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东莞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意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勘察单位:深圳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力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施工单位:深圳市广胜达建设有限公司
长安名府1#~3#栋工程位于东莞安镇,项目地块位于长安镇中心区,紧邻长安中心小学,地块东至长福路,南至长福花园,西至紫荆广场,北至东门路;周边规划以居住功能为主居住。本工程规划总用地为9726.5m2,总建筑面积为36781.205m2,共3栋高层,1#楼地上30层、3#楼地上28层均为商业住宅、2#楼地上15层商业办公楼,一层裙楼为商铺及架空层,地下一层为车库,施工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至2018年6月15日。
本工程共设2台塔吊,编号为1#、2#,详现场平面布置图,根据塔吊基础平面布置图,2#塔吊基础顶标高为-5.0m应经施工完成并经安装验收合格,正在使用;在开挖3#楼电梯井及其相邻承台,存在3#楼塔楼承台基础垫层顶标高为-7.9m,基础开挖产生2.9米的高差,造成塔吊基础存在安全隐患,为防止塔吊倾斜或倒塌,预防事故发生特编制此支护方案。详附件塔吊基础及相邻承台基础结构图
二、编制依据
1.1、根据碧桂园长安名府结构、建筑施工图、塔吊基础施工图
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工程施工文件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
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5、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调查资料。
1.6、《碧桂园长安名府地质勘查报告书》
三、钢板桩施工
3.1、方案选择
3.1.1、本工程根据基坑高低差情况采取支护加固措施,支护措施经我司总工实际现场勘查及审核方案为:用6m长,20a工字钢间距400mm布置,施工长度为8米,并保证基坑坡顶严禁堆放重物及附加荷载。
3.1.2、根据该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地面变形每天监测两次塔吊基础沉降变化情况。
3.2.3、为了使工字钢桩与工字钢桩形成整体,采用C30普通商品混凝土浇筑此堵墙,此墙体宽度为800mm,深度为垫层底标高至底板底标高,长度为8米长,且作为电梯井承台基础砖胎模使用,因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后,设备无法进入拔出钢板桩。
3.2、地质情况
3.1、在基坑开挖范围内主要有以下地层:
人工填土:厚度约0.50~6.40m(无)
粉质粘土:厚度约0.50~5.20m(现场)
淤泥:厚度约0.50~5.10m
④中砂:厚度约1.0~3.5m
3.3、支护结构主要选用的材料
4.1、钢板桩采用20a工字钢桩。
4.2、支护结构选用钢材均采用Q235等级B的碳素结构钢。
3.4. 进场主要材料计划
| 材料名称 | 数量(条) | 单条长度 | 型号 | 备注 |
| 工字钢 | 20 | 6米 | 20a |
| 机械设备 | 单位 | 数量 | 吨位 | |
| PC200挖掘机 | 台 | 1 | 20 |
场地平整及垫钢板层→吊钢板桩就位→挖出墙体沟槽土体→打钢板桩→浇筑砼连接墙体→3#楼塔楼基坑开挖(基坑开挖前进行降水)→塔吊基础监测→基础施工与塔吊基础连体
3.7、现场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特点与施工技术要求,选择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项目部。项目部配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以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等数名。
3.8、施工进度安排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准备1天,打工字钢桩1天,基坑支护工程各道工序进行搭接施工,本基坑支护2个工作日完成。
3.9、劳动力组织
根据工程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的劳动力。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根据设计图要求与本工程的施工顺序,科学地安排各工种的劳动力人数,做到统一安排、服从指挥、各司其职、严格施工纪律。施工劳动组织安排如表所示。表中数据按一个工作面一班制考虑。
基坑支护施工劳动力组织(一工作班)
| 工 种 | 人 数 | 职 责 |
| 工程技术人员 | 1 | 负责全面指导现场施工 |
| 施工员 | 1 | 负责放线并控制板桩轴线、垂直度 |
| 吊车司机 | 1 | 负责开吊车、吊桩、振动锤桩工作 |
| 起重工 | 1 | 负责吊桩、移桩、送桩就位。 |
| 打桩技术工 | 2 | 负责控制油泵、电开关、桩准确就位 |
| 气割、电焊工 | 1 | 负责现场钢材切割、电焊工作 |
| 电工 | 1 | 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及用电安全工作 |
| 机修工 | 1 | 保证现场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
