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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2025-09-23 22:00:06 责编:小OO
文档
椹涧二中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打破教师职务终身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事局、县教体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的原则、条件与形式

  (一)聘任的原则

聘任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设置的岗位内进行。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用学校择优聘任和教师竞争应聘相结合的办法。

(二)聘任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继续教育等规定要求;

  3、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经批准延迟退休者除外);

  (三)聘任形式

  教师职务聘任包括同级资格聘任、高级资格低聘和低级资格高聘。

  1、同级资格聘任。聘任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一致。同级资格聘任人员上学年度专业技术考核应为“称职”以上。

  2、高级资格低聘。聘任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高级资格低聘:

  (1)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不能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

  (2)上学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3)因岗位职数,不能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3、低级资格高聘。聘任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即初级资格聘任中级职务,中级资格聘任高级职务。低级资格高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德才表现突出,确属出类拔萃,群众公认;

  (2)专业技术技能突出且对单位发展起重要作用;

  (3)最近两个学年度效益评定连续为优秀的

二、聘任程序

  (一)成立聘任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二)制订聘任制度,经学校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公布聘任方案。在学校公布聘任方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拟聘岗位及职责、聘任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申请报名。申报教师填写聘任意向;

  (五)资格审查。聘任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 

  (六)民主测评。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限申报低职高聘人员)

  (七)由各处室主任、年级段长提出拟聘建议,提交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任方案;

  (八)公示。聘任领导小组确定聘任名单在单位内公示7天;

  (十)签订聘约。由学校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委托的代理人与应聘的教师签订聘约,并颁发聘任书。

  三、解聘和辞聘

  (一)解聘

  解聘是聘任双方在聘期未满的情况下由聘任方解除聘约的行为。

  1、受聘人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任方可以解聘:

  (1)受聘人在聘期内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经多次警告无悔改表现的;

  (3)连续病假6个月以上的;

  (4)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5)违反聘约约定条款的。

  2、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任方不得解聘:

  (1)聘期未满,又不符合规定解聘条件的;

  (2)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辞聘

  辞聘是受聘人在聘任期未满的情况下与聘任方解除聘约的行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受聘人可向聘任方辞聘:

  (1)聘任方不能履行聘约的;

  (2)本人工作、生活中确有特殊困难,不能继续履行聘约的;

    (3)符合有关规定,系正常流动或按国家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5)聘任方违反聘约约定条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不得辞聘:

  (1)在重点学科项目中担任负责人,项目没有完成,需要其继续工作的;

  (2)确因学校工作需要,变动工作岗位的;

在前述规定的情形之中,聘任方或受聘人一方要求解除聘约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聘任方或受聘人违约的,按聘约的规定承担责任。

   四、本聘任制度如有跟国家的法律法规抵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解释权属校长室

五、本聘任制度已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并实施。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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