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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22
2025-09-23 15:45:50 责编:小OO
文档
广元市第六届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文件(十七)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年10月28日在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广元市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市大常委会:

根据市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2014年9月中旬,市常委会副主任李在扬、杨浚荣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法工委的同志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旺苍县、利州区、市城区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9月下旬,检查组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及相关部门的汇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观念,切实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制度。市、县各级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制度,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出台了《广元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4年1月,市出台了《广元市新时期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到2020年实现农村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同步小康的总体奋斗目标作了规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任务、保障和扶持措施。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我市残疾人工作形成以为主导,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残疾人保障法宣传逐步深入。《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后,我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市及相关部门把宣传《一法一办法》列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广元电视台、广元日报、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专题宣传。在每年开展的“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志愿者助残”、 “文化助残”、 “法律助残”等活动中,编印大量包括《残疾人保障法》在内的宣传资料向广大干部群众分发和赠送,营造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是全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基本保险实现全覆盖。2014年,对24444名重度残疾人落实了护理补贴,出台了《广元市残疾人救助十大》,全市2.9万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179名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5万名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落实了相关的补贴,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实现最低保障基本落实。2014年,3619名城镇持证残疾人和2.4万名农村持证残疾人享受低保。三是实现贫困残疾人住有所居。为改善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我市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全市“惠民行动”、“民生工程”进行大规模改造。2011年以来,为残疾人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公租房800余套,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650户,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3500户,残疾人的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福利企业优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残疾人个体创业,为残疾人自谋职业创造条件,有关部门在办理执照、贷款、场地、摊位、税收等方面为残疾人自谋职业给予了特殊照顾,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2011年以来,培训达3万人次,支持个体创业10人,职业指导2000多人次。 

(五)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市本级和各县(区)均建立了残疾人康复中心,以开展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大社区康复设施的改造和康复器材配备力度,基本形成了市、县、乡镇、社区四级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项目,为残疾人解决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近年来,全市共有25380名残疾人通过康复治疗和训练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尤其是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普及型辅具适配、白内障复明、精神病防治、听力助残等康复项目工程成效显著。

(六)残疾人教育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将特殊教育纳入“十二五”教育规划和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和实施。二是积极选拔训练、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残疾人各类体育赛事。我市运动员在第八届省残运会夺得18枚金牌、27枚银牌和16枚铜牌,为广元赢得了荣誉。三是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市、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均设立了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并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活动,鼓励残疾人参加基层社区公共文体活动。举办残疾型公益励志演出,出版了励志长篇报告文学《石光武》,拍摄了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励志电影《石青川》。鼓励支持残疾人文学创作,一些作品在省内外获得殊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有待加强。工作中,各级及部门对《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宣传仍不到位,部分单位的领导对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关心支持不够。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待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不能做到应收尽收,个别县区对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定认识不够,一些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扶贫的投入不足,影响残疾人事业的推进和发展。

(三)残疾人的就业状况不容乐观。由于受自身条件的,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渠道窄、难度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偏低。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接纳残疾人就业扶贫的认识不高、配合不好、支持不够,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偏低,部分残疾人被纳入了低保体系中,但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残疾人还很有限, 要实现到2020年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步全面小康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后。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仅在城区部分主要人行道上铺设了盲道和坡道,有的还很不规范。占压、挤占盲道和铺设盲道不规范的现象较为突出。已建成公共建筑物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迟缓,城市公共停车场所没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信息无障碍建设滞后,全社会无障碍建设的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残疾人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市要充分认识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以人为本,尤其是残疾人的社会关爱和生存生活保障更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残联组织,做到有牌子,有专人,有服务载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出台和调整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扶持,认真落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要加强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逐步形成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工作。要认真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相关,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鼓励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实现自立、自强。要督促各部门结合残疾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优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镇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尽力提高残疾人的低保标准和各项补助标准。适当提高视力残、智力残、精神残、多重残等四类残疾人医疗补助标准,使残疾人的低保和救助标准高于正常人水平。要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解决残疾人就业。要突出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等重点地区和领域,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切实解决好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基本住房、基本医疗问题。

(三)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教育和医疗康复水平。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特校新校区建设,切实解决残疾儿童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提高入学率,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帮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要把康复医疗纳入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加快实施白内障复明、矫治、辅助器材适配、康复训练等工作。共同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切实增加财政对残疾人保证金经费预算的投入。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足额缴纳残疾人保证金,积极支持配合残疾人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四)进一步搞好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有关部门要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的建设标准,统筹规划,高标准建设,严格管理。及早谋划2018年在我市召开的省运会及残运会,进一步树立我市良好的对外形象。 

(五)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一法一办法》的知晓度,建议将《一法一办法》纳入市常委会会议、市常务会议法制讲座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要继续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市级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党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爱,宣传残疾人相关优惠,宣传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典型。增强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营造一个理解、帮助、尊重、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氛围,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元市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印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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