| 辅助工 | 1 | 负责现场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
| 合计 | 10 |
3.10.1设备选型
为了节约工期,综合考虑现场的施工场地。该设备自重可满足复打需要,行走自如,施工速度块,安全性能高,24小时都能施工。
3.10.2定位放线
放出结构准确的灰线,从结构线每边按图纸引出一定的尺寸(给基坑施工预留施工作业面),作为打桩的方向线。在方向线以外挖宽0.8米深2.6米的沟槽,在沟槽的两端用木桩将定位线引出,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校合,保证桩打在一条直线上,开挖后方便工字钢和支撑的施工。
3.10.3钢板桩打入
钢板桩采用20a工字钢桩,桩长为6m。钢板桩的机械性能和尺寸应符合要求。经过整修或焊接后的钢板桩,堆存、搬运、起吊时应防止由于自重而引起的变形与损坏。进桩时把桩卸到打桩机附近6米范围之内),打桩机把桩吊起同时吊到打桩灰线上空,两辅助工利用工具辅助打拔机对好方向进行复打。
3.10.4 垂直度标高控制
钢板桩打入时有一人专门指挥,随时调整钢板的垂直度,保证其垂直,钢板桩在插入土体比较浅时(4~5m),用线锤或经纬仪控制钢板桩垂直度。桩顶标高与自然地面相平,第一根桩用水准仪控制桩顶标高,参照前面桩的标高,每隔10米距利用水准仪复核一次桩顶标高。使打入的桩整齐,受力均匀。在打钢板桩的过程中,应随即检查其平面位置是否正确,桩身是否垂直,如发现倾斜(不论是前后倾斜或左右倾斜)应立即纠正或拔起重打。钢板桩采用振动等方法下沉。开始沉桩时宜用自重下沉,待桩身有足够稳定后再采用振动下沉。打桩机械采用PC200挖掘机.。
3.10.5钢板桩施工后采用砼浇筑,连接成挡墙整体,防止塔吊基础下部土方流出而影响塔吊基础安全,且无需增加腰梁。
3.10.6 钢板桩的施工允许偏差:钢板桩沉桩的垂直度控制在1.5%。。
3.10.7焊缝形式:围檩与钢板桩之间连接采用焊接。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
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中有关规定及质量验收标准。
3.11、降水要求
本工程坑底地表设置完善的明排水系统,以及时排除坑内、地表积水。严禁地表水或基坑排除水倒流或回渗到基坑中。排水沟和排水井距边坡和边脚的距离不得小于沟井深度的一倍。雨天不得开挖基坑,雨季施工须做好有效的排水措施和相关应对准备工作确保基坑施工过程的安全
3.12、 施工工况
本工程围护施工次序为:首先进行轻型井点降水,施工钢板桩,钢板施工完成并且降水达到要求后,便可开挖土方。
3.13、土方开挖施工要求
3.14.1 基坑土方开挖:基坑土方必须分层均衡开挖,每层开挖高度不宜超3m,且在开挖完成的同时,准备好混凝土、模板木方、顶托等待开挖完成直接制安模板并同时浇筑砼保证在3个小时内浇筑完成。以确保开挖过程土体的稳定,避免造成工程桩移位。
3.14.2、土方开挖过程中,防止土方开挖设备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避免扰动基底原状土。同时建议土方开挖时应分段进行,每段长度约4m。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立即浇捣素砼垫层等,并立即砌筑砖模,在砖模与土体缝隙采用C20素砼传力带,然后再开挖相邻的土方。
3.14.3、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基坑开挖过程中若发现於泥应挖至老土,后砂石回填。开挖后基坑暴露的时间应尽可能短。
3.14.4、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3.14.5、土方开挖与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基坑周边不得堆载,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立即浇捣素砼垫层。
3.14.6、基坑开挖过程中,若发现局部漏水现象,应立即停止开挖,用人工堵漏或注浆方法进行封堵,以防止周围地面沉降。
3.14.7、夯实回填土施工完毕并达到土建施工图要。
3.15、支护结构监测与检测要求
3.15.1、地下室基坑围护结构的安危关系到本工程的安全,因此必须采取信息施工的方法对基坑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测。
3.15.2、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a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测斜)
b坡顶水平位移,沉降
c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及市政道路,管线的沉降与倾斜观测,距离基坑三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均布置
d立柱的沉降
e地下水位
3.15.3、监测时间及问隔:
a在土方开挖之前应进行基数测量,且次数不少于两次。
b在每层土方开挖前后,支护完成前后,工况发生变化时应进测量,其它正常情况下每2~3天测量一次,如发现变形速率增大或总变形较大时应加密测量次数。
3.15.4、基坑支护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3.15.5、施工单位应与监测单位密切配合,做好检测元件的安放及保护工作。
3.15.6,监测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设计人员,施工单位应有紧急防患措施,以防发生工程事故。
