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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方案
2025-09-23 22:03:09 责编:小OO
文档
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方案

为使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完成2009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08年7月16日省农办(扶贫办、农发办)主任黎光武在全省市、州、地扶贫办主任(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计划早安排,资金早下达,项目早实施。”结合2009年项目规划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切实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紧紧抓住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发展畜牧业大省的战略机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及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的结合模式,探索我县产业化扶贫和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情况

  2009年项目拟建于陡箐乡沙坝、冷坝、石头寨和红岩乡苏家寨等4个村,该项目区位于水城县东部,距市中心46km,地处东经105。10′,北纬26。25′,境内海拔1400-2100米,总面积约36平方公里。东与化乐乡杨家营村、后河村接壤,西北与比德乡黄草村、董地乡坪寨村相邻。相连村冷坝、朝阳、窑上、梅子关、马场是2007年项目实施区,与六枝特区2008年项目区相邻,现在已有成功的饲养经验和连片的人工草地。境内属高原山区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2.7℃,年降雨量1300毫米左右,无霜期240天左右,主要灾害有凌冻和冰雪。土壤以黄棕壤为主,主产玉米、洋芋、水稻、荞子等。

  项目区内居住着汉、苗、彝、回等民族,其中汉族占65%,苗族占15%,彝、回族占10%。共有农村居民1600余户,人口8000余人,耕地面积1.4万亩左右,可利用天然草地10万余亩。

  项目区“水、电、路”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交通信息便利。贵昆铁路、株六复线、大烟公路贯穿境内。有茨冲、小冲头、二道岩、梅子关等铁路站。村村通公路,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项目区是水城县主要牛羊生产区之一,现已建成部分品改点和草场。群众曾接受过人工种草、品改、兽防、饲料加工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有一定的畜牧科技养殖基础。另外,有水城县较大的牲畜交易市场——陡箐农贸市场和小马场农贸市场,通过2007年种草养羊项目的实施,群众具有较强的商品经济意识,对发展草食家畜养殖有较高的积极性。

  三、资金来源

  申请省级财政产业化科技扶贫资金500万元,在省项目资金到位前,由县财政垫资启动项目,省项目资金到位后归还。

  四、建设内容、规模及地点

  扶持农户500户,饲养基础母羊10000只,种公羊250只,人工种草10000亩,建圈15000平方米,建良种繁育场1个。项目涉及2个乡共4个村。

  (一)苏家寨村 实施151户,饲养基础母羊3020只,种公羊75.5只,种草3020亩,建圈4530m2。

  (二)沙坝村 实施198户,饲养基础母羊3960只,种公羊99只,种草3960亩,建圈5940m2。

  建良种繁育场1个,购优质基础母羊90只,购优质种公羊6只。

(三)石头寨村 实施27户,饲养基础母羊540只,种公羊13.5只,种草540亩,建圈810m2

  (四)冷坝村 实施124户,饲养基础母羊2480只,种公羊62只,种草2480亩,建圈3720m2。

  五、建设目标

  (一)生产目标:

  1、项目建成后,户均达到种户均牧草20亩以上,户均年末存栏基础母羊30只以上,户均年出栏商品羊20只以上。

  2、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养殖户新增羊部分中心与养殖户按2:8(中心占20%,养殖户占80%)的比例进行分成,要求育成羊体重35斤以上。中心在第五年,按原发放数量从养殖户收回基础母羊再投放扶持新的农户。按此方式,依此类推,持续滚动。

  3、项目区年畜牧业产值1500万元以上,户均年增收0.7万元以上。

  (二)技术指标:

  1、人工草地。年产草量达3000公斤/亩以上,每亩载畜能力达饲养山羊2—4只。

  2、商品羊。8—12月龄商品羊出栏体重30公斤以上,出栏率95%。

  3、羔羊成活率95%以上,基础母羊繁殖率达95%以上。

  六、资金概算

  总投资500万元,扶持农户500户。其中人工种草10000亩,户均20亩,亩均投入资金80元,计80万元(含草种、肥料、农药);饲养基础母羊10000只,户均20只,户均补助资金7000元,计350万元;购置种公羊250只,每2户1只,每只投入资金1000元,计25万元;建圈15000平方米以上,户均建圈30平方米以上,户均补助600元,计30万元;建良种繁育场1个,购优质基础母羊90只,优质种公羊6只,投入资金15万元。

