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背景
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和雅虎同时在北京宣布,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全部资产,同时得到雅虎10亿美元投资,以打造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搜索平台,从而也缔造了中国互联网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并购案。
其时,阿里巴巴的主要业务模式是企业间电子商务(B2B),也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的业务包括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用户间电子商务(C2C),以及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电子支付业务。阿里巴巴是全球B2B的著名品牌,连续5次被美国《福布斯》选为全球最佳B2B站点之一。
1.并购前阿里巴巴的基本情况
阿里巴巴网站于1998年正式推出,到2005年并购前阿里巴巴的发展历程如下表
阿里巴巴的发展历程
| 时间 | 事件 |
| 1998年末 | 阿里巴巴网站推出 |
| 1999年7月 | 阿里巴巴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成立 |
| 1999年9月 |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杭州成立,和杭州分别作为阿里巴巴公司总部和中国区总部所在地 |
| 1999年10月 | 由高盛公司牵头,美国、亚洲、欧洲一流的基金公司参与,阿里巴巴引入500万美元风险投资 |
| 2000年1月 | 软库注入第二笔投资2000万美元 |
| 2002年2月 | 日本亚洲投资公司向阿里巴巴投资 |
| 2003年7月 | 阿里巴巴宣布投资淘宝网 |
| 2004年2月 | 阿里巴巴再获8200万美元投资 |
| 2004年7月 | 阿里巴巴对淘宝网追加投资3.5亿元 |
从营业收益来看,淘宝网和支付宝采取免费经营策略,阿里巴巴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阿里巴巴“中国供应商”和“诚信通”会员费。公司通过向8.5万用户收取250美元---10000美元年费的形式赚钱,而这些企业与阿里巴巴的续签率为75%---78%。阿里巴巴基本上实现了每天利润100万元这个目标,2004年阿里巴巴总收入大约为6亿元人民币,同行业新浪的年收入约为1.14亿美元,搜狐微1.03亿美元,网易为1.09亿美元。
可以说在中国当时的B2B电子商务市场中,阿里巴巴处于绝对的地位,在约10亿元人民币的总市场规模中,阿里巴巴独占六成,在C2C市场中,eBay占据的份额为53%,淘宝网占41%,一拍网为6%,但淘宝网的增长速度很快,对eBay的挑战越来越大。
从当时电子商务的发展来看,2004年年底全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达2.7万亿美元,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为3239亿元人民币。2004年的B2B交易额为3160亿元人民币,较2003年增长了128.2%。当时预测,2007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总体规模将达17373亿元人民币,这一预测数据在后来基本得到了证实,2007年我国电子商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6087亿元人民币,2008年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20%,达到19510亿元人民币。
2、并购前雅虎中国的基本情况
雅虎曾是全球第一门户搜索网站。1999年雅虎进入中国市场,但由于中国市场对外资介入互联网增值业务的,雅虎中国表现平平,鲜有作为。直到2005年被并购前,雅虎的发展历程如下表
雅虎的发展历程
| 时间 | 事件 |
| 1994年1月 | 创始人杨致远和David Filo创立网络指南信息库 |
| 1995年3月 | YAHOO公司成立 |
| 1995年9月 | 获路透和软银投资 |
| 1996年4月 | 纳斯达克成功上市 |
| 2000年3月 | 推出B2B业务 |
| 2005年8月 | 中国区业务卖给阿里巴巴,两公司结成战略合作关系 |
然而,由于雅虎已知游弋于门户与搜索之间,致使它并没有真正充分利用全球信息资源的优势,所以在门户业务上也没有什么建树。其前总裁曾经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坦言,雅虎中国最大的一个失误就是花去了6个月时间争论是否在中国开发的搜索引擎。
二、并购交易方式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票收购和业务转让协议(SPCA),雅虎以2.5亿美元的现金和转让淘宝网股票的代价收购201 607 750股阿里巴巴的股票,并将在中国的业务转让给阿里巴巴。在相关交易完成后,雅虎将拥有阿里巴巴40%的流通股,而阿里巴巴将100%的拥有淘宝网。但是,SPCA和预期的交易是有条件的,其中包括获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一些其他补充协议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局限于“淘宝网股票收购协议”、“二次股票收购协议”、“股东协议”等。