3.15.7、在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与使用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和已有建筑物进行监测,若遇到下列可能影响建筑物安全的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支护结构和已有建筑物采取应急措施。
地面沉降接近20mm,桩顶位移接近20mm,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大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200。支护结构水平位移速率连续三天>3mm/d,且不能收敛。
支护结构的支撑休系中有个别构件出现应力骤增,压屈,断裂,松驰或拨出的迹象.
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已大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规定的允许沉降差或建筑物的倾斜速率连续三日>0.0001H/d(H建筑承重结构高度)。
基坑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它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如少量流砂,涌土,隆起,陷落等.)
根据经验判断已出现其它必须加强监测的情况.
3.15.8、监控预警指标为:基坑支护结构的最大水平位移已大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200,或其水平位移速率已连续三日大于3mm/d;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体系中有个别构件出现应力骤增、裂缝的迹象;支护结构个别出现开裂、位移突变;周围建构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已大于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的允许沉降差,或建筑物的倾斜速率已连续三日大于0.0001H/d;道路路面水平位移大于40mm或附近地面裂缝大于10mm;基坑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它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如少量硫砂、涌土、隆起、陷落等)。
3.15.9、观测报告:观测书面报告应在现场观测完成后24小时内提交业主及设计单位。
3.15.10、监测工作由业主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量测。监测工作没进场不得进行基坑土方的开挖。
3.16、应急方案
在土方挖到淤泥层以下后,场地内保证有一台挖土机可以随时调用,如发现开挖后,坡顶位移呈增大趋势且不收敛,立即用挖土机挖土向坡脚回填反压,直至位移稳定再采取加固措施而后再继续开挖。平时备好500个编织袋,100m2木板等相关的应急材料。注浆设备,挖掘机、吊车、汽车随时调用。基坑开挖期间派工人跟踪,发生漏水与流砂情况立即处理。一旦发现位移增大不稳定时,可用砂袋回填反压。整个支护施工过程必须与设计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共同处理各种疑问题。
3.17、安全与环保措施
3.17.1、建立健全安全环保体系,使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保证工地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惯穿整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3.17.2、认真惯彻执行福建省、福州市有关安全的方针、规章制度,对参与工程项目的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3.17.3、做好安全工作交底,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3.17.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3.17.5、根据钢支护工程的特点以下主要工种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17.5.1、司机与起重工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
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起重机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功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起重机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以及该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技术。
不准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的记录工作。
严禁司机酒后上机操作。
3.17.5.2、电焊工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溅伤人。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尘及时排除。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附图:2#塔吊基础平面布置图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