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高效开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我校近日出台了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的新规定,建立起学校教科研工作激励制度。
1、 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积极进行研究。及时收集整理过程资料,按时按要求结题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2、按时参加教研组活动,并按组长的要求完成应该承担的任务。对组内有争议的问题,积极进行研究,并有自己的见解,按不同程度进行奖励。
3、 每学期完成一篇论文,每月完成一篇反思,一篇案例,按优秀作品、交流作品给予不同奖励。
4、积极向各报刊投稿,文稿发表在刊物中或被编辑在书中或被评为优秀文稿的,出版自己的教育教学文集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学研究课、引路课、观摩课或参与教育教学现场会研讨等,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所执教课被评为优秀课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6、 指导学生获得教育教学活动评选奖次,参加竞赛获得奖次,被评为各类优秀学生称号的,指导班集体获得荣誉称号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7、 教师个人获得优秀、先进、名师等荣誉,被评为骨干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比赛获得奖次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