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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所常见职业危害辨识
2025-09-23 21:09:09 责编:小OO
文档
作业场所常见职业危害辨识手册

第一章职业危害分类综术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监管总局令第27号)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多种危害。由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通常将职业危害概念等同于职业病危害概念。

职业危害有生产过程职业危害,劳动过程职业危害和生产环境职业危害三大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可分为以下四类:生产性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

第一节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煤尘、石棉尘、电焊烟尘等。空气动力学直径(AED)小于15μm以下的尘粒可到达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区,称为呼吸性粉尘。

1.1生产性粉尘的来源与职业接触

生产性粉尘的来源非常广泛,几乎所在的工业生产过程均可产生粉尘。其主要职业来源与职业接触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性粉尘所致健康损害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理化特性和作用特点不同,对机体的损害也不同,可引起不同疾病。

(1)呼吸系统疾病

尘肺;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

管哮喘;

(2)局部作用

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早期功能亢进引起肥大性病变,继而黏

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良,造成萎缩性病变,呼吸道抵御能力下降。体表长期接触粉尘可导致堵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

2、粉尘的防护措施

粉尘引起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是尘肺。尘肺类职业病的起因是劳动者长期工作在生产性粉尘浓度较大的场所,吸入的粉尘在体内(肺部)沉淀所致。尘肺类职业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墨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中危害最严重和危害最普遍的尘肺是矽肺和煤工尘肺。尘肺病症状:尘肺病是危害健康最为严重的职业病,发病率较高,病人痛苦。尘肺病无特异的临床表现,多与合并症有关,如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咯血等。

防尘措施是防止生产性粉尘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医疗预防措施。我们的综合防沙土和降尘措施可以概括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对控制粉尘危害具有指导意义。

1、革,即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常以达到以下目的作为改革的重点。

(1)减少原料中含矽量,或以不含矽的材料代替。

(2)生产机械化、连续化、自动化,以减少尘源。为密闭尘源采

取通风除尘措施创造条件。

(3)减轻体力劳动,减少粉尘飞扬。

(4)减少工人与粉的接触。

2、水,即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3、风,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在密闭、半密闭发尘源的基础上,

采用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将工作面的含尘空气抽出,并可同时采用局部送入式机械通风,将新鲜空气送入工作面,

4、密,将发尘源密闭,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尽可能在通风罩中密

闭,并与排风结合,经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5、护,个人防护,是防、降尘措施的补充,特别在技术措施未能

达到的地方必不可少。如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安全帽、隔绝式压风呼吸器、防尘服,使用护肤霜和皮肤清洗液;不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注意个人卫生;回家前将工作服换下彻底洗净。吃食物前一定先洗干净手。

6、管,经常性地维修和管理工作。

7、教,加强宣传教育。

8、查,定期检查环境空气中粉尘和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

第二节化学有害因素

以较小剂量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中的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在生产条件下,化学品经口中毒少见,往往是由于忽视了个人卫生(用受污染的手取吃食物或吸烟)或发生意外事故时,毒物直接吸入或沾染人体而引起的。尤其是在工业上用做清洗、去污、稀释、提取、黏合等用途有机溶剂多具挥发性、脂溶性和水溶性,因而此类化合物进入人体途径以吸入为主,也能经皮肤进入。职业人群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过量接触生产性毒物可引起职业中毒。

生产性毒物的分类很多,按其化学成分可分为无机毒物、有机毒物等;按物理状态可分为固态、液态、气态毒物;按毒理作用可分为刺激性、腐蚀性、神经性、溶血性和致畸、致癌、致突变性毒物等。一般将生产性毒物分为以下几类:

(1)金属及类金属毒物

铅、锰、汞、镉、砷等。

(2)刺激性气体

常见的有硫酸、盐酸、、铬酸、乙酸等无机酸和有机酸;二

氧化硫、三氧化硫;氨气、氯气、光气、氯化氢、氟化氢、溴化氢等。

(3)窒息性气体

一氧化碳、氰化氢、硫化氢和甲烷等。

(4)有机溶剂

苯、正已烷、甲醇、二氯乙烯、四氯化碳等。

(5)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

苯胺、联苯胺、三硝基甲苯等。

(6)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毒物

氯乙烯、丙烯腈等单体;磷酸二甲苯酯、偶氮二异丁腈等助剂。

(7)农药

有机磷、有机硫、有机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以及熏蒸剂

等。

2.1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职业接触

生产性毒物来自原料、辅助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夹

杂物或废弃物、有时也可来自热分解产物及反应产物。例如:聚氯乙烯塑料加热到160~1700C时可分解产生氯化氢。毒物可以固态、液态、气态或气溶胶形式存在于生产环境中。

