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量精度保证措施
(1)工程轴线定位控制网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在工程两侧每隔150m间隔设置轴线测量基准点,形成多个三角控制网。另外,必须在临近的建筑物屋顶设置轴线定位控制空导点,加强对高空部分的轴线控制力度,保证测量定位的精度。
(2)高程控制基准点一部分与轴线控制基准点合用,再根据轴线控制基准点测设加密桩,保证每次水准测量的距离不大于100mm。保证高程引测的精度。
(3)所有的轴线定位控制基准点及高程控制基准点测设前,必须对业主提供的坐标原点进行复核,需要调整的必须经过设计与业主、监理的书面认可,然后才可以作为工程施工测量的依据。
(4)轴线定位测量都必须以轴线控制基准点和空导点为依据,采用“极坐标法”用TC1700全站仪直接投测出中心点或者构件交点,保证测量的精度。
(5)道路高程引测必须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高程加密桩,尤其是曲线道路,更需要设置大量的高程控制加密桩。采用往返测量法测量。
(6)本工程使用的水准仪、经纬仪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的鉴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7)经纬仪工作时,应满足竖盘竖直,水平度盘水平;望远镜上下转动时,视轴形成的视准面必须是一个竖直平面。水准仪工作时,应满足水准管平行于视准轴。
(8)用钢尺丈量,30m以上的长尺必须经过鉴定,操作时消除定线误差、拉力误差、对准误差、读数误差等等人为因素。
(9)所有测量计算值均立表,计算人和复核人签字。
二、沟浜处理质量保证措施及检验方法
(1)必须将不合格的淤泥土、杂土或腐蚀土等彻底挖除,直至沟底老土层。
(2)沟浜四周必须按照要求将原有边坡挖成阶梯形,然后按压实度要求将老土压实,土壤过软无法碾压时,可与设计协商要求先填筑一层50cm左右厚度的砾石砂,由路基向两侧进行。最后在上面铺上土工布。
(3)当遇到路基半侧处与池塘、河浜中的情况时,要保证拼填部位的填筑质量,拼填时应随填高按设计要求挖出台阶,分层填筑压实到设计干密度。
(4)砾石砂上面及河床边坡上加铺土工布,土工布质量不小于400g/平方米。掺灰粉煤灰必须按照每20cm分层回填夯实,并用粘土(20cm)封面。
(5)压路机碾压控制在5-6遍,第一遍与最后一遍为静压。中间几遍可用小频率振动碾压,速度控制在3-5Km/h,灌砂法测试。
(6)道路中心双向留设2%-3%的横坡,以利于施工期间的排水。路基范围以外的填浜采用一般土分层回填夯实,填浜宽度控制在红线60m以外宽1.5m。
(7)摊铺过程中加强排水,保持干燥,严禁在水中进行摊铺。
三、挖、填方质量保证措施及检验方法
1、挖方质量保证措施
(1)土方开挖前,必须由项目部测量员根据业主提供的定位基准点及城市高程水准点测出维修专用道路的中心线及高程控制加密桩,再由关切放出灰线及标高木桩。
(2)土方开挖前,必须准备好充足的抽水设备,做好纵横交错的排水沟槽,保证操作面的排水能力。
(3)土方开挖时,做到由边到中、以低向高,分层循序进行,不得挖成坑塘,挖土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纵、横坡及平整度,以利排水。
(4)土方开挖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地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严禁掏底。
(5)路基挖土,当开挖至接近路基设计顶面时,须根据土质情况做好预留碾压沉落高度的估算,其数值施工现场通过试验确定。
2、填方质量措施及检验方法
(1)填方前,必须将原地面上的杂草、腐植土、淤泥、垃圾等全部清除,疏干排除地面积水,保证填土表面无积水。再由项目部关切根据测量员投测的高程控制桩打设回填标高控制木桩,严格控制回填土方的标高。
(2)填方用的土必须事先送检,测定其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不得使用淤泥、冻土、有机质土、含有草皮、生活垃圾、树根和腐植土的土方作为土路堤的填土。
(3)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类分层填筑,并做到随挖随填,及时压实。
(4)每层土方回填压实后,必须由项目部技术质量员进行验收,并由项目部实验员对回填的土方进行环刀取样实验,实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才能进行上一层土的回填。
(5)桥台与路基结合部位填土必须认真仔细的分层填筑压实,分层厚度不得大于20cm,并略向桥外方向倾斜。
(6)土方应在含水量符合或接近其最佳含水率(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时进行碾压。过干时碾压须洒水,过湿时应适当晾晒。
(7)压路机碾压时,遵循先轻后重、先静后震、先低后高、先慢后快的原则,每次运行,碾轮应重叠15cm左右,压路机时速控制在1.5km-2.5km。压路机碾压的过程中,不到位的地方,应用小型机械分层夯实。
(8)碾压过程中,如果发现轮迹突然增大时,应注意检查下面是否有暗坑、暗沟、暗井、暗浜或不稳定的土壤。如有,必须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地质资料情况进行研究,确定处理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复查并处理。严禁擅自处理。
