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企业借贷纠纷起诉状
2025-09-23 22:17:57 责编:小OO
文档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有限公司

住:   福安市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董事长

 

第一被告:有限公司

住:福建省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告:    , 男, 汉族

身份证号:3529630720

住:福建省

第二被告: 福建有限公司

住:福建省

法定代表人:  

第四被告:   男, 汉族

住:福建省

身份证号:352260401

 

案由:企业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四位共同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300000万元

2、请求判决四位共同被告承担逾期利息  130000.625 (暂算至2012年03月15日,实际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日止)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3、本案诉讼费用由四位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福建有限公司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于2011年07月08号向原告福建有限公司借款23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人民币),被告确认借款期限为个月。同日被告出具借条一张并写明、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有限公司三位被告为共同连带付款人,为本次借款的连带保证人。现原告向第一被告催收借款,被告未能还款。

   上述事实有借条为证。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原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人民            

具状人:担保有限公司

2012年3月 15日

证 据 目 录

序号证据名称页数证据来源待证明事实和对象
1借条1被告被告福建有限公司向原告福建有限公司借款2300000元。

2福建有限公司

*工商局被告主体身份
3福建有限公司

*工商局被告主体身份
4
5
6
注:以上提供证据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在庭审质证过程中提交。    

                                                提供人:福建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5 日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