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预防易制毒化学品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87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和《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与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课题负责人签订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课题负责人及使用人在实验过程或日常管理中要承担以下责任:
1.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按要求开展实验,并在实验结束后,及时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消耗台账(与实验室管理员双人签名),确保易制毒化学品“领用量”与“使用量”平衡。
2.要加强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失和被盗。
3.要及时报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或管理中出现的意外情况,积极配合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私自买卖、销毁或丢弃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含非实验因素导致变质的废料)。
二、责任追究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课题负责人因失职或违规造成致使发生事故,将依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及《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中的易制制毒化学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87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三类23种化学品。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课题负责人: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院长(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