  七、方法及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一是县成立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县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畜牧局、草地畜牧中心、交通局、科技局、林业局、农办、农业局、水利局及项目所在乡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草地畜牧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按项目建设要求,全面组织项目实施。二是项目实施乡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水利水保站和项目实施村村民委员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畜牧兽医站,由畜牧兽医站站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行政组和技术组。行政组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和乡包村干部组成,负责宣传动员,召开群众大会,落实农户,落实种草地块,督促种草、施肥、除杂,按项目要求组织农户修建圈舍,组织发放基础母羊,督促项目户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矛盾纠纷,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等。技术组由乡兽医技术员和村兽医员组成,在中心技术员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兽医技术、动物防疫、品种改良、饲养管理、农民培训等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作好草场播种、施肥、除杂、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三是成立养羊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实施村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组干部会推选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文化知识、道德品质好、村民信赖的能人担任理事长,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农户实施项目,作好项目实施前和实施中农户思想工作,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配合技术人员作好羊群防疫、商品羊销售、种羊调换等工作,组织上交中心分成,到项目实施第五年,按原发放数在养殖户中收回基础母羊交中心,根据市场信息及时组织农户调整商品羊生产方案和组织农户销售商品羊。

(二)扎实落实项目农户,签定项目实施协议。本着主动自愿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5月底前组织项目农户与中心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种草、分区管理、分户核算、分户饲养原则,组织项目户投入项目建设,根据项目户特点,采取分类扶持。一是对有能力投入的项目户,无偿提供草种、肥料等物资和发放建圈补助,每户由中心发放价值7000元的基础母羊,户均不足20只的,由农户申请小额贷款购足。中心按比例配齐种公羊,并负责兽医防疫、人工牧草种植、生产管理等技术服务和销售商品羊。基础母羊引入第一年,中心不参与分成,但项目户要将具有正常繁殖能力的母羊稳定发展到20只/户。从第二年开始,中心根据农户的脱贫情况逐年按新增羊数进行2:8分成,即中心占20%,项目户占80%,项目实施第五年,农户一次性返还中心发放的基础母羊(4月龄以上,体重在35斤以上,身体健康的羊)。5年后项目户可与中心继续合作,也可自行经营,但必须继续发展种草养羊,按项目运行管护措施做好草场管理,保证项目持续发展。二是对于无投入能力的农户,要求农户投入土地入股或将土地进行流转,中心组织有管理能力和投资能力的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实行集中建圈,连片种草,规模化小区养殖模式,将到户资金计划投入项目建设,农户参与收益分成,解决农户种草、建圈等投资不足。根据国家、投资者个人、农户投入比例按股分成,中心、农户、投资者个人共同管理,每年结算一次,中心将国家投入回收后,农户与投资者继续合作经营,仍按约定的股份分成。中心收回的基础母羊和分成羊,用于滚动发展扶持其他农户,不断扩大扶持面。项目规划区饱和后,中心将收回羊、分成羊转化为商品羊,出售后将收入上缴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三是对落实项目时踊跃报名,实施项目时不想建圈、种草的农户,或自已没有条件养羊,想套取国家扶持的农户,由中心根据情况将项目调整到规划区内的其它村组和农户实施,将调整和实施名单送县扶贫办备案。确保落实一户,成功一户,见效一户。

  (三)项目物资采购及种植人工牧草。草地中心根据项目乡的规划和落实农户的情况,于种植季节10天前将牧草种子及肥料调运到项目点,组织村委会或村专业合作社将建设物资分发到项目农户,中心派技术员指导项目户进行整地、播种。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按照牧草种植计划及时督促农户在5月底前按时令和技术要求完成户均20亩种草任务。牧草播种结束后,由中心与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实地丈量,按照草地种植进度配发基础母羊,确保草畜配套。

  (四)修建羊舍。户均羊圈面积30m2以上,要求于5月底前全面竣工。对集中建圈,由社会投资者合作实施项目的,由投资者出资,按户均30m2集中建圈,所需建设资金由投资者自付,中心按600元/户补助,农户不出建圈的其他资金。羊舍修建结束后,由中心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购羊投入使用。

  (五)选购基础母羊和种公羊。农户能在本地购买的由农户购买,经中心技术人员认定后兑现购羊补助资金;农户不能购买的由中心组成购羊工作组按照群众参与、部门监督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到非疫区采购基础母羊和种公羊。外地购羊经隔离观察,待体况恢复、应激反应消除后将健康的羊发放到项目农户。县内购羊直接发放到农户。同时,派技术员跟踪服务15天,指导农户对新引进羊进行饲草饲料适应性过度,对新购进的羊只进行驱虫健胃,及时开展兽防、品改及饲养管理工作,15天内出现弱羊、病羊由工作组负责调换健康羊只补足。

  (六)协调小额贷款。对建圈、购羊自筹资金不足的养殖户,由中心商县扶贫办安排到户小额贷款计划,按户均2000—5000元额度,由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审核后,商农信社发放,并督促贷款农户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上。