(9)雨季施工,每天收工前必须将已填土方平整压实,防止积水或遇水渗入。必要时做好强排水准备工作。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及检验方法
| 序号 | 填土 深度 | 项目 | 范围 | 压实标准 K值 | 检测 范围 | 检测 数量 | 检测 方法 |
| 1 | 路 槽 底 算 起 的 深 度 (CM) | 填 方 | 0~80 | 98 | 1000M | 每 层 一 组
三 点
| 用 环 刀 法 检 查 |
| 2 | 80~150 | 95 | |||||
| 3 | >150 | 90 | |||||
| 4 | 挖方 | 0~30 | 95 | ||||
| 90 |
| 序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查频率 | 检验方法 | ||||
| 范围 | 点数 | |||||||
| 1 | 厚度 | +20 -10% | 1000m2 | 1 | 用尺量 | |||
| 2 | 平整度 | 15 | 20m | 路宽 M | <9 | 1 |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 |
| 9~15 | 2 | |||||||
| >15 | 3 | |||||||
| 3 | 宽度 | 不小于 设计规定 | 40m | 1 | 用尺量 | |||
| 4 | 中线高程 | 20 | 20m | 1 | 水准仪测具量 | |||
| 5 | 横坡 | 20 且横坡< 0.3% | 20m | 路宽M | <9 | 2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 9~15 | 4 | |||||||
| >15 | 6 | |||||||
| 6 | 压实 密度 | 2.3 T/m3 | 1000m2 | 1 | 灌砂法 | |||
1、三渣的原材料和混合料质量,应符合要求,记录归档。大型工程除引用三渣拌和场有关资料外,施工单位还应有二灰细料含水量和快速抗压饱水强度等抽测资料。
2、三渣基层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三渣混合料拌和均匀程度应符合“拌和均匀性”一项质量要求。
(2)压实后的三渣基层应平整、坚实、结成整体,无松散现象;表面无明显粗细粒料分离现象。用12t压路机辗压的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3)指定龄期内(一般为铺筑面层前)弯沉值应达到设计指定要求。弯沉值指标不合格者,不得铺筑面层。
六、沥青面层质量保证措施
(1)沥青面层施工在得到主管部门的开工令后方可开工。
(2)在施工过程中,应由专职的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施工质量的检查与试验。
(3)在施工过程中应必须对各种施工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材料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指标的要求。
(4)沥青混合料拌和厂应对拌和均匀性、拌和温度、出厂温度及各个料仓的用量进行检查,并应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检测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
(5)混合料铺筑现场应对混合料质量及施工温度进行观测,随时检查厚度、压实度和平整度,并逐个断面测定成型尺寸。
(6)对施工厚度进行控制时,除应在摊铺及压实时量取,并测量钻孔试件厚度外,还应校验由每一天的沥青混合料总量与实际辅筑的面积计算出的平均厚度。
(7)施工压实度的检查应以钻孔法为准。当钻孔检验的各项指标持续稳定并达到质量控制要求时,经主管部门同意,钻孔频度可适当减少,增加核子密度仪检测频度,并严格控制碾压遍数。钻孔频度不应少于每公里钻一个孔。
(8)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结果应按100m为单位整理成表。当发现异常时,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找出影响因素,并采取措施。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9)工程完工后,按300m应作为一个评定路段,随机选取测点,对沥青面层进行全线自检,计算平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向主管部门提交全线检测结果、施工总结报告,以及原始记录、试验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申请交工验收。
(10)工程完工后应全线测定路面平整度、宽度、纵断面高程、横坡度等,并绘制竣工图。
(11)施工前材料的质量检查应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购入并运至生产现场的相同规格品种的集料、沥青为一“批”进行检查。材料试样的取样数量与频率应按现行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