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全院制度-医疗管理制度 | 编号 | |||||||
| 名称 | 业务大查房制度 | 生效日期 | |||||||
| 制定单位 | 医务科 | 责任人 | 修订日期 | ||||||
| 定期更新 | 每两年 | 总页码 | 版本 | ||||||
| 一、目的 强化对临床医师诊疗思维的培训,发现和整改诊疗规范、核心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医疗行为,促进临床科室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推动人才与学科建设。 二、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 三、定义 由业务院长带领,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药剂科、大科主任及其他相关职能和辅助检查科室参加,对住院病例诊疗过程中的诊疗规范、疾病指南、医疗护理核心制度、院感防控、合理用药及服务流程等方面做全面评价的查房。 四、内容 业务查房时间:每周二下午。 查房重点内容: ●医务科 诊疗规范、指南和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医疗文书书写、三基三严考核、学科建设、科室不良事件及安全隐患排查等。 ●护理部 危重症患者的护理、护理病历的书写、抢救药品管理等。 ●药剂科 药物的合理应用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围手术期的预防用药、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特殊药品的使用等。 ●感控科 消毒隔离管理制度落实、手卫生执行情况、医疗废物管理、各种侵袭性操作相关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等。 ● 业务院长 对科室的全面情况进行评述,作查房结论,提出指令性意见。 要求: ●被查科室所有医师、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必须参加院长业务查房。 ●被查科室接到检查通知后,需安排好示教室和检查记录人员,检查结束2天内完成《院长业务查房记录表》,一式二份,交一份至医务科,科室存留一份。 ●被查科室和各职能部门在院长业务查房后必须按照指令性意见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 五、依据及参考文献 1.《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 2.《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0号) 六、附录 附录一:业务大查房流程 附录二:业务大查房记录表 七、审核 | |||||||||
| 部 门 | 核准主管 | 核准日期 | |||||||
| 主 办 | 主 任: | ||||||||
| 院 长: | |||||||||
附录二 院长业务大查房记录表
时间: 科室:
查房主题:
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院长查房总结及指令性意见:
记录人: 记录日期: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