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的:建立压缩空气制备系统清洁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该规程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压缩空气制备系统清洁的操作。
3. 责 任:压缩空气制备系统操作人员和机修人员按本规程操作,生产部负责人、质量部经理对本规程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4. 内 容:
4.1 清洁
| 项目 | 清洗操作要求 | 
| 清洗实施条件及频次 | 水过滤器72小时自动反冲,自动失灵时,由人工反冲 | 
| 进行清洗的地点 | 生产现场 | 
| 清洗用工具 | 丝光抹布、不锈钢桶 | 
| 清洗剂及其配制 | 洗洁精按1:10加水稀释后使用。 | 
| 清洗部位 | 设备及管路表面、水过滤器 | 
| 清洗清洗用水 | 1.每班擦干净整个设备及管路外表至无污迹、无泄露。 2.遇有设备维修或长时间停用手须清洗  | 
| 清洗工具的清洗 | 洗洁精洗净后,用饮用水冲洗干净 | 
| 清洗工具的存放及干燥 | 存放于洁具存放室,自然晾干 | 
| 清洗效果评价 | 设备内外无污迹、泵管道清洁,检查合格 | 
| 备注 | 清洗后,挂上已清洁标志 |