淘宝网股票收购协议:根据SPAC的条款,在SPAC的交易完成后,雅虎将与软银及其全资拥有的SB TB Holding Limited签订“淘宝网股票收购协议”,以3.6亿美元的现金向SB TB Holding Limited收购淘宝网的股票。雅虎收购的淘宝网股票将被转让给阿里巴巴。
二次股票收购协议:根据SPAC的条款,在SPAC的交易完成后,雅虎将与软银、阿里巴巴的一些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二次股票收购协议”,以3.9亿美元收购他们持有的阿里巴巴股票。
股东协议:作为SPAC和相关交易执行完毕的一个条件,阿里巴巴、雅虎、软银的一些管理层人员和股东将签署“股东协议”,向股东授予并他们的权利,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董事会代表权、投票权、优先购股权、转让。所有相关交易完成后,阿里巴巴董事会将有四名成员:雅虎、软银各指定一名,阿里巴巴管理层指定两名。
此次并购交易中,阿里巴巴以40%的股份、35%的投票权及董事会中的一席为代价,获得了雅虎10亿美元的注资、雅虎中国的全线业务,以及无限期使用雅虎品牌的权利。而雅虎中国的业务主要包括雅虎中国门户业务、搜索技术、通信和广告业务、3721网络实名以及C2C网站一拍网的所有权益。并购完成后的联合体将囊括B2B、C2C、搜索、即时通信、电子邮箱、门户业务等互联网业务。在新的联合体中,雅虎也成为阿里巴巴单一最大股东,但如果将阿里巴巴创业团队的持股合并计算,只能算第二大股东,同时,在董事会中,阿里巴巴拥有四席中的两席,所以雅虎仍然是没有主导权的。
在并购协议中,有一项条款:“自2010年10月起,雅虎可委任的董事总数将为于该日期可委任的董事人数及阿里巴巴集团管理股东于该日期可委任的董事人数两者之间较高之数目。”条款同时规定,马云只要持有一股,就有权在董事会指派一个董事。
三、并购的动因
从阿里巴巴方面来看,2005年1月eBay宣布将对其中国公司易趣增加1亿投资,以巩固中国市场。这无疑对采取免费模式、收入尚不敷出的淘宝网形成很大的压力,同时,早期投资者、第二大股东软银已有了套现的意愿,而且当时已有传闻软银与aBay接触谈判出售手中阿里巴巴股份事宜,最坏的结果是阿里巴巴可能被aBay收购。当时刚刚崭露头角的淘宝网还不是阿里巴巴的子公司,其最大的股东恰是软银。面对资金和控制权的双重压力,阿里巴巴迫切需要找到一举两得的解决办法。而在此次并购交易中,软银手中的淘宝网股权在了淘宝的控制权。此外,雅虎全球领先的搜索技术平台支持,以及强大的产品研发保障是非常有吸引力的。阿里巴巴公司CEO马云曾表示:搜索技术的运用将在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阿里巴巴公司将用雅虎全球领先的搜索技术,进一步丰富和扩大电子商务的内涵,在B2B,C2C领域继续巩固和扩大自己的领先优势,为中国网民提供更具优势更加有效的服务,为中国企业获得更多的国际发展渠道。
从雅虎方面来看,主要是希望通过并入阿里巴巴,激活其自收购3721之后尚未来得及全面整合的多条业务线,从而把电子商务引入雅虎门户业务中,打通消费者和企业级业务之间的屏障,产生最大的协同效应。此外,雅虎也希望尽快切入中国的C2C市场,雅虎与新浪合资成立的一拍网根本无法与aBay和淘宝网抗衡。并入阿里巴巴之后,雅虎中国将直接成为这家本地网络企业资产的一部分,进而彻底实现本地化,也将突破其在发展门户网站等业务上的。
四、并购后效
单纯从并购交易来看,并购之后,阿里巴巴拥有了对淘宝网100%的控制权,还争取到2.5亿美元的长期发展资金。交易后不久,淘宝网便宣布继续免费3年的市场扩张计划。而5年后的今天,这块业务已是阿里系中最有价值的资产,2009年全年交易额达到2083亿人民币,毛利率为43%,是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国内著名互联网分析机构艾瑞咨询调查显示,淘宝网占据国内电子商务80%以上的市场份额。
对于雅虎来说,此次并购更像是一次投资。根据第三方美国投资机构Susquehanna Financial Group的分析师保守估算,雅虎现在持有的阿里巴巴股票价值也在80亿~100亿美元,也就是说,并购完成后的5年中雅虎获得了5~8倍的投资回报。
2007年11月阿里巴巴B2B业务在联交所挂牌上市,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更多细节,其中核心的一条是从2010年10月开始,持有阿里巴巴集团39%经济权益的雅虎,其投票权将从当时条款约定的35%增加至39%,而马云等管理层的投票权将从35.7%降为31.7%,软银保持29.3%的经济权益及投票权不变,届时雅虎将成为阿里巴巴真正的第一大股东。而在此之前,阿里巴巴集团的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分别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股东指派两名,雅虎和拥有阿里巴巴集团29%股权的软银各指派一名。并且,从2010年10月开始,雅虎、软银及阿里巴巴三个股东当时达成的“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马云不会被辞退”条款到期。这就意味着,阿里巴巴集团第一大股东雅虎,将有机会按照董事会或公司章程辞退CEO马云。
目前,雅虎在阿里巴巴集团拥有与39%经济权益对等的投票权,成为真正的第一大股东,董事会席位也将增加一个。如果雅虎现阶段只是谋求财务回报,它可以选择不行使大股东权益,雅虎和阿里巴巴管理层暂时相安无事。如果雅虎愿意出售阿里巴巴集团的股权,它手上掌握的大股东权益会成为其谈判的重要砝码。
要求:
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创造了中国互联网最大的并购案,其并购交易方式的设计在并购完成时可谓是皆大欢喜,然而,5年之后由于部分并购条款被激活,新的问题又产生了:由于并购,主并企业控制权存在着被变更的风险。请继续关注这个案例的进展,并对并购交易方式、并购整合、并购与公司控制权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