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有以下操作或生产环节有机会接触到毒物:例如原料的开采和提炼;加工和出料;材料和加工、搬运、储藏;成品的处理、包装、生产环节中接触的毒物:如化学管道的渗漏,物料输送管道发生堵塞;废料的回收和处理;化学反应控制不当或加料失误而引起冒锅或冲料;化学物的采样分析;设备的保养、检修等。

2.2生产性毒物所致健康损害

由于毒物种类繁多,毒物本身毒性及其作用特点,接触剂量等各不相同,所引起的职业中毒累及全身各个系统,出现多脏器损害,同一毒物可累及不同的靶器官,不同毒物也可损害同一耙器官。

(1)金属及类金属毒物

每一种金属因其毒性和作用的靶器官不同而出现不同的临床表现。很多金属具有选择性的器官或组织蓄积而发挥其生物学效应,并因此出现慢性毒性作用。如铅中毒主要损害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和消化系统,表现为类神经症、外周神经炎、腹绞痛、低色素正常细胞型贫血等。汞中毒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表现为易兴奋、口腔炎、汞性震颤等。

(2)刺激性气体

通常以局部损害为主,其损害作用的共同特点是引起眼、呼吸道黏膜及皮肤不同程度的炎症病理反应。刺激作用过强时易引起全身反应。表现为眼和上呼吸道刺激性炎症、中毒性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

(3)窒息性气体

可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肺内氧分压下降或使血液运送氧的能力或组织利用氧的能力发生障碍,引起机体缺氧。

(4)有机溶剂

几乎全部有机溶剂都能使皮肤脱脂或脂质溶解,引起职业性皮

炎以及中枢神经的抑制,有机溶剂对呼吸道均有一定刺激作用,可引起支气管炎、肺水肿等,还可引起周围神经损害,表现为周围神经炎。在接触剂量大、接触时间长的情况下,任何有机溶剂均可导致肝细胞损害。此外有机溶剂还可对造血系统、生殖系统造成损害,例如苯是一种致癌物。

(5)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

可形成高铁血红蛋白、造成溶血等血液损害。某些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可直接损害肝细胞,引起中毒性肝病,有些化合物对皮肤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和致敏作用。如三硝基甲苯、二硝基酚可引起眼晶状体浑浊,最后发展为白内障,联苯胺和乙萘胺可引起职业性膀胱癌。

(6)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毒物

高分子化合物又称为聚合物或共聚物。高分子化合物本身虽然无毒或毒性很小,但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料、单体及助剂绝大多数具有一定毒性,变应原性或致癌性。长期接触氯乙烯,可引起雷诺氏综合症,周围神经炎,肢端溶骨症,肝功能异常等,二异氯酸甲苯酯对皮肤有原发刺激作用和致敏作用。

2.3化学类毒物职业危害的防护

技术控制措施在预防化学毒物中毒常起到关健作用,如工艺改革、工业通风,当技术控制也难以实现或效果不理想或紧急检修、抢救情况下,就考虑采用工人个体的各种防护用具。

2.3.1工艺改革

采用革新技术、改革生产工艺,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控制化学毒物。

2.3.2工业通风

工业通风的任务旨在利用专门的技术手段,合理地组织气流,控制或完全消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害气体、高温和余湿,向车间内送入新鲜的或经专门处理的清洁空气。按照通风系统的功能工作动力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按照通风作用范围,工业通风分为全面通风、局部通风和混合通风。

2.3.3全面通风

全面通风是在车间内全面地进行通风换气,用新鲜空气稀释车间内的污染物。全面通风使用与有害物扩散不能控制在车间内某一定的范围,或污染源不固定的场合。送风口应接近工人操作点,设在有害气体或蒸气的浓度较高的区域。这样布置有利于充分发挥全面通风的作用,降低工作操作地有害气体或蒸气的浓度。

2.3.4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是在车间工作带某局部范围建立良好空气环境,或在有害物扩散前将其从产生源抽出、排除,局部通风可以是局部送风或局部排风。局部通风所需的投资比全面通风小。为防止有害气体、蒸气和粉尘在车间内散布,主要采用局部排风系统将有毒物质从发生源处直接排出室外,局部排风系统由局部排风罩(排风柜)、通风管道、通风机、过滤或吸附有害物质的净化设备等组成。局部排风罩是局部排风系统中的关健装置,为了获得良好的排出有害气体或蒸气的效果,应考虑以下要求:

(1)应将有害物质发生源尽可能密闭,排风罩应尽可能靠近

有害物质发生源;

(2)排风罩的吸气方向应尽可能与有害物质逸出的方向一致;

(3)排风罩的布置应使污染空气不致流经工人的呼吸带;

(4)排风装置应设在不受室外进入气流的干扰处;

(5)排风罩罩口要有一定的控制风速,在距离罩口最远的有害物质散发点(即控制点)上造成适当的空气流动,从而把有害物质吸入罩内。控制点的空气流动速度称为控制风速(也称为吸入速度),该速度应大于有害物质向外逸散的速度和防止横向气流干扰的速度,才能有效地将有害物质抽吸至排风罩内。控制风速的大小应与化学物毒性大小和逸散速度大小等有关,一般气体或蒸汽控制风速不小于0.7~1.0m/s,粉尘状化学物控制风速为1.0~1.5 m/s。

(6)对有腐蚀性的酸碱性气体,排风罩应耐腐蚀;

    (7)排风罩的设置不应妨碍工人的操作并保证有足够的照度。

2.3.5混合通风

混合通风即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结合使用。

2.3.6个人防护

一、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做到“五注意”

1、注意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

3、注意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坚持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5、工间就餐时脱去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注意个人卫生,

勤洗澡、勤换衣服,保持皮肤清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与化学毒物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

包括防护服、呼吸防护器和皮肤防护用品等。

1、防护服

防护服是防止化学物经皮肤进入机体,常用各种对所防化学物不渗透或渗透率小的聚合物,涂布于化纤或天然纤维织物而制成。

2、呼吸防护用品

根据结构和防护原理,呼吸防护用品可分为自吸过滤式和送风隔离式。自吸过渡式的化学过滤主要用于防止有害气体、蒸汽、烟雾等的吸入,通常称为防毒面具。防毒面具有滤毒盒或滤毒罐,又有全面罩与半面罩之分,全面罩有头罩式和头戴式两种,应能遮住眼、鼻和口,半面罩应能遮住鼻和口。防毒口罩(面具)主要卫生要求为:

(1)滤毒性能要可靠。根据毒性的性质、浓度和防护时间,采取不同的净化滤料。

(2)面罩和呼吸阀的气密性要好。

(3)呼吸阻力应小。

(4)实际有害空间应小,尽量不妨碍视野,质量要轻。

滤料和面罩材料不应对人体有害,不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和过敏

影响。

(5)佩戴方便,无异常压迫感和不舒适感,死控大小合适,与

脸面吻合适宜。

3、皮肤防护用品

皮肤防护品有防护手套和防护膏膜。

第三节物理因素

物理性有害因素除了激光是用人工产生以外,生产和工作环境中其他常见物理性有害因素在自然界均有存在,是人体生理活动或从事生产劳动所必须接触的。根据物理因素的特点,绝大多数物理性有害因素在脱离接触后体内不再残留,对物理性有害因素所致损伤或疾病的治疗,主要是针对损害的组织器官和病变特点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也不是将其减少到越低越好,而是设法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条件允许时使其保持在适宜范围内则更好。

3.1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大于或等于250C的作业。

3.1.1高温作业的来源及职业接触

高温作业按其气象条件的特点可分为高温强辐射作业、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三种类型。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是具有高温度热辐射比较大而相对湿度较低,形成干热环境气象条件特点的主要工作场所。主要职业接触是冶金工业和炼焦、炼铁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车间;陶瓷、玻璃、搪瓷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火力发电厂和轮船的锅炉间等

(2)高温高湿作业:是具有高湿、高温,而热辐射强度不大,形成湿热环境气象特点的生产工作场所。主要职业接触是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熏煮车间、潮湿的深矿井、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

(3)夏季露天作业:如建筑、搬运、露天采矿以及各种农田劳动等。

高温和强辐射主要来源于太阳直接辐射作业,还受到加热地面和周围物体二次辐射源的附加热作用。

3.1.2高温作业对机体影响

(1)对生理机能的影响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体温调节、水量代谢、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等方面的适应性变化。主要表现在体温调节障碍,由于体内蓄热、体温升高、大量水分丧失,可引起水盐代谢平衡紊乱,导致体内酸碱平衡和渗透压失调,心率、脉搏加快,皮肤血管扩张及血管紧张度增加,加重心脏负担、血压下降。但重体力劳动时,血压也可能增加、消化道缺血、胃液酸度降低、淀粉酶活性下降,造成消化不良或者其他胃肠疾增加;高温条件下若水量供应不足可使尿液浓缩,增加肾脏负担,有时可见到肾功能不全等,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性及反应速度的降低。