  (七)完善工作措施,做好生产管理。一是将人工草场进行规划,实行分区轮牧或刈割。二是将草场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羊群疫病防治、饲养管理等技术指导落实到项目点负责人。三是将项目建设成效纳入中心干部职工和乡驻村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四是中心包村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群众召开会议,组织项目户交流学习饲养管理、兽医防疫、草场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五是中心按规定和要求建立羊群生产档案和免疫档案,每月对养殖户羊群作一次记录和登记,包括进购时间、体重、毛色、接种免疫、兽防、品改等。六是重点培育示范户。各项目点选自5—20户养殖户作为示范户重点指导、进一步探索养羊增收的有效捷径,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七是建标立牌。在项目区中心位置建“水城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项目县”标牌,在养殖户的房屋上醒目位置挂“科技扶贫示范户”标牌。

  (八)市场开拓与商品羊销售。达到出栏标准的羊或淘汰羊,中心和专业合作社协助农户进行销售。农户销售羊后基础母羊不足20只的,督促其补足,以保证合理的草场载畜量。销售收入统一存入项目户运营专户,中心建立项目农户销售收入明细帐,年底由中心将销售收入向农户结算。

八、项目建设期限及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2008年10月—2009年12月

  进度安排:

  (一)2008年9月,前期准备,宣传动员及培训农户,落实地块,翻犁土地,培训种草技术。

  (二)2008年10月—11月,完成人工种草任务50%,启动圈舍修(改)建工作。

  (三)2008年12月—2009年5月,完成修(改)建圈舍、种草工作,组织购羊。

  (四)2009年6月—10月,购入基础母羊、种公羊,作好项目管理。

  (五)2009年11-12月,完善档案材料,准备验收资料,迎接项目验收。

  九、运行机制

  (一)运行模式。采取“主导,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参与,多方支持”的晴隆模式。由草地畜牧发展中心向项目区农户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和商务信息服务,开拓商品羊销售市场,草地中心与项目区专业合作社将项目户组织起来发展商品羊生产,按项目实施进度开展技术服务,协调水利、林业、农业、交通、发改部门资金建设草路、草水、草电等配套设施。

  为使更多的农户得到扶持,让扶贫资金惠及更多贫困农户,让更多的贫困农户通过产业化科技扶贫致富,草地中心按招商引资要求,引进社会投资者参加项目建设,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农户投入不足的问题,借鉴晴隆模式和其他县的项目实施办法,采取“公司(中心)+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户,对贫困农户提供四个方面的服务:一是提供生产全过程的配套服务。即中心在生产环节把好良种关、技术服务关,指导农户生产;二是提供销售服务。按照当地市场价向农户收购商品羊,组织协调县内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品保底收购协议;三是提供资金服务,针对贫困农户资金短缺的实际,免费提供种子(畜)和药品。四是提供市场开拓服务。在实际生产中,严格商品羊生产标准,中心为优质杂交肉羊注册商标,组织申报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拓商品羊市场。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与农户利益共享的联动机制。为解决项目规划区部份农户种草地块面积不足、劳动力不足、科技饲养水平不高、圈舍修(改)建投入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建立好示范样板点,在平等自愿和确保项目户受益的基础上,采取中心干部职工以资金、技术、管理等方式入股带头包点包片包农户,领办产业化项目和专业合作社,将农户增收与技术人员奖惩、年度考核目标、职称评聘挂钩,使中心干部职工与农户利益紧密联结,实行绩效考核,建立与农户利益共享的联动机制。农户增收越多,中心分成和技术干部奖励越多。

  2、完善扶贫资金效益扩大机制。将扶贫资金有偿使用,让先发展起来的农户带动后发展的农户,以中心为载体,将收回的羊再投入到项目区其他农户,将分成收入40%用于项目管理费和项目发展基金,60%用于扩大再生产,最后将国家投入安全回收,上缴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进行管理,由县扶贫办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后予以报帐和拨付,通过循环发展,将草地畜牧业做大做强,形成农民稳定增收的支柱产业。

  3、县对项目建设实行量化目标考核,将年度任务目标落实到草地中心和项目乡,纳入县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按照《水城县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水府办发〔2008〕178号)文件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4、建立贫困群体帮扶机制。在项目管理中,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劳力状况、技术掌握程度区别对待。分别采取无偿提供基础羊群,无偿提供培训服务,缓交收入分成,延长畜群的收回时间等措施建立贫困群体帮扶机制,使贫困户将种草养羊作为稳定增收的收入来源。

十、保障措施

  (一)生产管理措施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层层签订项目实施责任状,明确职责任务及工作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的方式,将任务目标和技术措施落实到实施农户。一是乡项目实施小组每月将项目建设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以书面形式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送,领导小组按建设内容每月分别向省、市报送报表,每季度向报送书面小结。二是专业合作社根据技术实施小组制定的生产计划、技术操作规程、销售方案等具体抓落实,确保项目产品的统一性和质量的稳定性,并每月向技术实施小组上报各种报表。

