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 日 I/JS R-110
| 申请部门 | 动火单位 | 动火地点 | ||||||||||
| 动火原因 | 动火方式 | |||||||||||
| 动 火 人 | ||||||||||||
| 取样时间 | 取样点 | 分析数据 | 分析人 | 动火时间 | 月月 | 日日 | 时 分至 时 分 | |||||
| 动火级别 □一级动火 | □特殊动火 | |||||||||||
| 主要安全措施、防护措施 | 申请人确认: | 确认时间: | 时 分 | |||||||||
| □对动火人进行了充分的培训 | □动火人清楚现场危险状况 | □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 ||||||||||
| □动火人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 □动火现场有消防灭火措 施 | □其它措施 | ||||||||||
| □设置围栏、警戒线 | 水管( )根,灭火器( 只,砂子( )kg | |||||||||||
| □动火部位与系统彻底隔绝(用盲 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道) | □现场通风,打开门窗,必 要时强制通风 | □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办理受 限空间作业证 | ||||||||||
| □系统内有易燃易爆物质需进行清洗、置换至分析合格 | □动火设备存在无法彻底 置换时通以蒸汽(或氮气) 进行动火 | □高处作业火花飞溅采取围接措施 | ||||||||||
| □周围 15m 内或下方有易燃物需清理干净 | □电缆沟动火清除易燃物, 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 □动火点附近下水道、窨井严加遮盖 | ||||||||||
| □动火工具完好无缺陷 | □氧气瓶、乙炔气瓶在烈日 下采取防晒措施 |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必须 大于 5m | ||||||||||
| □电焊回路线在动火本体就近牢 固搭接,不得搭接在其它管道、设备上 | □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 | □气瓶与动火点间距必须大于10m | ||||||||||
| 本人已阅读并清楚许可证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并且负责在作业过程中监督落实。 | 监护人: | |||||||||||
| 日期: | 年 | 月 日 | ||||||||||
| 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同相关人员讨论了该工作及相关的安全 计划,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该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 | 作业申请人: | |||||||||||
| 日期: | 年 | 月 日 | ||||||||||
| 本人已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动火证所列的安全措施全面有效, 并已全部落实,我对本次动火作业的安全负责。 | 初审人: | 审批人: | ||||||||||
| 日期: | 年 | 月 日 | ||||||||||
| 特殊动火 | 复审人: | 审批人: | ||||||||||
关闭 | 作业结束,已经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事故隐患, 许可证关闭。 | 监护人: | ||||||||||
| 时间: | 月 | 日 | 时 分 | |||||||||
取消 | 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 | 作业现场负责人: | ||||||||||
| 时间: 月 | 日 | 时 分 | ||||||||||
1.动火作业术语定义及分类
1.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使用电焊、气焊(割)、塑料焊、喷灯、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2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1.2.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1.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1.2.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监督(防火) 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1.3易燃易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 GB50016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2.具体动火级别区域的划分
2.1特殊动火作业区域由安监部会同动火部位所在部门确认。
2.2一级动火:氯碱事业部:电解厂房及室外氢气系统、氯氢处理(氢气系统)、合成盐酸、氢压缩、氢包装。农药一厂:三氯乙醛、三甲酯、敌敌畏、氯乙烷、二甲酯、氯甲烷、冷冻(氨制冷)。
农药二厂: 400A、400B、400C(配制)、400D、191A 及 191B 罐区、氨储槽区、氨回收。农药三厂:酰胺类农药、特种树脂、阻燃剂、苯基胍。
研究所:中试车间。
生产管理中心:危险品仓库、公用管廊、甲乙类产品区域(包装线、罐区及周转区)。
2.3二级动火区域:a. 除一级动火区域外的其它区域 b. 距离一级动火区域 10 米外的区域
2.4固定动火点:各部门保全组内、生产管理中心机修厂房及经安监部批准的其它固定动火地点。3.《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及审批
3.1动火作业的申请由动火项目申请人提出,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公共区域包括公用管架上的动火作业由生产管理中心提出,新建及改造项目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项目负责部门办理。跨区域的动火申请由动火项目部门提出,由区域所在部门审查签发。
3.2动火部位确认需要动火后,由动火申请人按《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项目逐项填写,根据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风险分析提示内容,组织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并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动火申请人、动火人、监护人在动火证上签字。动火作业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可提请上级审批。
3.3特殊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监部复审签字后,由公司 HSE 总监或总工程师批准。
3.4一级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点所在部位的部门安全员初审后,报动火点所在部门的正、副职领导或安全主管审批。夜间由生产管理中心生产调度长审批。
3.5现场负责人填动火作业许可证、识别安全风险、组
办理一般作业
部门安全员初
部门负责人初
部门正、副职领导
公司 HSE 总监或总工程师
不具备动火条件
监火人监护
符合动火条件开
作业申请人完工
夜间由 生产调度长审批
安监部复审
特殊动火
一级动火
二级动火
动火申请人提出动火
二级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纳入《一般作业许可证》进行办理。
3.63.6
动火作业流程图
4.《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1《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分别是“审批联”、“作业现场联”和“作业申请联”,“审批联”由审批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为 1 年。在票证审批结束后一小时内送各工厂/事业部中控室存档。 4.2“作业现场联”在审批结束后,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对照票证落实好所有安全措施,将“作业现场联”插入作业现场票证盒内,以便作业期间各级部门检查和作业结束闭环管理。“作业申请联”在审批结束后,由作业申请人保管,作业结束后,作业
现场负责人通知作业申请人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 作业申请人负责将“作业申请联”和“作业现场联” 一并送至中控,三联合并签字,闭环作业。闭环作 业后,作业申请人将合并的三联票证交至各工厂/ 事业部作业票证台账管理人员处,由作业票证台账 管理人员存档。
4.3特殊动火《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监部保存, 建立台帐;一级动火《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申请部门保存并建立台帐。
4.4《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5.《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5.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 8 小时。
5.2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得续签。
5.3的新改扩建项目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其有效期可以根据建设需要而定。①1 距火点 30m 内无各类可燃气体、15m 内无各类可燃液体、10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无可燃溶剂清洗、喷漆、冷保温等作业;②动火作业人员不变③ 动火作业器械完好,且每天动火前有专人负责检查。
部门正、副职
领导或安全主管审批
不具备动火条件
夜间由生产调度长审批
部门安全员初审
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特殊动火
一级动火
二级动火
现场负责人填动火作业许可证、识别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公司 HSE 总监或总工程师审批
安监部复审
部门负责人初审
动火作业流程图
动火申请人提出动火申请
监火人监护
符合动火条件开始动火
监火人完工验收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