(2)热适应

是指人在热环境中工作一段时间后对热负荷产生可适应或耐受的现象。此时从事同等强度的劳动,汗量增加,汗液中的无机盐含量减少,皮温和中心体温先后降低、心率明显下降。此外,机体热适应后合成一组新的蛋白质即热应激蛋白,可保护机体免受高温的致死性损伤。

(3)中暑

是高温环境由于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或以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热致疾病。中暑按发病机制可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含日射病)、热痉挛、热衰竭。

3.2噪声

噪声是指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的声音的总称。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声音,其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经常接触噪声会影响人们的情绪和健康,干扰工作和正常生活。噪声是范围很广的一种生产性有害因素,在许多生产劳动过程中都会有接触机会。

3.2.1噪声的来源和职业性接触

机床、纺织机械、电锯、球磨机等机械的撞击、磨擦、转动等产生的机械性噪声。空气压缩机、压风机、喷射机、汽笛等气体受压力或体积的突然变化或流体流动所产生的流动性噪声。发电机、变压器等电机中交互变力相互作用而发生的电磁性噪声。

3.2.2噪声所致健康损害

听觉系统损害:长期接触强烈的噪声,听觉系统首先受损,听力的损伤有一个从生理改变到病理改变的过程。

(1)暂时性听阈位移,指人接触噪声后听阈提高10~30dB(A),脱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下降可以恢复到原来水平,属于生理性改变,包括听觉适应和听觉疲劳。

(2)永久性听阈位移;是指噪声引起的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根据损伤的程度,永久性听阈位移又分为听力损失以及噪声性耳聋。

(3)听觉外系统的损害:噪声还可引起听觉外系统的损害,主要表现为易疲劳、头痛、头晕、睡眠障碍、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等一系列神经系统症状。高频噪声可引起血管痉挛、心率加快、血压升高等心血管系统的变化。长期接触噪声还可引起食欲不振、胃液分泌减少、肠蠕动减慢等胃肠功能紊乱的症状。

3.3非电离辐射

是指量子能量小于12ev不足引起生物体电离的电磁辐射,如紫外线、可见不线、射频及激光等。

3.3.1非电离辐射的职业接触

(1)射频辐射:高频电磁场与微波统称射频辐射,是电磁辐射中量子能量最小而波长最长的波。波长1m~3000m的电磁波是高频电磁场,频率在300兆赫(MHz)及波长在1m~1 m m的电磁波称微波。职业接触:广播、电视、雷达发射塔、移动寻呼通讯基站、工业高频感应加热、医疗射频设备、微波加热设备、微波通讯设备。高频电磁场在工业中的应用主要分两类:一是利用中长波波段的电磁场对导体及半导体进行感应加热,如钢制件的高频淬火、金属的高频熔炼及焊接、半导体材料的外延及区熔等。使用频率一般为200~800KHz,半导体区熔为2~5 KHz。二是利用短波及接近短波的超短波段对非导体进行介质加热,如塑料制品的热粘合,棉纱及木材等的干燥、橡胶硫化等。使用频率多为10~40 KHz。此外,其多种波段广泛用于无线电通讯和理疗;高频技术还应用于光谱分析、热核反应等方面。微波主要用于无线电通讯和雷达探测。除设备操作人员可受到微波辐射外,在雷达整机和微波元件的生产与研究中,调试、测试人员接受辐射的机会更多,且大多属脉冲波。其他用途为工业用干燥设备,如对粮食、食品、药物、纸张、胶片等进行干燥,以及理疗设备、微波炉等。常用频率为9150 KHz-2450 KHz,一般为连续波。

(2)红外辐射:即红外线也称热射线。职业接触为太阳光下的露天作业、强紫外线光源、熔融状态的金属和玻璃作业。

(3)紫外辐射:凡物体温度达12000C以上时辐射光中即可出现紫外线。随温度的升高紫外线的波长变短、强度变大。职业接触主要是冶炼炉、电焊、电炉炼钢等工作场所。从事碳弧灯和水银灯制版或摄影以及紫外线消毒均可接触紫外线。