  (二)资金管理措施:按照省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报账制度。

  1、项目公示。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项目物资或资金发放花名册、购羊价格等一律在项目村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资金报帐。草种、肥料等物资报帐需将物资购置和物资发放原始花名册作为报帐依据;基础母羊和种公羊报帐以中心蹲点技术人员认定后的农户领羊花名册作为报帐依据;圈舍补助以农户认领花名册作为报帐依据。所有报帐票据须有两名人员经办,经片区负责人核实后,到中心财务报帐,中心财务按报账管理要求将原件到财政局报账,复印件留在中心注帐。

  3、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的要求实行专帐专户管理。

  (三)技术保障措施

  1、依托市、县畜牧局和省内科研院所,将现代畜牧养殖、畜产品加工技术应用到项目中,按生态环境建设-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社会稳定发展的综合效应,发展商品羊生态养殖业。使生态环境建设与草地畜牧发展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同时,寻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智力支持,提高中心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

  2、严格目标责任制。一是将中心职工第十三月的奖励工资和个人年终工作考核与工作目标完成及农户的经济效益情况挂钩;二是每个技术人员负责的示范基地及养殖户必须达到“三个百分之九十五”,即商品羊出栏率达95%、母羊产羔率达到95%、羔羊成活率达95%;三是基础母羊防疫治疗、驱虫保健费争取上级配套10万元,超支由项目户自负。

  3、扎实作好农户技术培训。凡是参加项目实施的农户都必须经过两次以上无公害生产标准、人工草地种植、草地管理、羊群疫病防治、羊群饲养管理、品种改良等学习培训。

  4、培育乡土人才、参与项目服务。项目投入生产后选择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受过专业培训的年轻人作为村级兽医员,指导和帮助农户,带领农户实施科学养殖,开展防疫和常见疾病治疗,履行兽医员和防疫员职责。

  (四)人工草场建设措施

  1、对购进的牧草种子进行取样封存,作好种子发芽试验,检测种子纯度和净度。对发芽率达不到90%以上、纯度和净度达不到85%以上的牧草不能发放给农户使用。

  2、将农家肥按每亩2000公斤均匀撒入土中,深耕翻犁,将土壤捣碎、平整,捡除较大的杂物(杂草、农作物秸秆、碎石等),集中堆集焚烧,冷却后均匀撒入土地中。测量土壤PH值,用适量石灰、草木灰等对酸性土壤进行改良。对农家肥投入不足或运输难度较大的区域,采用生物肥或复合肥作基肥。

  3、于播种前3小时,用50℃温水对豆科牧草浸种处理,用100公斤粉煤灰、25公斤磷肥与100公斤草种加适量水,将多年生黑麦草、白三叶按3.7:0.3拌匀进行混播,播种量每亩2公斤左右,按肥地适当少播,瘦地适当多播的原则进行。

  4、播种后一个月,对草地进行除杂补种。播后60天,购入羊群开始放牧。

  5、病虫害防治:发生病虫害时,可组织农户将牧草刈割后放在草场周边晒干后集中焚烧,或者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化学方式防治病虫害。

  6、水肥管理:根据土壤情况,结合牧草长势和利用状况,适时补充有机肥。按照看苗施肥、看土施肥、看天施肥等方法科学施用化肥。

  (五)饲养管理措施

  1、按照“统一规划、分散或统一建圈、集中放牧、分户饲养”的管理方式,制定放牧管理措施。

  2、兽医防疫。建立健全兽医防疫体系及兽医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动物疫病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免疫程序、免疫监测、圈舍环境消毒、驱虫等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到防疫注射密度达100%,饮水卫生、饲料加工、活畜运输和畜产品贮运符合动物卫生防疫要求,主要进出口处安排农户建消毒设施,其他进出口处安排建控制措施。有免疫标识及免疫档案记录,免疫标识佩带率达100%,兽药使用符合畜禽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

  3、品种改良。运用人工授精技术,引进优质肉用种公羊,生产杂交肉羊。在项目区内建立黑山羊提纯复壮试点,选育生产性能好、适应性强的地方品种作为种用。逐步形成以黑山羊为主的商品羊生产体系。

  (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项目各生产指标、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管理,收集各种数据建档,提出合理化生产建议,逐步提高生产效益,追求项目效益最大化。

  (七)监督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请相关单位到项目区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项目资金惠及广大贫困农户,充分发挥项目科技优势,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进行科学养殖。

  十一、组织验收

  项目竣工后,及时整理项目材料,申请审计部门进行作好项目审计,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拟写竣工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申请验收报告等申请扶贫部门进行项目验收。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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