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塔吊安全)
| 工 程 名 称 | 莲花河畔家园 |
| 编 制 人 | |
| 总监理工程师 |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70457.35m2(地上),14770.14 m2(地下)。其中住宅楼11栋,2#、3#、、9#楼有地下室一层,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12#楼为商业楼有地下室一层,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13#、14#、15#分别为高压开关站、垃圾站、门卫,建筑面积分别为112 m2、120.47 m2、23. m2,框架结构。
二、监理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生产方针,及各级安全生产法规;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
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三、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职责:
5.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验证;
6.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7.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与安全措施验收、检查;
8.现场监理执行书面行文,设计和变更文件;
四、承包单位安全自检:
a)承包单位应遵循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准则,应严格履行合同的承诺,做好自身的一切监督检验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有资格证书,专职负责本工程自检工作,并督促和协助分包单位建立起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
b)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自检要求:
i.施工单位必须派驻自已的施工监督人员,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ii.自检人员对工程的每一道工序,直至每一环节进行安全检查随时纠正不良操作方法,处理工作缺陷。
iii.承包单位自检人员的检查和检验应按安全领导小组规定的安全监控程序进行,提供的数据和材料应是真实的。
iv.安全领导小组应对自检人员提供的书面材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必要时进行抽检或复查。
v.自检人员提供的数据和书面材料必须可靠,完整、并经自检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资料存档。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系统:
六、安全控制检查标准:
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1.项目负责人,工长、班组长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安全责任有关文字说明。
2.项目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3.项目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4.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按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5.施工现场应制订安全管理目标。
6.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书面材料。
8.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9.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安全色标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二)塔吊安全
1.力矩器,塔吊在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器,超载报警点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
2.限位器,塔吊应设置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和行走限位器。
3.保险装置,为防止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而吊钩仍继续下降造成索具脱钩的事故,必须设置吊钩保险装置,当爬梯超过5m时,从平台2m处开始应设置护围。
4.附墙装置与自升塔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应安装防风夹轨钳;
5.安装与拆卸,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极为危险,因此应按说明书要求并持有资格证书人员施工,并设专人指挥。
6.塔吊指挥,塔吊司机应持证(与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上岗,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按规定指挥。
7.路基或轨道,塔吊基础应有计算和详图,并列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8.电气安全,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塔吊应可靠接地。
(三)起重吊装安全:
1.施工方案。作业方案必须针对工程状况和现场实际具有指导性。
2.起重机械,起重机械应按施工方案选型,性能应完好,起重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组合后,应先经试吊确认。
3.钢丝绳与地锚,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起过10%,应报废掉换,地描埋设应经计算确定,不准随意拴接。
4.地耐力,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机械证明书要求,当即地面平整及地耐力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可靠措施。
5.起重作业,起重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重物重量较为清楚,并有交底记录,起重机首次起吊重物,应先平离地面200~300mm后停住,在确认起重机稳定,可靠后继续起升。
6.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7.作业平台。平台应有搭设方案,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8.构件堆放。构件堆放应平稳,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6m构件多层叠放时,不得超过三层,墙板堆放架应防止倾覆。
9.警戒,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0.操作工,起重作业时应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
莲花河畔家园项目监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