(4)激光:是物质受激辐射所发出的光。它是一种人造的、特珠类型的非电离辐射。职业接触主要为工业用激光打孔、切割、焊接等作业,激光通讯、激光瞄准等军事和航天作业,医学上使用激光治疗多种疾病。

3.3.2非电离辐射所致健康损害

(1)射频辐射:高频和微波的波谱相近,所以对人体的影响有相同的作用,但微波的量子能量水平比高频高,其健康损坏要比高频电磁场严重。

高频和微波对人体相同的影响作用,类神经症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心血管系统主要是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以副交感神经反应占优势者居多。

微波独有的作用,除上述作用外,还可引起眼睛和血液系统改变。长期接触大量强度微波的工人,可发现眼晶状体浑浊、视网膜改变、外周血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下降。

手持无绳电话对局部脑组织功能和形态的不良影响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2)紫外、红外辐射和激光:主要是对皮肤和眼睛的损伤作用。如红外线可引起职业性白内障,紫外线可引起电光性眼炎。

3.4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是指当量子能量水平达到或超过12ev以上时如宇宙射线、X射线、γ射线,它们产生的电离作用可使机体组织产生电离而引起严重伤害。人体接受的放射剂量超过一定值(称为剂量阈值)时就会发生损害,初期症状为乏力、牙龈出血、脱发、性欲降低,皮肤红斑、白细胞数降低等。如不加强个人防护继续接触,就会出现电离辐射引起的职业病-----全身性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病;局部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性皮炎及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所致远期损伤,如放射所致白血病。列为国家法定职业病的有急性、亚急性、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外照射皮肤疾病和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和其他放射性损伤共11种。

3.5物理因素职业危害的防护

工作场所有害物理因素包括高温、高气压、振动、噪声、照度、紫外线、红外线、微波、电磁辐射(高频、超高频、微波)、工频等。有害物理因素的防治主要是加强个人防护和采用合理的工艺及其设备。

3.5.1噪声的防护

如长期在超过86 dB(A)作业环境下作业时加强对作业工人听觉器官的防护,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噪声帽等听力保护器,采用无噪声或低噪声的工艺或加工方法,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经常性维护;降低设备运行负荷,使用消声器、隔振降噪等工艺措施。

3.5.2高温的防护

控制污染,合理设计工艺流程,远离热源,利用热压差自然通风,切断污染途径;隔热,通风降温、使用空调等个体防护;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机体热适应训练,使用清凉饮料和高温防护服和防护帽。

3.5.3振动的防护

振动是噪声的主要来源,但振动本身对机体也有损害作用。长期使用振动工具可使皮肤感觉机能紊乱,血管张力改变,出现毛细血管痉挛,重者有“手套样”感觉障碍,手指苍白(振动性白指)是振动病典型的表现。在厂房设计与机械安装时要采用减振、防振措施。对手持振动工具的重量、频率、振幅等应进行必要的,工作中应适当安排工间休息,实行轮换作业,间歇使用振动工具。使用振动工具时应采用防振动手套,或者在振动工具外加防振垫。

3.5.4紫外线的防护

任何材料加热到温度超过22270C即开始发射紫外线。所以晚上在有强烈灯光环境下,如舞厅等场所皮肤和眼睛也会受到紫外线的伤害。电光性眼炎是眼部受紫外线照射所致的角膜炎、结膜炎,常见于电焊操作及产生紫外线辐射的场所。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好防护面罩,若一时找不到防护面罩,可在产生弧光之前将脸部转向后方,避免光直接照射眼球。如室内同时有几部焊机工作时,最好中间设立隔离屏障,以免相互影响。车间墙壁上可以涂刷锌白、铬黄等颜色以吸收紫外线。尽量不要在室外进行电焊作业以免影响他人。

3.5.6电磁辐射的防护

在作业场所强ELF场源周围设置栅栏或屏障,用铜丝网隔离,但一定要接地,这有助于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场强超过国家暴露限值的区域。其次是远距离操作,在屏蔽辐射源有困难时,可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的远距离操作,在场源周围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人员靠近。工作地点应置于辐射强度小的部位,避免在辐射流的正前方工作。工作中要加强对作业场所电磁场环境的监测,明确电场、磁场的实际水平。

3.5.7不良气象条件的防护

高温中暑、低温冻伤、高气压作业所致高源病等以加强管理、改善作业环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合理安排劳动作息时间,让作业工人轮流休息。个人以加强职业防护为主。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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