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是指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下面关于吹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说法错误的有:
(1)吹扫作业应根据停车方案中规定的吹扫流程图,按管段号和设备位号逐一进行,并填写登记表;
(2)登记表上应注册管段号、设备位号、吹扫压力、进气点、排气点、负责人等;
(3)吹扫结束时应先停气,再关闭物料阀。
(4)吹扫结束应取样分析,合格后及时与系统进行隔绝。
3、受限空间的置换作业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
4、在一些可能产生缺氧的场所,特别是设备中需要进入工作人员时,必须进行氧含量检测。氧含量低于18%时,严禁入内,以免造成缺氧窒息事故。
5、置换作业排出的气体应引入安全场所,如需检修动火,置换有惰性气体中氧含量一般为0.1%≤。
6、动火作业不包括三级动火。
7、《断路作业证》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8、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分析应符合的规定有:取样分析时间与作业时间不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时间或动火停歇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9、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0、下列关于动火作业证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1)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证》,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核、批准手续。
(2)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到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符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的,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
(3)动火地点或内容有变更时,应在动火作业证上标明,否则不得动火。
(4)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和设备内作业时,除办理《动火作业证》,还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
11、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超过21%。
12、吊装重物的重量为60吨,为二级吊装作业。
13、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之间的间距不小于5m,与动火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m,且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4、在抽插盲板作业应落实的各项安全措施中,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1)室内抽插盲板时必须打开窗户或强制通风以达到安全要求;
(2)盲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编号;
(3)在禁火区作业时,在规定范围内严禁用火,不得使用防爆工具;
(4)绘制作业图并严格按图作业,做好记录防止漏插漏抽。
15、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周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16、动土作业中,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
17、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18、高处作业共分为四级。
19、作业高度在大于等于30米以上的,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0、吊装作业按照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21、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是,升降和运行必须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查收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
2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23、固定动火区边缘距离释放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汽源至少应30米以上。
24、动火分析的安全技术要求,当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4%时,动火分析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含量≤0.5(体积百分数)为合格。
25、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或氧气管道、富氧设备上及附近进行动火作业时,其氧含量≤21%为合格。
2、多项选择题:
1、化工受限空间包含以下哪些区域?
(1)各类存在进出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设备、塔器等;
(2)深度大于1.2米的封闭或敞口沟道;
(3)深度1米的敞口沟道;
(4)地下或地下构筑物通风不良的局部区域。
2、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3、断路后,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4、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包括——
(1)吊装重量超过10吨的物体必须办理《吊装作业证》;
(2)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4)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和带点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悬吊重物下发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置换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有——
(1)被置换的设备、管道必须和系统进行有效隔绝;
(2)置换前应制定置换方案,绘制置换流程图,根据置换和被置换介质的密度不同,合理选择置换介质入口、被置换介质排放出口及取样部位,防止出现死角;
(3)置换作业排出的气体 应引入安全场所,如需要动火,置换用惰性气体中氧含量一般小于3%;
(4)置换要求:用水作为置换介质时,一定要保证设备内注满水,且在设备顶部最高处溢流口有水溢流,并持续一段时间,严禁注水未满。用惰性气体做置换介质时必须保证惰性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
(5)按置换流程图规定的取样点取样分析,并达到合格。
6、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有——
(1)设置检修指挥部。
(2)制定检修方案;
(3)检修前进行安全教育;
(4)检修前检查;
(5)制定应急程序。
7、在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进行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
8、厂区交管部门审批《断路作业证》后,要立即书面通知调度、生产、医务、消防等有关部门。
9、对设备进行检修作业时,对可燃、有毒气体的置换,大多采用蒸汽、氮气等惰性气体作为置换介质。
10、在吊装作业时,有以下情况时不许吊装——
(1)指挥信号不明;
(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3)斜拉重物;
(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5)棱刃物体无衬垫措施。
3、判断题:
1、受限空间作业时在受限空间外应设专人监护。√
2、作业人员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时,应妥善保管,作业中不得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
3、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但监护人中途可以离开现场。 ×
4、动土作业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离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 √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
6、厂级、车间级、班组必须建立盲板档案台帐,并进行编号。 ×
7、5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
8、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
9、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同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
10、对需要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应当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结果作为进入作业和核发作业证的重要依据。 √
11、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必须清点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清理材料、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
12、受限空间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或出现异常情况,需要重新按照本规程处理作业现场并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
13、每个生产车间或单位所设置的固定动火区,只要符合固定动火区条件的要求,都可以设置,不受数量。 ×
14、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作业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 √
15、动火作业证只能由安全管理人员申请办理。 ×
16、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作业证需要报公司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公司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终审批准。√
17、高处作业证必须严格审批,凡因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的,有审批单位领导负责。√
18、动火作业凡因安全技术措施采取不当造成事故的,由作业证的审批人员负责。√
19、对违章指挥、未办理动火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不具备安全动火条件的,动火作业人员均有权拒绝作业。 √
20、对违章动火作业,只有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报告。 ×
21、动火作业现场如遇到紧急排放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或有毒有害气体,管线破裂泄漏易燃、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以及生产系统不正常处于事故状态等异常情况,威胁到动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动火车间或单位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动火作业人员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撤离现场。 √
22、动火作业是可以使用明火实验作业现场空气中是否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存在。 ×
23、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时,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
24、临时用电设施要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日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
25、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盲板抽堵工作,并指定专人监护。 √
26、在不足2米的高大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
27、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如发现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作业的,要立即提出责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的,有权停止其作业,停工期间按缺勤处理。 √
28、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作业人员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做好记录。 √
29、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
30、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障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