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方认为诚信是要放到社会上来看的,如果硬要把它放到个人来讲,你认为鲁滨逊在孤岛有什么诚信可言吗?只有放在社会上,诚信才会有意义。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加急需在全社会进行他律,来完善各种诚信规则,构建完善诚信体系,诚信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靠后天的教育不断形成的。因此,我方认为,诚信靠自律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使诚信坚强。就如一片林子中都长满虫害。你若任其发展下去,来年你还能看到一片葱郁的树林吗?这时我们就要发挥他律的作用。运用各种方法来治理病害,只有外在的他律界入,这片树林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
首先我来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漏洞:
1.对方辩友说「誠信」是一種對自我的承諾,是一種道德的要求,這種承諾必是發自我內心的,否則便不算是誠信。所以得出诚信靠他律,但是我方不这样认为.,诚信是道德行为与优秀品质的统一,是道德范畴内的最高境界.它主要是通过行为来表现.如果照对方的话,善意的谎言也是诚信喽,但我方认为善意的谎言不是诚信.因为他终究是谎言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当你拿不定主意时,就说实话。它将令你的对手感到窘困,令你的朋友感到释然。”因此,心理学专家们的观点是:不要轻易扯谎,哪怕是善意的谎言。
2任何一種外力的要求,都要通過自我意志的踐行才可以成為現實的承諾,而自我意志就是發自內心的,它構成「自律」的主要成份。所以对方辩友认为自律才是主要的.但是我们都知道人是复杂的情感动物,逐利性和惰性是人的天性在重大的利益面前,难免不受诱惑,出尔反尔,不讲诚信,这正需要完善法制,加强他律。因此决定了自律相对于他律具有趋利性、盲目性、易变性;然而他律相对于自律,则更具有客观性,整体性和稳定性。所以说诚信主要靠他律.
3对方辩友认为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内因决定外因.但是环境与人的意志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当然是物质决定意识,环境决定人的意志。这里的环境,当然是指外部条件和约束。人的意志对环境具有主观能动作用,但这种能动作用是有限的,是不能超越客观物质所允许的条件的。所以他律是主要的,自律只起辅助作用.
4贪污是由于的不诚信,对方辩友认为靠的自律自我觉醒才能解决问题.但是纵观中国社会发展历史,为官者通过自身修为而达到廉洁自律的真是少之又少,这么多年来,廉政教育在强大的物欲、权欲和美色的诱惑面前显得是这么的苍白无力,或者说没有从我们的教育中吸取教训。我们更要注重运用他律的手段。多运用法律、制度和外界的监督来约束我们的。新加坡是全世界最廉洁的国家之一,他能到达程度,多受益于他的近乎于苛刻的法律。大到杀人放火,小到随地吐痰,新加坡都有严明的法律规定,并且严格执行法律。
5,对方没有清楚地告诉我们自律是如何可靠的。如何说自律可靠,那么可靠了几千年,为什么还会出现诚信危机呢?到底是自律的失效,还是他律的呢?如果说是自律,那当然证明了自律的不可靠性;如果说是他律,那就要请教对方辩友,您的可靠的自律怎么不灵了呢?
6,对方辩友一直没有告诉我们自律的标准是什么。没有统一的标准,谈何自律?自律是依据自身对社会道德的认可来约束指导自身的行为,而外在的社会道德正是他律的表现!归根结底,自律是对他律的一种趋同。
下面我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从宏观社会角度来看,社会的诚信构建主要靠他律。众所周知,诚信不仅是一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社会财富。针对诚信缺失的局面,拯救社会诚信,打造诚信、和谐社会,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但制度才是根本性的因素。我国正在进行的诚信机制的实践,让人们看到了社会信用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希望,看到了培育和发展公民诚信道德的光明前景,看到了和谐社会的美好未来。
从微观个人方面来看,个人的诚信构建主要靠他律。诚信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个人是否具有诚信品质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也不是自己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个人要接受作为社会成员这样的角色并承担其社会责任,就必须讲诚信。是否诚实、是否讲信用实则是一种社会评价。如果没有他律,人会随顺本能的驱动行事,丧失了人性回归到动物性。对于诚信,在自律不足以依靠的现在,我们要依靠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外在保障,即他律的引导和约束来保障诚信,不仅靠他律的处罚,更靠他律的威慑,靠他律所产生的对人的压力。他律才是诚信人格构建更有力的手段。没有他律的严格保证和主导作用,自律的过程将寸步难行!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