 |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报送的晋升方案整理汇总,由人力资源部分管合伙人提交合伙人办公会审议,主任会计师签字确定。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最终确定的员工晋升方案实施员工晋升涉及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以人字文件形式公布员工晋升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所及各地方分所。
第十六条 各地方分所员工晋升方案须报总所审批。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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